2004-11-25 11:34:30尚未設定
談〈孔雀東南飛〉之敘事時間
按:翻了翻馮友蘭的課本及老師的講綱,連吶喊的力氣也無(無語問蒼天啊),遂依本新聞台之旨,逃難到敘事詩〈孔雀東南飛〉裡。
大二文學史的分組報告(附錄為當時的書面),雖然做了若干改動,許多地方仍欠精確,此乃台長學力不逮,特此聲明,並請各位看倌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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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事時間為存在於敘事文本裡的時間形式,一般較為人所熟知者為故事時間與陳述時間。舉例而言,《楚辭‧卜居》開頭:「屈原既放,三年不得復見……」,此「三年」可視為故事時間,但在語言表達的層次上所花的陳述時間卻是不到一秒鐘──「三年」二字脫口而出,一千多個日子轉瞬而過。
所以我們可以用極短的陳述時間來表達一段很長的故事時間,亦可花很長的時間、篇幅去寫一段在很短的時間裡面發生的事。
以〈孔雀東南飛〉而言,一開頭兩句起興之後的「十三能織素,十四學裁衣,十五彈箜篌,十六誦詩書。十七為君婦」是蘭芝回顧個人的成長史(聽眾為其夫焦仲卿),蘭芝說自己十三歲就會織布,十四歲學做衣裳……,諸般美好備集一身。此處時間快速地流動著,在「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的敘述中,蘭芝習女工、誦詩習樂的形象如電影畫面般一幕幕從我們眼前閃過。而在蘭芝被休後回到娘家之際,一「入門上家堂」,其母即云:「不圖子自歸!十三教汝織,十四能裁衣,十五彈箜篌,十六知禮儀,十七遣汝嫁……」與詩開頭蘭芝之自述用的是同樣的敘述模式,並有前後呼應的效果。當兒女所為無法符合父母親的期待,失望的情況下,免不了出現諸如「枉費我把你你從小養這麼大,栽培你……,你竟然……」的連珠炮。故當見到女兒被休,孤零零地出現在家門,蘭芝之母有此反應是人情之常,另外這一段亦巧妙地呼應蘭芝所勾勒自身才、德兼備的形象,使這樣一個形象更為清晰、可信度也更高。母女二人在不同情況下敘述同一件事,但不覺其重複,更見其運用之妙。
詩中除以上兩處陳述時間與故事時間對比甚為鮮明外,另如「十七為君婦」以下寫仲卿蘭芝婚後聚少離多,蘭芝日復一日辛勤地織布,早晚不得休息,努力的成果仍無法使婆婆滿意等等(「君既為府吏,守節情不移。賤妾留空房,相見常日稀。雞鳴入機織,夜夜不得息,三日斷五疋,大人故嫌遲。」)這段亦為倒述,但與開頭相比,敘事節奏已明顯舒緩。
以上所舉皆為陳述時間短而故事時間長之例,經由粗略的分析,可知敘事文本中,作者巧妙地利用陳述時間與故事時間的不一致(陳述時間短→故事時間長)所造成的效果,及予讀者的感受。除此之外,詩中亦有「以較長篇幅細膩描繪短時間內發生的事」的情況,此即「陳述時間長→故事時間短」,如:「雞鳴外欲曙,新婦起嚴妝,……纖纖作細步,精妙世無雙。」與「交語速裝束,絡驛如浮雲,……從人四五百,鬱鬱登郡門。」讀到這裡,讀者不禁放慢了腳步,作者細述女主角「嚴妝」時的一舉手、一投足,與籌備婚禮時的繁華場景,這種【藉著對物件、角色或景緻的描繪】以延緩速度的作法,對故事又起了什麼樣的作用?(此牽涉到另一個主題,由下一位同學為大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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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報告大綱
一、 關於敘事時間:
1.何謂敘事時間?可分為那幾種?其意義分別為何?
敘事時間可說是敘事文本中時間出現的形式。
西方小說理論家對敘事時間的分法不盡相同(註1) 。艾柯在《悠遊小說林》中寫道:「虛構作品中的時間以三種形式出現──故事時間、陳述時間和閱讀時間。」是較簡潔且清楚的說法(註2)。
故事時間為故事內容的一環。如〈卜居〉中一開頭「屈原既放,三年不復得見」的敘述,「三年」即為故事時間。但在語言表達的層次上,陳述和閱讀的時間都是很短的。所以我們可以用極短的陳述時間表達非常長的故事時間,當然也可以花很長的時間(篇幅)寫一段極短時間內發生的事。由此可見,陳述時間是掌握在敘事者手裡的文本策略,而且是在讀者身上「強制一個閱讀時間」。
基於我們的討論主題是敘事詩,與小說相較,閱讀時間這項因素較為單純 ,故以故事時間與陳述時間的運用與變化為討論重點。
2.為何要談敘事時間?
纥敘事──說故事,少了「時間」的要素,情節即無法進展、推演。一個精采的故事,絕不可能從頭到尾平舖直敘;但說故事的人到底用了那些手法來掌握故事的節奏?此為解讀敘事文本時不可忽略的環節。
二、〈古詩為焦仲卿妻作〉之敘事時間:
作者利用陳述時間與故事時間的不一致,意欲造成那些效果?使讀者感受到些什麼?
纥以陳述時間與故事時間作比較,「陳述時間短→故事時間長」者,如:
1.「十三能織素,……十七為君婦。」
2.「君既為府吏,守節情不移,……大人故嫌遲。」
3.「往昔初陽歲,謝家來貴門。
奉事循公姥,進止敢自專?
晝夜勤作息,伶俜縈苦辛。」
4.「受母錢帛多,不堪母驅使。」
5.「新婦初來時,小姑始扶床;
今日被驅遣,小姑如我長。」
另,詩中有一段「重複」,即蘭芝回到娘家時,阿母劈頭所說的:「十三教汝織,十四能裁衣,十五彈箜篌,十六知禮儀,十七遣汝嫁,」為何此處的重複不令人感到多餘或累贅?
相對於上述舉例,也有「以較長篇幅細膩描繪短時間內發生的事」的情況,此即「陳述時間長→故事時間短」,如:
1.「雞鳴外欲曙,新婦起嚴妝,……纖纖作細步,精妙世無雙。」
2.「交語速裝束,絡驛如浮雲,……從人四五百,鬱鬱登郡門。」
在這裡,讀者的腳步不禁放慢了下來,作者細述女主角「嚴妝」時的一舉手、一投足,與籌備婚禮時的繁華場景,這種「藉著對物件、角色或景緻的描繪」以延緩速度的作法,對故事又起了什麼樣的作用?(此牽涉到另一個主題,由下一位同學為大家報告。)
註1:敘事時間的眾說紛紜,可參看《中國小說敘事模式的轉變》(台北:久大文化,1990)第二章〈中國小說敘事時間的轉變〉第34頁的說明。
註2:相關資料請見《悠遊小說林》第三章〈漫步林中〉(台北:時報出版社)。
大二文學史的分組報告(附錄為當時的書面),雖然做了若干改動,許多地方仍欠精確,此乃台長學力不逮,特此聲明,並請各位看倌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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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事時間為存在於敘事文本裡的時間形式,一般較為人所熟知者為故事時間與陳述時間。舉例而言,《楚辭‧卜居》開頭:「屈原既放,三年不得復見……」,此「三年」可視為故事時間,但在語言表達的層次上所花的陳述時間卻是不到一秒鐘──「三年」二字脫口而出,一千多個日子轉瞬而過。
所以我們可以用極短的陳述時間來表達一段很長的故事時間,亦可花很長的時間、篇幅去寫一段在很短的時間裡面發生的事。
以〈孔雀東南飛〉而言,一開頭兩句起興之後的「十三能織素,十四學裁衣,十五彈箜篌,十六誦詩書。十七為君婦」是蘭芝回顧個人的成長史(聽眾為其夫焦仲卿),蘭芝說自己十三歲就會織布,十四歲學做衣裳……,諸般美好備集一身。此處時間快速地流動著,在「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的敘述中,蘭芝習女工、誦詩習樂的形象如電影畫面般一幕幕從我們眼前閃過。而在蘭芝被休後回到娘家之際,一「入門上家堂」,其母即云:「不圖子自歸!十三教汝織,十四能裁衣,十五彈箜篌,十六知禮儀,十七遣汝嫁……」與詩開頭蘭芝之自述用的是同樣的敘述模式,並有前後呼應的效果。當兒女所為無法符合父母親的期待,失望的情況下,免不了出現諸如「枉費我把你你從小養這麼大,栽培你……,你竟然……」的連珠炮。故當見到女兒被休,孤零零地出現在家門,蘭芝之母有此反應是人情之常,另外這一段亦巧妙地呼應蘭芝所勾勒自身才、德兼備的形象,使這樣一個形象更為清晰、可信度也更高。母女二人在不同情況下敘述同一件事,但不覺其重複,更見其運用之妙。
詩中除以上兩處陳述時間與故事時間對比甚為鮮明外,另如「十七為君婦」以下寫仲卿蘭芝婚後聚少離多,蘭芝日復一日辛勤地織布,早晚不得休息,努力的成果仍無法使婆婆滿意等等(「君既為府吏,守節情不移。賤妾留空房,相見常日稀。雞鳴入機織,夜夜不得息,三日斷五疋,大人故嫌遲。」)這段亦為倒述,但與開頭相比,敘事節奏已明顯舒緩。
以上所舉皆為陳述時間短而故事時間長之例,經由粗略的分析,可知敘事文本中,作者巧妙地利用陳述時間與故事時間的不一致(陳述時間短→故事時間長)所造成的效果,及予讀者的感受。除此之外,詩中亦有「以較長篇幅細膩描繪短時間內發生的事」的情況,此即「陳述時間長→故事時間短」,如:「雞鳴外欲曙,新婦起嚴妝,……纖纖作細步,精妙世無雙。」與「交語速裝束,絡驛如浮雲,……從人四五百,鬱鬱登郡門。」讀到這裡,讀者不禁放慢了腳步,作者細述女主角「嚴妝」時的一舉手、一投足,與籌備婚禮時的繁華場景,這種【藉著對物件、角色或景緻的描繪】以延緩速度的作法,對故事又起了什麼樣的作用?(此牽涉到另一個主題,由下一位同學為大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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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報告大綱
一、 關於敘事時間:
1.何謂敘事時間?可分為那幾種?其意義分別為何?
敘事時間可說是敘事文本中時間出現的形式。
西方小說理論家對敘事時間的分法不盡相同(註1) 。艾柯在《悠遊小說林》中寫道:「虛構作品中的時間以三種形式出現──故事時間、陳述時間和閱讀時間。」是較簡潔且清楚的說法(註2)。
故事時間為故事內容的一環。如〈卜居〉中一開頭「屈原既放,三年不復得見」的敘述,「三年」即為故事時間。但在語言表達的層次上,陳述和閱讀的時間都是很短的。所以我們可以用極短的陳述時間表達非常長的故事時間,當然也可以花很長的時間(篇幅)寫一段極短時間內發生的事。由此可見,陳述時間是掌握在敘事者手裡的文本策略,而且是在讀者身上「強制一個閱讀時間」。
基於我們的討論主題是敘事詩,與小說相較,閱讀時間這項因素較為單純 ,故以故事時間與陳述時間的運用與變化為討論重點。
2.為何要談敘事時間?
纥敘事──說故事,少了「時間」的要素,情節即無法進展、推演。一個精采的故事,絕不可能從頭到尾平舖直敘;但說故事的人到底用了那些手法來掌握故事的節奏?此為解讀敘事文本時不可忽略的環節。
二、〈古詩為焦仲卿妻作〉之敘事時間:
作者利用陳述時間與故事時間的不一致,意欲造成那些效果?使讀者感受到些什麼?
纥以陳述時間與故事時間作比較,「陳述時間短→故事時間長」者,如:
1.「十三能織素,……十七為君婦。」
2.「君既為府吏,守節情不移,……大人故嫌遲。」
3.「往昔初陽歲,謝家來貴門。
奉事循公姥,進止敢自專?
晝夜勤作息,伶俜縈苦辛。」
4.「受母錢帛多,不堪母驅使。」
5.「新婦初來時,小姑始扶床;
今日被驅遣,小姑如我長。」
另,詩中有一段「重複」,即蘭芝回到娘家時,阿母劈頭所說的:「十三教汝織,十四能裁衣,十五彈箜篌,十六知禮儀,十七遣汝嫁,」為何此處的重複不令人感到多餘或累贅?
相對於上述舉例,也有「以較長篇幅細膩描繪短時間內發生的事」的情況,此即「陳述時間長→故事時間短」,如:
1.「雞鳴外欲曙,新婦起嚴妝,……纖纖作細步,精妙世無雙。」
2.「交語速裝束,絡驛如浮雲,……從人四五百,鬱鬱登郡門。」
在這裡,讀者的腳步不禁放慢了下來,作者細述女主角「嚴妝」時的一舉手、一投足,與籌備婚禮時的繁華場景,這種「藉著對物件、角色或景緻的描繪」以延緩速度的作法,對故事又起了什麼樣的作用?(此牽涉到另一個主題,由下一位同學為大家報告。)
註1:敘事時間的眾說紛紜,可參看《中國小說敘事模式的轉變》(台北:久大文化,1990)第二章〈中國小說敘事時間的轉變〉第34頁的說明。
註2:相關資料請見《悠遊小說林》第三章〈漫步林中〉(台北:時報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