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23 15:34:17李晉

新情色男女


相傳古代有一暴君,荒淫無道,後宮妃子已有七十二人,但他還不滿足,立下雄心壯志,要藉權勢淫盡天下女性。於是這個暴君向全國下了一道命令說:「凡是要出嫁的姑娘家,都要先跟國王上床。反對者,一律割舌頭。」

這樣的法令,當然引起全國老百姓的反對,但是沒有人敢揭竿而起反對,更不敢召開記者會公然反對,尤其,那些一心想娶黃花大閨女的男人們,一如置身白色恐怖,心反言語跟行動,可是一點也不敢反。

歷史明證「暴政必亡」,可是「色政」呢?色政要有「色女」反,照樣必亡無遺,而且會亡得既快且速。

話說色君的國內有一待嫁「女兒的媽媽」,非常不滿要「依法」送女兒去陪色君上床(非常不滿要她是良家婦女,竟要當老駂),但她是多麼的勢單力薄啊!如何去反抗呢?「女兒的媽媽」這時候就展現了她的智慧,「激發民意、運用民氣、蠱惑民力」,再加上利用男人,終於活活打死了好淫的色君。

「女兒的媽媽」選了一個吉日良時,走道大街上,選在人潮最多的地方,撩起群襬,眼中無人,就地站著小解起來。

這一解,招來男性街人的指責,甚至還向她吐口水,簡直把她當做瘋女一個。圍觀的男性街人也愈聚愈多,這位母親慢條斯理、優雅有致的整理好衣服;隨即變臉怒目,以食指一一指著圍觀的男人,大聲說:你們這些「女人」都站著小解,為什麼我不可以?

有一男人回答:嘿!(瘋)查某,妳是在講什(瘋)話?我們明明是男人,你卻硬ㄠ我們是女人,妳真是(瘋)得有夠厲害!

「女兒的媽媽」笑笑說,笑死人了,你們是男人嗎?這個國家只有國王一個人是男人,其他的人都是女人。要是還有男人,誰能忍受國王侮辱他們的妻子、姐妹和女兒?!

街上的「男人」們,此時真是無尊無嚴、既羞既愧、又憤又恨,漲紅著臉,「頭犁犁」離開案發現場。

話說此案發生不久,全國的男人們紛紛「拉-拉──拉」樓頂招樓腳,厝邊招隔壁,阿母招阿爸,有的透過大哥大暗中連繫,也有利用無遠弗屆的網際網路,互通聲息,訂了一個「消滅色君日」。當日,男人們衝進王宮,沒有士兵的阻欄,直搗黃龍,色君於是被活活以亂棒打死了。

當今之世,再怎麼落後的國家,也不會有這樣的國王,但確有這樣「雄心壯志」的男人,這種男人被譽稱為風流,或被指責為花心,如此而已。

如果,色君是女性,她也下道命令:凡要娶妻的男人,必須送進皇宮,讓女皇教其成人之道。違者,閹之。

此時不知會不會有「兒子的爸爸」、「男人的妻子」,挺身而出反對女皇?

中外歷史,或未見此女皇,但偷偷豢養「面首」(小白臉)的女皇級人物,卻為數不少,她們在歷史也都留下了罵名。

世間情愛男女,互相唬嚨來、唬嚨去,男人排滿與女人的約會行程表,被讚賞的聲音大過被指責,女人常與不同的男人喝咖啡,負面連想多於正面;男人常上不同的床,被告誡「多注意身體」的語言,可裝滿好幾輛貨櫃車,而換成是女人的話,一樣可以裝滿好幾輛貨櫃車,只是裝的是楊花水性、淫賤等等等的罵人話。

時空背景雖然已經不同,但一樣的太陽,一樣的月亮,照著情愛一樣的男女,指責情愛男女的話,仍然沒有進步,這不是時空的錯,而是情愛男女沒有進步,甜言蜜語、月下散步、山盟海誓、唱卡拉OK、上床、換床、情變、殺自己、殺情人、殺情敵、殺情人全家、燒情人厝邊隔壁,那一樣不是舊戲碼新演出?

所以,除非情愛男女的生理結構改變,否則,情愛事件不會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