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07 15:13:48滄浪之水

秋實:李敖與美國槍殺學生(三)

十、勝利鐘旁

5月4日星期一,肯特大學仍舊正常上課。一大早,家長們照常驅車將他們
回家過周末的孩子送回學校,其中就有丁卡樂(Dean Kahler)的父母。前
兩天的騷亂,本來已經使得他們十分猶豫。但是轉念一想,肯大畢竟是校
園而不是大街,一旦開始上課,這些以藍領學生爲主的孩子們,應當不會
鬧出什麽危險來。抱著這種想法,卡樂夫婦開車45分種送兒子到學校,臨
下車還再三叮囑。丁卡樂很輕鬆地揮揮手:放心吧,我會離國民警衛隊遠
些,不惹麻煩,會很安全的。

丁卡樂保證遠離國民警衛隊,有的孩子卻主動去接近他們。那天上午,有
人看見歷史系那位文靜靦腆,長著秀麗的杏仁眼兒,笑起來如春花般燦爛
的19歲女生愛麗笙(Allison Krause),跟一位警衛隊員打招呼。她把一束
鮮花插在他的槍管裏,而他則報以友好的微笑。“插滿鮮花要比填滿子彈
美好地多。”她溫柔地對大兵說。

這天在十分和平的氣氛中開始。無論是丁卡樂,還是愛麗笙,抑或其他11
位受害學生,都沒有想到,不過幾個小時以後,國民警衛隊的子彈,竟會
射入他們的身體。

但是校園中大部分學生都知道,今天中午在公共草坪有一場集會。這是上
周五中午舉行反戰集會時定好的。雖然學校下令禁止,但反戰學生顯然已
準備將禁止令置諸不理。

上午11點,有學生開始在公共草坪的勝利鍾旁聚集。隨著勝利鐘敲響,人
越聚越多,很快就達到了3000多人。愛麗笙和她的男友巴裏(Barry Leving),
還有其他大約500人核心示威者,環繞在勝利鐘周圍。有人在演講,號召大
家罷課。在他們四周,另有約1000多名被稱爲“cheerleaders”的支持者,
爲之搖旗呐喊。草坪另一頭,燒塌的ROTC樓廢墟上,站著99名頭帶鋼盔手
執M-1步槍的國民警衛隊員。

再外面,周圍的小山和道旁,又有1500多位看熱鬧的旁觀者,丁卡樂也在
其內。他和他的幾位室友,從懷特樓下課出來,爬上公共草坪旁的毯子山
(Blanket Hill),一面俯瞰草坪上黑壓壓的人群,一面聽旁人高談闊論什
麽資本主義、帝國主義、共産主義,一面心下納悶,鬧不明白這主義那主
義的,跟入侵柬埔寨和國民警衛隊撤出校園有什麽關係。

11點50分,國民警衛隊找校警要來一隻手提話筒,對著學生喊話,但是音
量在噪雜聲中顯得很弱小,沒有任何反應。於是三個隊員和一位校警跳上
吉普車,在人群旁來回行使,不斷喊話:注意,命令你們立即解散!立即
離開此地!注意,這是命令,立即解散!

回答他們的是一片有節奏的叫駡聲。“權力歸於人民,操你個臭豬玀!”
“一,二,三,四,不要你們的吊戰爭!”“罷---課!罷---課!”一些
學生做出侮辱性的手勢,向吉普車扔石頭。石頭擊中車上一個大兵,幸好
沒造成傷害。吉普車再次喊話無效,然後就在學生們的叫駡歡呼中,在石
塊追擊中退了回去。


十一、13秒瞬間

於是坎特伯裏準將下令展開驅逐。5發催淚彈射向人群。一些學生往後奔
逃。另一些學生看來早有準備,立即掏出面具、手帕或濕毛巾蒙住口鼻。
有人撿起催淚彈就向警衛隊員方向扔回去,立刻招來一片喝采。“操你個
臭豬”、“豬們滾出校園”的叫駡,更是彼伏此起。

12點15分,警衛隊員們上好刺刀,裝滿子彈,組成隊形向集會學生進逼,
同時再次施放催淚彈。學生們往後奔逃,大部分人退往東北角的毯子山。
警衛隊員緊隨而來,上了毯子山後兵分兩路。一路由C連中的23人組成,
在瓊斯少校率領下,從毯子山後繞泰勒樓(Taylor Hall)西北方向驅散小
股人群。他們遇到的敵意較少,始終沒有開槍。

其餘73名警衛隊員,組成另一路,由坎特伯裏準將和法欣格上校率領,轉
向西南,由泰勒樓和約翰遜樓(Johnson Hall)之間驅逐大隊學生。這片地
方本來擠滿旁觀人群,見到警衛隊沖來,大部分人只是向兩邊閃開,讓他
們從中間通過。等國民警衛隊員沖下山腳,來到一個足球操場中間,忽然
發現自己被包圍了。前面有兩排柵欄擋住,兩邊都有學生向他們扔石塊,
有人喊“殺死他們!”

的確,警衛隊員動武採取粗暴的驅散行動,讓許多學生異常憤怒。丁卡樂
本來只是袖手旁觀,這時也禁不住撿起石塊向警衛隊員扔去。附近建築工
地上,有200多塊磚頭被搬走。人群中不時聽到人叫:再運石頭來啊!愛
麗笙的男友巴裏參加了扔石塊。愛麗笙自己的褲子口袋裏,也有石頭碎末。

警衛隊員向人群發射催淚彈,但由於風向緣故,沒什麽效果。一顆催淚彈
被學生扔回去,軍警撿起來再扔向學生,又被學生再次扔回,軍警又扔過
去,學生再扔回來。這場精采的“網球賽”,令得學生們高聲大笑,喝采
聲一浪高過一浪。但是警衛隊員則顯得萬分緊張,有人蹲下來向學生瞄準,
但沒有開槍。

對峙了一會,國民警衛隊員們一面向毯子山退去,一面不安地回頭張望。
原先在山上的學生閃向兩邊,大群學生追隨在軍警後面。12點25分,退到
山頂的70多名警衛隊員中,有28人突然轉身開火,有人掃向空中,有人打
往地上,也有人射向人群。槍聲持續12.53秒,共計發射61到67彈。

13位學生躺在血泊裏。愛麗笙和其他三人被打死,丁卡樂和另外8名學生
被打傷。


十二、爲什麽開槍?

慘案發生當天,坎特伯裏準將爲國民警衛隊辯護,提出了三條理由:(1)有
人打冷槍;(2)催淚彈用完了;(3)學生們離警衛隊員太近,他們投擲的石
塊,構成了致命威脅。然而,隨後美國聯邦調查局以及專門爲此而組成的
總統特別委員會,立即對開槍事件展開了調查,調查結果徹底推翻了這三
條理由。

沒有人對國民警衛隊開過槍。在肯大這幾天的衝突中,從未發現鬧事者使
用過槍支武器。聯邦調查局還用金屬探測器對現場作了嚴密搜索,找出來
的子彈,證明全部來自國民警衛隊員。

第二條理由同樣不成立。現場好幾位警衛隊員,在調查盤問中證實,他們
身上還留有共計近十發的催淚彈。

至於第三條,學生和國民警衛隊員都有人給出了相互矛盾的證詞。一些警
衛隊員聲稱當時“石頭飛來遮天蔽地”、“學生以威脅姿態進逼”等等。
也有學生認爲當時大兵們確實有生命危險。

但是絕大多數學生,也包括一些警衛隊員,在作證時都不認爲士兵們受到
致命威脅。聯邦調查局對當時照片分析顯示,離國民警衛隊最近的學生也
在60碼開外,與坎特伯裏所謂“學生離得太近”的說法不符。被打死的四
名學生,頭部中彈的20歲男生米勒(Jeffrey Glenn Miller),與軍警相距
270碼;19歲少女愛麗笙身體左側中彈,她與軍警相距330碼;20歲女生蘇
爾(Sandra Scheuer),在赴教室上課途中左背部中彈,距軍警390碼;19歲
男生施羅德(William Schroeder),遠遠旁觀時被一顆子彈穿透脖子,他
離軍警390碼。受傷的9名學生所在位置,最近的在60碼外,最遠的有750
碼之遙。

聯邦調查局報告敏銳地指出,不僅現場士兵中有45人並未開槍,而且開槍
的士兵在接受盤問時,沒幾個人曾特別指出自己開槍是因爲覺得生命受到
威脅。相反,他們只是簡單地說,因爲聽到或看到別人開槍,就以爲已經
下達了開槍命令,是以開火。一般只在敍述末尾,才提到生命受威脅的話,
像是一種事後的總結。

沒有人提到,現場有誰下了開槍命令,也不知道是誰開了第一槍。看起來,
開槍是完全自發、並且迅速相互感染的突然行動。

在美國,國民警衛隊源自殖民地時期的民兵組織,與國防部管轄的正規軍
不同,有些民兵性質,戰時可以由總統征招對外作戰,和平時期則歸州長
全權指揮,負有協助地方搶險救災和控制騷亂的職能。因此,當年出動肯
特大學的國民警衛隊,都接或多或少受過一些控制騷亂訓練。

然而,出動前念給大家的條例,關於開槍的規定頗有相互矛盾。其“武器”
一章第二條規定:“嚴禁不加區別地開火。只可對已確認目標作單點射擊。”
但是在這一條之下的第三款又說:“在任何情況下,只要確信生命受到暴
力威脅,或者當騷亂者無法用其他任何合理手段加以驅散時,就可以開槍。”
這最後一句看來會造成混亂,使得警衛隊員們對於何時可以開槍,很容易
作出過寬的判斷。

不管條例上對開槍條件怎麽說,聯邦調查局長達千頁的調查報告最後認爲,
開槍是缺乏正當理由的。總統特別委員會的結論更是直接了當:在當時情
況下,“槍擊是不必要、沒有理由、且不能原諒的。”

在美國司法獨立的體制中,聯邦調查局和總統委員會的結論,只代表行政
分支的看法,不是法庭判決。1974年聯邦檢察官正式對開槍士兵提出刑事
訴訟,但是法庭審理未能認定開槍者的謀殺罪。

30年後,法欣格上校請求人們理解現場士兵們的恐懼:“不錯,他們受過
訓練,但是訓練並不能把他們的恐懼感統統抹沒。我們不能不許他們感到
害怕,那也是沒有道理的。”


十二、人性

幾乎從第一聲槍響開始,現場指揮官坎特伯裏準將和法欣格上校,就不斷
高喊“息火!”並且跳到一些開槍士兵面前,把他們的武器往上擡。A連
中士詹姆斯(Robert James),一開始還以爲下達了開槍命令,向空中開了
幾槍,等看到有人想人群開槍,就把自己槍裏的子彈全部卸掉。C連中士
羅胡(Richard Love)也向空中開了一槍,一眼瞥見有人向人群射擊,一時
不敢相信,從此未發一彈。A連士兵赫希勒(William Herschler),錯亂中
將一梭子子彈全部打光,隨後就精神崩潰,在救護車送醫途中,口中不停
地哭,“我打中兩個孩子”,“我打中兩個孩子”。

如果說,在開槍之前,關於國民警衛隊士兵們是否受到生命威脅,以及在
多大程度上受到威脅,還大可爭議的話,那麽,緊接著開槍之後,他們所
受生命威脅之大,幾乎是毫無疑問的。13秒瞬間造成四死九傷的慘劇,一
下子使得現場所有人驚呆了:“天啊,這簡直是屠殺!”學生們一下子憤
怒到了極點,如癡如狂,沖上去要跟大兵們拼命。士兵們又緊張又害怕,
縮成一團,且避且走退到公共草坪,再無退路。四周都有暴怒的人群緊追
上來,與之形成對峙。

毫無疑問,一旦人群再往前沖,士兵們必定會再度開槍。一場導致大批學
生死亡的大規模流血衝突,眼看就要爆發。

這時候,勇敢地站出來擋住學生的,是以弗蘭克(Glenn Frank)教授爲首
的一批教職員工。他們先是請求國民警衛隊不要動手,由他們去勸說學生。
接著又懇求學生們不要無謂地犧牲自己生命。神情惶急的弗蘭克教授,在
學生們包圍中連續勸說20分種,直說得口幹舌燥,最後總算勸得大傢夥兒
離開公共草坪。

當時弗蘭克的兒子阿蘭(Alan Frank),也是肯大學生,當時正在草坪上。
事後阿蘭說:“無疑地他救了我的命,也救了其他數百人的性命。”

當人群離開公共草坪的時候,留在槍擊現場的人們正紛紛救死扶傷。救護
車鳴著淒厲的笛聲,不斷將死傷者運往醫院。

開槍之時,有位肯大新聞系學攝影的四年級學生約翰·費羅(John Filo),
正對著士兵拍照片。子彈打在地上,他還以爲是空彈。看到一個士兵用槍
向他瞄準,他還傻乎乎地喊:“我不過想照張像!”等看到子彈把旁邊的
雕像打下一塊來,嚇得撒腿就跑。途中看到米勒躺在血泊中,他的14歲女
友瑪麗(Marry Veccho)在旁哭泣呼救,也顧不上停。直到跑過幾步之後,
才猛然想起:“你在幹啥呀!這不正是你的工作嗎?”於是轉過身,將瑪
麗悲傷呼喊的形象攝入鏡頭。

這張照片獲得了普利策新聞獎,成了學生反戰運動的定格象徵。


十三、開槍,刺人、大搜捕?

現在我們再來看看李敖對這段歷史的天才描述:

突然間,軍警動手了。他們首先扔出了大量的催
淚彈,趁著彌漫的硝煙,列著隊形沖向學生。學
生用石頭土塊還擊,有的還把尚未爆炸的催淚彈
揀起來,扔回去。在學生們的反抗下,指揮者指
使軍警列成隊形,端起步槍,排槍齊放,當場打
死男女學生四名,打傷十名,然後又用刺刀戳傷
學生多人。接著,又進行了大搜捕,九百名軍警
佔領了學校。死難者的鮮血染紅了肯特大學校園。
一個目擊者憤慨地說:“這是有組織的謀殺。”

這一段,錯得最厲害的是這兩句:“指揮者指使軍警列成隊形,端起步槍,
排槍齊放,當場打死男女學生四名,打傷十名,然後又用刺刀戳傷學生多
人。接著,又進行了大搜捕……”短短兩句,就有四大錯。第一,所謂
“指揮者指使軍警列隊開槍”,與史無征;第二,“打傷十名”,數位不
對;第三,開槍之後“又用刺刀戳傷學生多人”,不知所據何來?第四,
“又進行了大搜捕”,言過其實。

事實上,槍擊案發生以後,聯邦和地方各級政府立即對事件展開調查。聯
邦政府的調查側重于政府和國民警衛隊的責任,而地方政府則傾向於爲自
己和國民警衛隊開脫,誇大學生鬧事的嚴重性。這裏並不存在東土那樣的
單面搜捕與審判。象這樣各級政府之間相互制衡的過程,反映了美國社會
的一大特點,我們下次再講。

欲知後事如何,請看下回分解。
海納百川 (http://www.hjclub.com)20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