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5-18 00:56:56aRthuR

【魅‧男‧搖滾】- I

其實,整部半世紀的搖滾樂史,不過就是一群魅男(Glam)跟龐克(Punk)們搞出來的......



一、一九五○,啟蒙的年代

如果說「搖滾樂」(Rock & Roll)一詞是在一九五四年由Bill Haley & the Comets以一曲〈Rock Around the Clock〉確立其音樂模式,並且讓搖滾音樂普及大眾、廣受歡迎的話,那麼,貓王(Elvis Presley)在一九五六年以一曲〈Heartbreak Hotel〉空降排行榜冠軍,無疑是以一種渾然天成的英雄魅力(charisma),石破天驚地宣示搖滾樂時代的來臨,真正使搖滾樂成為樂壇主流神話象徵;甚至更有人大膽假設,若沒有Elvis Presley,今天的流行樂壇將會是另一種無可預知的光景。

Elvis Presley大膽地融合了白人鄉村音樂(C&W,Country & Western)與黑人節奏藍調(R&B,Rhythm & Blues),以饒富情感並淡化黑人風味的簡單歌詞,時或飽滿時或輕柔地大量運用早期藍調與福音音樂(Gospel)的顫音、滑音與堪稱婦女殺手級的「喉塞音」(glottal stop),加上強化的節奏、充滿陽剛狂放魅力、連Michael Jackson的「鼠蹊舞」與Ricky Martin的「電動馬達臀」都難出其右的強烈性暗示扭腰擺臀動作,種種他所建立其歌唱與表演的風格與技巧,都成為流行音樂史上的重要象徵並且歷久不褪,並且影響了之後半個世紀、仍然是以雄性麥克風呼風喚雨的流行樂壇,所以「江湖」人稱 "King of Rock & Roll",實至名歸!

從一個美國農村青年到舉世聞名的大明星,貓王固有其天賦的才華,但時勢造英雄,因為媒體與錄音技術的進步造就他成為流行音樂史上的永恆傳奇;而英雄也創造了時勢,Elvis Presley音樂風格與舞台形象,除了滿足了年輕樂迷對於偶像崇拜的需求,也啟發、激勵了青少年,拾起了麥克風與電吉他,向下一個世代的「魅、男、搖滾」繼續探索。


□入門推鍵盤:

藝人名稱:Elvis Presley
1956/Elvis Presley/RCA



originally posted: 2001-10-03 16:4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