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1 01:39:47洪芸

04/27/2007




我在整理yahoo信箱時看到之前跟你在房間玩的代書遊戲記錄,
這遊戲說穿了其實很無聊,就是負責打字的人不能講話,
必須忠實的以文字記下對方的一言一語,而自己的意見只能以括弧呈現在文字中。

看著當時的文字,我數次微笑不已,
我是掉進了那個甜蜜又純粹的氛圍裡,又寂寞又美好,還有點疼痛。
真的,好想抱抱你,好想跟你說,
「親愛的,當時是我放棄的太快,我願意承認自己用錯方式喜歡你了。」

我懷念你的橫衝直壯,總是投直球的乾淨俐落,
帶著一點霸氣與傻氣,向我索討全部的注意。

剛剛那一刻,我竟然興起了如果時間能重來該多好的念頭,
多麼卑劣,多麼可恥。
你已經不是我的了,我常要在你笑著對我訴說任何事時提醒著自己,
然後細細品嚐這種清淺的疼痛。
拍拍自己,不後悔,
如果這是報應,本來就是該承受的。

你說,沒有料到今生還能跟我這樣輕鬆相處,
因為分手時的你覺得撕心裂肺,覺得這輩子再也無法再這麼喜歡一個女生了。
我該高興的,即使你跟她已走了這些年,
我仍舊在你心裡,
只是再也不是以情人身份活著,而是知己。

知己就是,擁抱不能超過三秒,否則情緒會蔓延開來,
可以握手,但不能牽手的關係。

天真歲月不忍欺,青春荒唐不負你。
真的,我們都太年輕了。

虧你當時把我牽那麼緊,
我卻還是迷路了,
真的,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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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