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3 14:32:27lawnet880880

中國大陸實施環境保護稅法對於臺商的影響

在實施排汙費徵收制度30年後,為促進中國大陸環保進程,於今年1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以下簡稱環境保護稅法)及 《環境保護稅法實施條例》。環境保護稅法的總體思路是由「費」改「稅」,實現排汙費制度向環保稅制度的平穩轉移,自2018年1月1日起依法徵收環境保護稅,不再徵收排汙費。
  環境保護稅法主要規範內容如下:
一、納稅義務人:
        凡在中國大陸領域和管轄海域內,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
        均應依法繳納環境
保護稅。

二、應稅污染物:
        依據環境保護稅法所附《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應稅污染物和當量值表》
        規定,大氣污染
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與噪音等四類為應稅污染物。

三、如果不屬於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不繳納環境保護稅。例如:
    (一)向依法設立的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
    (二)在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設施、場所貯存或者處置固體廢物。
四、繳納稅額計算:
        應稅污染物的計稅依據,按照下列方法確定:
    (一)應稅大氣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當量數乘以具體適用稅額。
    (二)應稅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當量數乘以具體適用稅額。
    (三)應稅固體廢物按照固體廢物的排放量乘以具體適用稅額。
    (四)應稅雜訊按照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分貝數對應的具體適用稅額確定。
        稅目、稅額,依《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執行。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體
        適用稅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統籌
考慮當地環境承載能力、污染物排放現狀
        和經濟社會生態發展
目標要求,在法定的稅額幅度內提出。

五、環境保護稅按月計算,按季申報繳納。不能按固定期限計算繳納的,可以按次申報
       繳納。

臺商應注意以下幾點事項,積極應對新的變化:
一、臺商在赴陸投資前應將環保議題納入投資評估中
    臺商投資項目涉及環境保護議題者,應該事前詳細蒐集中國大陸環保政策及法規並深入瞭解。例如,所投資的產業是否為投資所在地政府鼓勵或容許;投資土地的城鄉規劃管制及使用條件,是否屬於環境敏感地區;辦理環境影響評價相關程序及所需時間,與投資時程是否能相互配合;務必查訪當地的污水處理設施、固體廢棄物(含危險廢棄物)處理設施及處理能量是否足夠;各項排污許可證的有效年限及展期程序等方面。在未妥善評估前,切勿輕率承諾投資或興建廠房,以免將來發生投資契約糾紛或受無法順利生產的重大損失。
二、臺商應做好污染防治措施
        已在中國大陸投資設廠之臺商,不管是新廠或舊廠,均應做好污染防制工作,此
        為中國大陸環保法規明訂的企業義務。中國
大陸多採用科學儀器進行全天候監
        測,靈敏度及精準度相當高,
且自動記錄污染源。一旦發現排放違規,即遭違規
        罰款。

三、臺商應做好自行監測工作,以保護自身權益
        目前中國大陸司法實務認為,企業對於損害與污染間無因果關係負舉證責任。加
       上污染環境致他人身體健康、財產損失的成
因很多且複雜,例如同一鄰近區域內相
       同產業工廠很多,或是污
染源眾多、或是造成損害之原因不明等,因此發生環境污
       染糾紛
時,廠商自我監測紀錄即顯得格外重要,所以臺商務必要做好自行監測工
       作,以保護自身權益。

四、臺商應確實依法取得相關環境保護相關審批及許可證
       中國大陸在整治環境時,唯有合法取得相關審批及證照廠商才能受到信賴原則的保
       護。如遭限產、停產或強制拆遷時,方可
能獲得合理補償。臺商有時為取巧,並未
       依法申請各項證照,事
後被視為違章企業或是非法企業。既然為非法當然不受信賴
       原則
保護,被強制拆遷時無法獲得賠償,使所有投資付諸流水。

五、臺商應瞭解環境保護與其他權益相連結
       中國大陸積極建立「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揭示企業之信用,將來有關違反
       環境保護之違法記錄,也有可能納入企業
信用之一環。如果臺商一旦有違反環保行
       為者,可能會面臨投資
審批困難、因不誠信而需調查稅收、進出貿易受限、無法取
       得信
貸等,所以臺商不能存有僥倖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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