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7 14:56:48lawnet880880
櫃姐久站患足底肌膜炎 認定為職業疾病
北市勞動局最近受理一名百貨公司櫃姐職業疾病認定案件,因該名櫃姐罹患了「雙足足底肌膜炎」,經過「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診斷、「臺北市職業疾病認定委員會」兩次書面審查及會議審查,認定因為工作緣故需要久站,結果導致該名櫃姐罹患的「雙足足底肌膜炎」屬於職業疾病。
北市勞動局表示,百貨專櫃櫃姐,因為工作需要經常久站,於經醫師診斷罹患了「足底肌膜炎」,此經臺北市職業疾病認定委員會審查後,認定勞工因為上班期間需要長時間站立,如果遇到特賣會或週年慶期間,還需要加班,只有中午或休息時間,才可以到其他樓層休息,符合長時間站立工作型態;依照醫理文獻記載,長時間久站是導致足底肌膜炎的危險因子,雖然提重物與不自然姿勢或自身因素(如肥胖BMI過重、足弓扁平或較高)也可能導致足底肌膜炎,不過這名個案並沒有明顯個人因素等非職業原因,所以審查結果認定「雙足足底肌膜炎」屬職業疾病。
北使勞動局表示「只要認定為職業災害,雇主要依照勞基法五十九條,給予相關補償,勞工可以申請勞保職業災害費用,包括醫療費等,如果導致殘廢,也可以申請補償費。」
根據北市主計處102年底統計資料顯示,臺北市服務業就業人口占總就業人口達80.2%,其中百貨業、美容美髮業、保全及清潔服務業、餐飲服務、加油站等勞工工作,時常需要「久站」,而久站是罹患足底肌膜炎危險因子之一。雇主對於所雇勞工工作時需久站時,應該適時提供座椅,供勞工以坐姿工作或改善勞工鞋子型式等預防職業傷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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