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乾癮
「前世欠的債,今生總要還....」
最近聽到一首歌,方炯鑌和江淑娜的「胭脂雪」,挺好聽的。
沒錯,欠這部落格的債,還是趕緊上來還一還吧,
再這樣拖下去也不是辦法。
其實這篇,早在四月中就要寫了。
記得去年8/28年度大調動的時候換新老闆,
11月份的時候換我配老沈。
(年度大調動,我們俗稱一年一度大拜拜)
話說我們老沈是個厲害的傢伙,司訓所20期畢業的。
花蓮女尼命案開庭時,老沈是陪席,據書記官和執達員透露,
(開庭當天就是我調解成立三件,尷尬闖進去三次找法官簽名那天)
當時光是爭執一個小問題就僵持了近兩個小時,
但是老沈只開口問了一個問題就迎刃而解,大家都佩服不已,
薑還是老的辣。咳...咳......這不是本篇重點
去年11月份配老沈的時候,某天我無意間提到還沒看過法官開庭,
老闆就要我跟著他去開庭。
那天下午是開少年保護案件,少年保護法庭和一般法庭不一樣,
是和調解室一樣採用圓桌式,感覺比較不嚴肅。
老沈叫我做在他旁邊的位子,待我坐定後才發現我面前有一個牌子。
我這個人好奇心特強,不看看牌子上寫什麼我晚上怎麼可能睡得著呢!
不看還好,一看差點暗爽死。上面寫著「學習司法官」五個字啊!
還沒考上就坐這個位子,繼續暗爽中。這是第一次過乾癮,嚐到甜頭。
第二次過乾癮是在四月中。
老闆叫我幫她在一堆準備送檔案室歸檔的卷宗上蓋章,
當我跟老闆表示要把這幾疊卷搬下樓時,老闆卻說:
「妳神經喔!在我位子上蓋就好了,因為我現在要出公差」.....
於是,我就乖乖坐在老闆的位子上蓋章,並核對清單與卷宗是否相符。
當送報大哥進來送報紙時,我看到他嘴巴大到可以塞進一個拳頭,
還說什麼時候法官變成我了?!!
我只好笑笑的表示,我目前還沒有這個屁股能坐這位子。
這兩次會讓我這麼爽,是因為其他同事都不曾有過這樣的好康,
這算是在少家庭的福利吧!
羨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