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07 12:03:31劉嘴砲
撤
我想,我唯一錯的地方,就是不該愛一個人愛這麼久。
我很清楚我的缺點,就是忍不下一口氣,只要不是事實都會想反駁。
但是,嘴長在人家身上,也只能任由人家怎麼講。
想撇清跟我有任何的關係,讓其他人都覺得這兩年多來是我死纏爛打???
好吧!無所謂,反正我們兩個人真正發生過什麼,做過什麼,彼此心裡清楚。
不是否認就能抹清一切,當作什麼都沒發生。
更不要以為,不給我名份,就等於沒在一起過。
我決定,換個地方,重新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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