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2-04 22:22:01SALLY

魔鬼代言人 ~2.人的自由意志

圖說:Kevin 和 Mary 夫婦被 John Milton 邀請到紐約,夫妻快樂地慶賀在紐約大都會的新生活。

##人的自由意志##

魔鬼與奇努李維最後對話中,說出「自由意志是很麻煩的」。這說出基督教信仰的中心思想,就是上帝與魔鬼,都尊重人的自由意志,他們從不用阻止人的自由意志的方式來做事。

但魔鬼在某個地方曲解掉自由的含意,讓人跌入陷阱。

扮演魔鬼的艾爾帕西諾說,當初上帝創造那麼誘人的果子,卻「讓人可以看、卻不能摸不能嚐」,這是上帝的遊戲,祂冷眼旁觀,等人犯罪時祂就嘲笑。

但這只是對「自由」含意的不同理解。

魔鬼告訴人的自由是:你應當什麼事都可以作,盡己所愛的去作。

上帝期望人擁有的自由是:我什麼事都有最大的自由可以作,但我也有一種自由─就是我有能力不去作某些事。

這才是上帝給人百分之九九的「可以」,與百分之一的「不可以」,這背後的自由真義。上帝的自由定義,是「更自由的」,但魔鬼曲解它。

其實我們觀察歷史,我們會發現世界與社會的亂象,真的都是來自沒有能力去抗拒不該做的事。光是看這個網路社會,網路社會的混亂,不管是色情或言論暴力..,亂象是來自大家作了可以做的事?還是亂象來自有些人無法制止自己去作「不該作」的事?

然後我們發現,當不該作的事作出來,很多人根據的理由都是:因為這是我的自由!!我有行動的自由和發表文字的自由。

這就是為什麼魔鬼說:「你看到,卻不能摸不能嚐!」,魔鬼把那「我有能力不去作」的自由遮掩掉了,人也如此遮掩著自己已不再擁有的「我應當有能力不去作」的自由。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