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詐財
四月18號中午,在北投稻香路-小坪頂的「田園村」有一個同學聚會飯局,上午與內子從中和開車,穿越台北市區,順便辦理一些事情,然後車行至中山北路六段,過福林橋左轉福國路後,準備由內車道換到外車道,再右轉到文林路到北投時,由後視鏡瞥見右後方有一輛計程車使近,遂減速讓其駛過。未料我車右方向燈已打,車子幾乎在停止狀態,計該計程車仍駛近我車右側,並感覺有輕微的磨擦聲,於是拉起手煞車下車察看,只見計程車左前方貼在我座車右後門,計程車駕駛也下車找我理論,說我刮壞他的車。內子在車內搖下車窗,猛向對方道歉。我說︰「是你的車靠上來的啊!怎麼說是我刮壞你的車呢?」,其實,根本只是擦掉一些漆而已,對方是三十來歲口嚼檳榔的年輕人,一付兇悍的模樣,「你到底要私了或叫交通警察來?」。此時,我們車子後方已排長龍,並不耐的按喇叭。我們因為要趕時間 ,內子說給他一千元算了,對方卻獅子大開口,說板金一下至少要五千元,又說我們很有誠意,給三千元意思意思…。我是一千萬個不願意,這分明就是在訛詐我們,最後經不起內子的慫恿,掏了三千元給他,待我想起抄其車牌、記其車號,用手機拍照存證時,他早已頭也不回的一溜煙把車開走了。事後回想起他的車況,左前方早已留有數道擦痕,且方向燈沒有燈罩,這不分明證實那輛計程車的做案記錄,真是愈想愈嘔,內子的心態是破財消災息事寧人,錢就算給他買藥吃自我解嘲。
打開電視翻開報紙,常常會看到一些「假車禍真詐財」的新聞,許多假車禍真詐財案件,犯罪集團都是人數約5~6人,騎機車製造假車禍,誣指被害人開車撞到人,恐嚇交付醫藥費和和解費,被害人如果不從,就慘遭歹徒以安全帽、機車大鎖圍毆,有的是交付了數萬元才得脫身。而被害人往往也跟內子一樣存有「破財消災」、「息事寧人」、或沒時間跟對方理論的心態,才會讓犯罪集團予取予求。
其實,如果當初車禍發生時,確信是假車禍,而對方獅子大開口時,就讓對方報警處理。而基本上交通警察會製作車禍事故筆錄,如果認為疑是假車禍的話,就不能在筆錄上簽名,因為簽了名就表示認同事故發生經過,如果有確切證據,能證明該車禍是假車禍的話,可以向到場承辦的員警,提出疑點,基本上犯罪集團是不會惹上這些麻煩的。
最重要的是,開車前最好準備一台數位相機,事故發生後,將車禍周圍環境,雙方車輛擦撞情況以細部特寫記錄下來以被不時之需。或是準備一台「行車記錄器」﹙約五千元左右﹚,記錄行車狀況。總之,在事故發生後一定要冷靜,千萬別慌了手腳,讓對方抓到你的弱點,而認為有機可乘,自己也成了莫明的「冤大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