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23 11:18:13Yvette

爆米香:違法的背後有一個懷舊的理由

 

我喜歡吃各式各樣的台式爆米花。從小到大,我家拿到的「喜餅米香」或是裹紅紙的「拜拜米香」都沒人跟我搶。我有時候拿去泡開水,有時候泡冰水,或是乾吃,獨佔得非常理所當然。

昨天執行「不花錢的遊玩」從金面山下來,看到爆米香小攤。平常我不會買這種大喇喇擺在紅線路口的物品,不過「這是市場,假日這裡又沒甚麼車..... 」我告訴自己。

其實,只是我想吃「爆米香」。

小時候我們都期待小販推車來廟口,聽到爆米花烤熟開機器的響聲,趕快舀一罐米、拉媽媽帶三塊錢去「做米香」。

二十四年前一個過年前的寒冷夜晚,林小明的爸爸還專程騎車出去買一包回來給家裡那位懷著小小新成員的新成員吃。當時非常不安,因為林媽媽說:「我也喜歡吃,你為什麼都沒買給我吃過?!」因為分辨不出是不是玩笑,忐忑不已,覺得自己是個多嘴的害人精。只敢拿一塊吃。唯一一次食不知味。

不過,現在想到,仍然像當年看到爆米花第一霎那一樣感動。

我們昨天乖乖的站在十字路口等了十分鐘看老闆煮麥芽糖、拌花生、切塊、分裝。其實製作過程不是很衛生,不過我們就發揮台灣人的視而不見能力,回家吃得非常開心。

Like alw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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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vette 2012-09-24 23:38:25

美好舊時光!

Janet 2012-09-24 21:42:00

還可以帶一碗自己種的花生

Yvette 2012-09-24 17:33:46

連糖都要自己帶呀?!
我記得我們也吃 "散米" 甚麼都不加其實也很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