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5 07:02:08lanceieua2

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為新消費時代護航

狼人殺

原標題: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為新消費時代護航

  ■ 社論

  因為疫情,2020年的3·15顯得有點特別。往年3·15上的重要儀式——央視3·15晚會延期播出。但這並不代表消費者權益保護可以削弱。尤其是在疫情催熱「新消費」、「雲經濟」,消費形態和場景加速變革的當下,消費者權益保護如何與時俱進,也已成為時下頗受關注的議題。

  毋庸諱言,消費模式的變化,給消費者權益保護帶來了很多新的挑戰。

  一方面,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既有不足,在新消費時代被進一步放大。如這次疫情期間,線上消費加速普及,原本部分行業監管、某些領域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缺陷,暴露得更明顯。有媒體梳理,預付式消費受疫情影響,就面臨著諸多不確定性,有些線下消費轉為線上后,也因為服務質量或品質引發了新的糾紛。狼人殺

  另一方面,隨著新消費興起,相應的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也需要擴容、提質。

  具體來說,得做好兩點。一是新舊消費場景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需做好銜接。此次疫情帶動了「無接觸消費」——從傳統的外賣、網購逐步擴展到健身、線上賣房等。新的消費場景下,消費者權益保護勢必要對新的變數因素及時作出回應。二是新的消費產品、服務加速湧現,隨之帶來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溢出了傳統監管體系。如新產品與服務的質量和標準體系建設,必然滯後於市場的創新步伐。在這樣的過渡階段,平衡好對消費者權益的必要保護與對新事物的審慎包容之間的關係,是個必須直面的新課題。

  近些年,網約車、共享單車等新事物,已給出了許多啟示。而隨著以5G、人工智慧等為主要內容的「新基建」開啟,信息數字消費規模還將加速擴大,如有預計到2020年,我國信息消費規模將達到6萬億元。這樣一個全新的、更為複雜的新消費領域崛起,無疑更考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法規的更新速度及專業度。這還不僅僅是只靠消費者權益保護部門就能完成的任務,協同治理的必要性更加凸顯。

  也應看到,新技術加速新消費進程,同時給消費者權益保護提供了更強的基礎支撐。如藉助大數據技術,可讓消費者權益保護更精準;很多新技術也可以助力對新產品和服務的質量溯源、全過程監管,這也能為消費者權益提供更有力的前置性保護。

  此外,23個部門日前聯合發佈的關於促進消費擴容提質的實施意見,提出要全面營造放心消費環境。其中如完善個人信息保護制度和消費后評價制度,大力優化線上消費環境,加大力度打擊網路刷單炒信等黑色產業鏈;加強12315行政執法體系和消費者維權信息化建設,形成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消費者維權服務體系,強化對消費者權益的行政保護等,也是新消費時代值得完善和落實的消費者權益保護舉措。

  正如專業人士所指出,當前的消費者權益保護,面臨著「傳統的消費痼疾未除,互聯網等新經濟的崛起、新消費領域的不斷拓展又帶來了很多新型消費糾紛」這樣一種新局面。這要求舊的問題要加速解決,新的問題則要在法律、政策的修訂和完善乃至資源投入等層面,作出新的調試。整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應有更敏銳、高效的優化和完善意識與能力。

  從消費已成經濟增長主動力的趨勢來看,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營造更健康的消費環境,對於實現經濟的高質量發展已變得越來越重要。2019年最終消費支出對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的貢獻率高達57.8%;十九大報告也指出,要完善促進消費的體制機制,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而要激活消費潛力與活力,夯實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提升消費者權益保護水平是最基礎的配套保障。因此,做好消費者權益保護,不只是新消費語境下的「權宜之計」,更應成為持續強化的長久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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