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05 23:41:28伏特加
第21屆信誼幼兒文學獎
【宗旨】
獎勵原創幼兒文學的創作及培育幼兒文學創作人才
獎勵原創幼兒動畫及影片創作,提供孩子多元閱讀的優良作品
提昇幼兒文學和幼兒影視產品的創作品質及欣賞水準
【獎項與獎勵辦法】
圖畫書創作獎:
‧首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牌乙座 ‧佳作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牌乙座
動畫影片創作獎:
‧首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牌乙座 ‧佳作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牌乙座
【參賽作品內容與規格】
圖畫書創作獎:
1. 適合年齡:適合8歲以下幼兒閱讀。
2. 主 題:可自由選擇,包括故事類及知識類作品。
3. 文 字:以華文創作。
4. 作品規格:不拘。(建議原稿尺寸勿過於巨大,以方便稿件收送)但須結構完整,符合圖畫書之形式要件,
可為原創性作品,或重新詮釋既有素材。
5.徵獎作品必須未於任何媒體發表(包括學校刊物、報紙雜誌、書籍、多媒體、網路等),且可出版成書者。
動畫影片創作獎:
1.適合年齡:適合8歲以下兒童觀賞之動畫或影片。
2.主 題:可自由選擇。
3.語 言:以華文創作。
4.作品規格:15分鐘以內,不限定創作媒材及製作軟體,參賽作品需交DVD(PAL 或NTSC規格)5份。
5. 徵獎作品必須未於任何媒體發表(包括學校刊物、報紙雜誌、書籍、電 視、網路、手機、多媒體等電子媒體)及展覽。作品中若載有任何歌曲或背景音樂,請註明出處。
【寄件方式】
1.收件日期:
‧『 圖畫書創作獎』2008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收件
‧『動畫影片創作獎』2009年1月15日至1月31日收件,郵戳為憑。
2. 請註明參加組別為「圖畫書創作獎」或「動畫影片創作獎」。
3. 請將報名表自信誼網站下載填寫清楚,與作品一同寄出,作品上請勿署名或附加任何可辨識作者的註記。
4. 圖稿製作請注意:
‧圖稿請自行採取保護措施,或以透明紙(ex:描圖紙)保護,以免寄送過程中折損或沾黏。
‧文字請勿直接寫在圖上。滿版畫面請留裁切邊。
‧圖稿影印裝訂成樣書,彩色或黑白影印皆可,文字請依編排位置貼在影印本上。
‧請將原稿及樣書一本,一同寄來參賽,電腦繪圖者請寄列印稿一份及圖檔光碟一份。
5. 動畫影片參賽者請注意:
‧報名者除報名表外,請附上劇情簡介(300字內)及完整腳本。
‧報名作品及資料概不退還 。
6. 稿件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重慶南路二段75號4樓,信誼基金會「信誼幼兒文學獎評審委員會」收
【評選辦法】
1. 初選:
‧初選將選出入圍作品圖畫書創作獎、動畫影片創作獎若干件。
‧初選入圍作品,自動取得參加決選資格。
2. 決選選出每組首獎一名、佳作獎一名。如作品未達水準,評審委員得決議獎項從缺。
【出版權與使用權】
1. 首獎作品由信誼基金出版社享有獨家出版權;佳作獎由信誼基金出版社優先出版。
2. 凡作品出版成書或影音產品,將與原著作者另定出版合約。
3. 為配合頒獎和推廣活動,獲獎作品得由本基金會安排展出,並在本基金會刊物或其他媒體發表。
4. 如有爭議,主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
【得獎名單發表】
1. 本徵獎結果將於2009年4月頒獎典禮中揭曉,得獎名單及頒獎日期將刊登於
「學前教育月刊」及信誼網站。
2. 未得獎之圖畫書作品在頒獎典禮舉行過後,由主辦單位主動寄回。
資料來源與報名表格:
http://www.kimy.com.tw/ChildrenLiteratureAward/pag_award.html
獎勵原創幼兒文學的創作及培育幼兒文學創作人才
獎勵原創幼兒動畫及影片創作,提供孩子多元閱讀的優良作品
提昇幼兒文學和幼兒影視產品的創作品質及欣賞水準
【獎項與獎勵辦法】
圖畫書創作獎:
‧首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牌乙座 ‧佳作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牌乙座
動畫影片創作獎:
‧首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牌乙座 ‧佳作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牌乙座
【參賽作品內容與規格】
圖畫書創作獎:
1. 適合年齡:適合8歲以下幼兒閱讀。
2. 主 題:可自由選擇,包括故事類及知識類作品。
3. 文 字:以華文創作。
4. 作品規格:不拘。(建議原稿尺寸勿過於巨大,以方便稿件收送)但須結構完整,符合圖畫書之形式要件,
可為原創性作品,或重新詮釋既有素材。
5.徵獎作品必須未於任何媒體發表(包括學校刊物、報紙雜誌、書籍、多媒體、網路等),且可出版成書者。
動畫影片創作獎:
1.適合年齡:適合8歲以下兒童觀賞之動畫或影片。
2.主 題:可自由選擇。
3.語 言:以華文創作。
4.作品規格:15分鐘以內,不限定創作媒材及製作軟體,參賽作品需交DVD(PAL 或NTSC規格)5份。
5. 徵獎作品必須未於任何媒體發表(包括學校刊物、報紙雜誌、書籍、電 視、網路、手機、多媒體等電子媒體)及展覽。作品中若載有任何歌曲或背景音樂,請註明出處。
【寄件方式】
1.收件日期:
‧『 圖畫書創作獎』2008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收件
‧『動畫影片創作獎』2009年1月15日至1月31日收件,郵戳為憑。
2. 請註明參加組別為「圖畫書創作獎」或「動畫影片創作獎」。
3. 請將報名表自信誼網站下載填寫清楚,與作品一同寄出,作品上請勿署名或附加任何可辨識作者的註記。
4. 圖稿製作請注意:
‧圖稿請自行採取保護措施,或以透明紙(ex:描圖紙)保護,以免寄送過程中折損或沾黏。
‧文字請勿直接寫在圖上。滿版畫面請留裁切邊。
‧圖稿影印裝訂成樣書,彩色或黑白影印皆可,文字請依編排位置貼在影印本上。
‧請將原稿及樣書一本,一同寄來參賽,電腦繪圖者請寄列印稿一份及圖檔光碟一份。
5. 動畫影片參賽者請注意:
‧報名者除報名表外,請附上劇情簡介(300字內)及完整腳本。
‧報名作品及資料概不退還 。
6. 稿件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重慶南路二段75號4樓,信誼基金會「信誼幼兒文學獎評審委員會」收
【評選辦法】
1. 初選:
‧初選將選出入圍作品圖畫書創作獎、動畫影片創作獎若干件。
‧初選入圍作品,自動取得參加決選資格。
2. 決選選出每組首獎一名、佳作獎一名。如作品未達水準,評審委員得決議獎項從缺。
【出版權與使用權】
1. 首獎作品由信誼基金出版社享有獨家出版權;佳作獎由信誼基金出版社優先出版。
2. 凡作品出版成書或影音產品,將與原著作者另定出版合約。
3. 為配合頒獎和推廣活動,獲獎作品得由本基金會安排展出,並在本基金會刊物或其他媒體發表。
4. 如有爭議,主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
【得獎名單發表】
1. 本徵獎結果將於2009年4月頒獎典禮中揭曉,得獎名單及頒獎日期將刊登於
「學前教育月刊」及信誼網站。
2. 未得獎之圖畫書作品在頒獎典禮舉行過後,由主辦單位主動寄回。
資料來源與報名表格:
http://www.kimy.com.tw/ChildrenLiteratureAward/pag_awar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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