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08 11:13:29黑咖啡&白咖啡

個體的理性,集體的不理性

中山大學政治經濟系
助理教授 劉孟奇

假設在一個農業社會中,你努力耕種的成果,絕大部分會被鄰居搶走,而且這個社會的司法懲罰或道德勸說,無法有效保護你的收成。這會產生什麼結果?答案很可能是:你和你的鄰居一起餓死。因為與其從事「看得到、吃不到」的耕作,你可能會「理性的」一開始就連種都不種,甚至一起加入低成本的劫掠行為。結果是,每個人「理性的」決定,會讓整個社會沒有人耕種,當然就沒什麼可吃,也沒什麼可搶。這樣的社會縱使沃土千里、風調雨順,恐怕也難逃飢荒的命運。

換句話說,一個無法產生正確誘因的制度,會讓個體的理性選擇,變成集體的不理性處境。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 — 缺乏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絕大部分的人都會「理性的」等待免費收割別人的創意,而不會徒勞的投入資源、發展創意。結果是,就算這個社會充滿IQ超過180的天才,也不會有多少的創新發明出現;或者是這些創新發明都會變成「獨門秘方」,一直到失傳為止。

從這個角度來看,當我們看到集體的不理性結果時,解決之道可能不是去譴責個人的「不理性」,而是要找出:到底制度中出現了什麼錯誤的誘因,讓個人的理性選擇如此不如人意?

舉例而言,長久以來,在地方選舉中,賄選一直是個不能輕忽的問題。如果買票能大幅提高當選的機會,而且查賄很難抓到確實據證,就會有人試圖買票。但是從另一方面來看,被買票的人為何要把票投給買票者?難道這些人只為了那區區蠅頭小利,就出賣自己「神聖的一票」?這些人真的無知或冷漠,以致於不知道、不關心出賣自己這一票會產生何種後果?

我的觀察是,可能恰恰相反,這些接受賄選的選民,其實相當在意自己這一票所產生的影響。只是他們身處的環境之中,公部門對於規則的解釋與執行,相當「具有彈性」、經常「因人而異」。針對同樣一件事情,能不能做?做了以後要面對怎樣的風險?承擔怎樣的成本?能得到哪些收益?在很大一部份視你的身份而定 — 你是誰?你的保護者是誰?他跟你的關係為何?他夠不夠力?

在這種情況下,當樁腳把「走路工」發到選民手中的時候,他其實是在傳遞幾個重要的訊息:我跟這位候選人的關係匪淺,所以他肯把這一大筆錢交給我發放;以後有問題的話,只要找我,就可以召喚到所需的保護;這位候選人把這麼多的錢投入我們這個區域買票,也就是他在我們這裡投入很高的固定成本,為了鞏固他的地盤,他將來一定會優先照顧我們這個區域的利益。如此推算,買票者給的錢越多,這一票投下去的價值越高!

如果被買票者不是無知與冷漠,更不是為了小錢而「出賣神聖的一票」,則用「理性投票,選賢與能」的訴求,想要遏止賄選之風,收效當然有限。如此,真正解決問題的關鍵,恐怕是要建立一個明確的規則與公平透明的執行環境。當人們不再需要召喚保護者的時候,買票自然會因為失去作用而銷聲匿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