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02 16:39:05拉may

緣結

今天,原本是結婚註冊紀念日,但昨天,我們完成了離婚手續。

昨天的經歷,沒齒難忘。

從踏入出租車那一刻,便開始哭了…到了江南區的家事法庭,一位伯伯負責我們的個案,他核對了我們的資料後,問離婚原因,他用韓語說:性格不合。然後便要簽離婚協議書,我一拿起筆,眼淚已奪眶而出。

相信那位伯伯,已看透所有離離合合,處事專業冷靜,但可能我的眼淚比較多,他用英語跟我說:TAKE CARE.

韓國夫婦協議離婚,需要一個月審批;但如果配偶是外國人,一天便可以了。或許這就是對異地婚姻的「包容」……

我們中午簽了紙,下午四時便可在家事法庭等候裁判。中間要等三小時,跟他,他的朋友,我的朋友吃飯,喝咖啡,打保齡球,好像什麼都沒有發生過般。

下午四時,回到家事法庭,看見一對對將要離婚的夫婦,他們都很從容,有一對老夫婦,應有70歲了,也在等候發落。見過法官出來的夫婦,都顯得鬆一口氣,沒有很不開心。

等候期間,我們捉著雙方的手,仿佛是最後一次牽手…我問他,法官會問我們什麼,他說他也不知道。

我笑著問:「是否會問你有沒有其他女人?」他說:「沒有」

我問,「不會後悔?」他點頭。

過了一會,到我們了。我們坐在長方桌的一邊,法官坐在對面,他的一位會說國語的朋友做我的翻譯。法官首三條問題,分別是姓名、結婚日子、生日日期,這些韓文我都聽得明白,自行用韓語回答了。

到了第四條問題,很長,他先回答:是。

然後那朋友翻譯跟我說:「你想離婚嗎?」

那一刻我呆住了,不知怎樣回答。我問朋友,我可以答不想嗎?他說:「不行。」

然後我用英文說:I don't want to, but I need to agree...再用國語說:「我不想,但我需要同意…」那朋友就簡單的用韓語說:是。

那時,眼淚已流下來的…怎料,法官的下一條問題又是很長的,他很快的回答:「是。」

朋友翻譯說:「最後一次,你真的想離婚嗎?」

我覺得很委屈,根本不可以說不,但卻要我回答。我的眼淚已不受控,開始啜泣,在場各人都等候我的答案,我哭著以英文說:I don't want to, but I need to agree...再用國語說:「我不想,但我要同意。」法官問我的翻譯朋友我說了什麼,朋友也只能無奈的說一個字:「是」。

結果,我踏出家事法庭的時候,是一個淚人……

因為他的堅持,我們不得不分開;但我知道,我們仍重視對方,只是這一刻,緣份到此為止。我想我已做到愛的最高境界,愛一個人,不一定擁有;愛一個人,不要存恨意。

縱然是受到傷害,我一點也沒有恨他,只想他可好好的過。

今天,的確是難過的,百感交集。這個月,是我們相見七年,結婚六年的日子,但他選擇離開了,甚至可能很久很久也不會有他的消息……只要我捱過這一天,人生沒有什麼日子是過不了的。時間,是良藥;之後再看這篇文章時,肯定不會再哭。

謝謝一直支持的朋友,我沒事﹗

 

 

 

(悄悄話) 2013-04-29 18:54:57
(悄悄話) 2013-04-26 14:5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