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13 20:40:15阿薰

我要跳「武」!

       今天要練「武」,不,是要練「舞」。我起了一個大早,早起的鳥兒有蟲吃,我果然吃到媽媽親手做得美味漢堡〈不是蟹堡喔!因為我媽不是海綿寶寶〉,我三兩下就把它解決完畢,看看時鐘,九點半,嗯!是時候了!於是我拉著剛起床,睡眼惺忪的妹妹陪我下樓,等妹妹發現自己穿著睡衣站在大門時,我已經逃之夭夭了!

       我們的集合地點是在琪芳的社區─歡喜百年。我走在對街馬路時,卻看到小豪小君阿謝坐在大樓門口,不知道已經坐多久了!我小跑步跑過去,臉紅脖子粗的問他們:「你們怎麼不打電話給琪芳?」三個異口同聲說:「不知道電話號碼。」昏倒!於是我給了阿謝琪芳家裡的電話,他卻跟我說:「討厭啦!我不喜歡打家裡電話,你有沒有她的手機呀?」有有有!我當然有,你先去撞牆我就給你。我氣急敗壞的將手機搶了過來,打出去:「琪芳,樓下有三個XX能不能請妳下來開門?」琪芳邊笑邊說好。終於到了十點,所有的人都到齊,開始練舞囉!

     12345678……」一次又一次。「手勢不對,重來!」「姿勢不對,重來!」「拍子不對,重來!」就這樣反反覆覆,光練這兩個8拍的動作,就讓我們練了三十分鐘。同樣的情節一直重播,終於,在十一點鐘的時候,有個人開始煩燥了……「唉!我好熱,我要開電風扇。」十一點二十分,「唉!我肚子餓了!我要吃飯。」大家聽了又好氣又好笑,一齊說:「妳意見很多喔!」但是,出於同學愛,我們還是挺著飽飽的肚子,前往午餐店。

       午餐吃完後,我們花了半個小時將副歌練完。孟庭姊姊說之後的動作差不多,所以下次再教。萬歲!我們終於解脫了!不,只有兩個人掙脫了繩子,其他人繼續〈我、、豪〉往市區出發。當然去市區就是買衣服啦!而那兩個「男生」,就跟普通的「男人」一樣,一直在我們女生後面囉哩吧唆……「好了沒?」「ㄟ!快點啦!我手很酸ㄟ!」手很酸我也沒辦法呀!誰叫你們要當男生,男生逛街時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幫女生提東西。哇哈哈!這是天命。

       挑衣服這項工作,順利的結束了〈至少我認為是這樣啦〉!在此謝謝孟庭姊姊撥出時間替我們編舞、練舞。也勉強感謝阿謝、小豪當我們的衣架。最後,慎重的希望─我們這隊的表演能獲得滿堂彩。謝謝大家!〈隊名是小秘密,當天你們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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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4 19:21:34

琪芳:
出於同學愛我當然解救了他們!
只不過呢?請繳給我賞臉費,很貴的。
大概10000元,看在同學的份上9999元就好。

老農夫 2009-12-13 21:46:42

十二點多我接到小孟的電話好像得到的訊息是
妳們要「舞隊」要解散了喔?

還有,不是說不可以假借練舞的名義私自去逛街,除非家長作陪或家長同意的嗎?
妳們好像老毛病又犯了?

琪芳 2009-12-13 20:54:02

如果是我我會跟你想同樣的問題,
但是
如果這三個小XX一直做再那裡,
我小會造成別人困擾
所以還是快解救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