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28 03:48:33啃羊
我來,為你說個故事 1
有河的這個下午,天陰氣涼,
雖少了一次向河濱夕陽朝聖的機會,
卻是恰如其分地,
造設一個宜哦宜詠的小天地,
獨厚了四方來集的文字咀嚼者,
在跨越語言與文字系統界域的交點上,
排演一場念茲在茲所不曾有過的精采,
跳躍著獨體字的方塊,晉身於拼音字的揚抑,
摭拾一場冬雪提前飄降的翩翩。
這是講者翻譯的第四本詩集了,
令人驚訝的是,講者竟非詩語言的製造者,
如此前理解的不足,
導致了我犯下了稍後發問的一個重大謬誤。
言談中,
我捕捉到了一個對於文學藝術的定義性之重大發現。
講者是如此敘述的:
繪畫的藝術乃屬具象與及時的捕捉,
此一藝術形式的理解,
有賴於「意象」(Image)的即時性攫取
(當然,此處我的本位可能會不甚同意這兩者之間
具有意義相訓的匯通性,但此處暫略不論),
而音樂的藝術形式之把握,從是從抽象的音聲感受中,
審查鉅細靡遺的情感之舒張。
而文學的藝術形式,
除了有其具象性(此處所指是獨體方塊字的可見性)
與抽象性(此處所指乃是對文字脈絡進行的理解與詮釋,
一種由作者輾轉到讀者的訊息之過度)外,
尚有一種「可能不會」(或者極少地例外)
發生在其他藝術形式的特質,即是「時間性」。
下一篇:我來,為你說個故事 2
老師的電子報專欄
http://epaper.pchome.com.tw/archive/oldpost.htm?s_code=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