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18 14:37:36啃羊

履世雜記 0218


若是一個承諾,曾經給予某人以一個積極而正面的態度,
那麼,我欣然接受這個許諾……

在許久以前,我收到一個來自於妳的簡訊,
最末的內容是這樣得:
「……並在他失意和高興的時候,保護他。」
初時並未多在意,讀畢幾巡,
發現到:若一個人「高興」,何須「保護」?
今天,再見妳的文篇時,
再度遇見這樣的字眼--
「希望在我低落之時各位你們能不計量的拉我一把、在我得意之時推我一把、
在我欣喜之時與我一同分享。」
我非原作,自無以了解「得意之時推我一把」的用意,
但若這樣的寫法並非為了相對於「低落」而寫,
那必是懷有著超絕之心了。

想必,在得意或快樂之時予以扶持或保護,
用意當在於避免當事者因此而忘形,或失去憂患意識吧!


既得允諾,不想,今日打開信箱一觀,
竟是片文支字排山倒海而來,
對於眼界,該又望到了從前未曾看到的境地了吧?

悉聽尊囑,「給予一些小小的回饋」,
應也不能如此算吧!
只是這樣的字詞橫生二度,
心有所感,便隨筆記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