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01 18:45:05巧
自取其辱
很開心今天終於能去找妳
感覺好久不見,但明明卻只有2星期
來到妳家,床頭上的交換日記看了好感動
快要走時意外的發現另外一本
妳說不能看
心想八成是我的禮物
第一頁記的沒錯的話大概是
我最愛的寶貝
我最愛的100個寶貝
看了內容
好諷刺
原來是寫他
妳以前的他
寫了他100個妳喜歡的原因
他跟妳也不過幾個月就能寫100個
那跟我在一起一年不就能寫200、300個
哼....
我根本就是在自取其辱
說是過去
說是在記東西
放在床頭記東西我就不信妳不會看到
還以為是送我的本子
原來是一廂情願
既然喜歡他100個優點
根本就是喜歡他全部
從新追回他算了
就憑他身材好
就憑他有一頭長髮
就憑他漂亮
總而言之還不就是不如他
妳說對我的想念不需要記載
不需要紀錄
對他就能記載
就能紀錄
妳說他的一封簡訊妳就能開心一整天
每天對妳傳了5、6封
而妳的回覆卻是一行帶過
我知道他是過去
只是徹底心碎罷了
說來說去比不上就是比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