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06 09:25:32明治小三

【三明治的早安閱讀】記憶的MEMO紙

看到這篇文章,更覺得一直以來,寫了那樣多的信是幸福的。

收信的人,總能在多少年後,在展信閱讀時,一再地感受到寫信人在落筆時的用心吧。

那真的是一種美好而滋潤的溫暖。

我也一直都是那樣珍惜著別人的來信。
收藏在抽屜裡紙盒裡的許多故事裡,有種溫柔的感覺,永恆地,被保存下來了。


帕尼尼三明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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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的MEMO紙>

網路發展無遠弗屆之後,許多人靠E─Mail溝通,衡量世界的距離從度量衡刻度換算成光纖速度,距離大幅縮短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究竟是更親密抑或更疏遠?最近,一直在想這個問題,歸納出,聯繫雖頻繁,但多數為轉貼資訊、文章分享,寄件者親自留下的隻字片語卻不多,不如郵政時代從綠色信差手中接獲一張卡片或一封信,字跡潦草但卻很真實。

網路世界擁有快速便捷的優勢,但更糟的狀況也接二連三發生,其一是寫字能力退步,許多優美雅緻的文字,在電腦螢幕上認得,徒手拿筆就發生不會寫的窘狀,即使已經想到腸枯思竭,仍然百思不得其解,不是部首錯誤就是無端冒出錯別字,寫字能力倒退,令人感到啼笑皆非。

一位朋友正在努力「打」小說,每天在八十五個按鍵的電腦鍵盤前坐鎮,就感嘆寫字能力退步,他說,自從習慣電腦作業之後,注音打字的速度早已訓練到每分鐘四、五十字的地步,每當靈感泉湧而至的時候,腦中一閃而過的念頭,就能同步在指尖揮灑,構成一章又一章動人的故事。

可是,有一次,電腦突然中毒故障,必須送廠修理,那陣子,朋友就感到惶恐萬分,因為,每次想到精采的點子,卻礙於某些文字似是而非的模糊影像,出現了可笑的畫面:腦筋急的不得了,手指卻在空中遲疑搖擺,或者,猛甩筆填滿空白,之前苦心思索,汨汨而來的文思泉湧一下子全混亂掉了。這種左腦想點子,右腦又要想國字,左右兩邊正在打架的情形,朋友感到很煩惱,寧可枯坐等待電腦歸隊,也不願意動筆寫下去。

我個人覺得國字生疏倒不要緊,只要多加練習,很快還是可以拾起往日的記憶,成為書寫流利的人。比較令人無法忍受的是,許多原始的「觸」感就這樣灰飛湮滅了。比方說,以前為了寫出端整秀麗的文字,會不斷的研究原子筆的鋼珠,是否靈活到讓墨水順暢流出、原子筆握桿處是否柔軟和指面貼合﹔寫字時,手掌摩擦紙張產生了沙沙聲,以及墨水混雜舊書桌的氣味,各種因素集合在一起,醞釀出一種獨特的氛圍,隱約中似乎有一種特別的節奏,隨著空氣運行,它默不出聲,卻牽引著鼻息。偶爾,墨水溢漏,沾的整片都是,油漬如潑墨畫般暈染在皮膚上,花花的一大片,總要等上三兩天才褪去,皮膚弄髒了不打緊,吸引人的是寫字人深邃的眼神裡傳達出的寂定之美。

很久以前,當我想念一個人的時候,總喜歡把收藏在巧克力盒裡頭的舊信籤一一翻開閱讀,不只讀字,也欣賞或俊逸的、或娟秀的、或不羈的字體。字裡行間反射的是寫字的人的表情,可以略窺情緒,這種絕妙的溝通方式,不是單靠E─mail用面無表情的細明體發話就能理解的事情。

最近,一位朋友跟女友分手了,平時靠E─mail通信的他,在分手後語帶悔恨地說:「除了電腦字,從沒有留下她親筆寫的隻字片語,哪怕是罵我的字句也好,再也看不到字裡她透露的表情了」。

我喜歡寫字,更歡喜自己從學生時代至今,保留了些許有意義的MEMO短籤。這些短籤,多半用著最隨性的方式書寫,可能是利用報紙撕下的空白一角,或者打孔紙的一截,不刻意、不做作的隨手小語,保存起來格外珍貴。

學生時代的男友在信箱內投入一張日曆折紙,裡頭寫著:「考完試在教室樓梯口見。」原來,他送了我一把鬱金香,慶祝考試結束,那個學期是否被當了?早已不復記憶,但這段記憶卻隨著MEMO紙的完整保存,而歷歷呈現,我隱約記起上頭的字跡飛舞般地輕盈細緻,想必送花人當時的心情喜悅而開朗。還有一張親密室友的桌上留言:「讚美自己的勇氣,體會那一瞬間意氣風發的美麗,你是最好的。」原來,那天參加系上的新聞播報比賽,慘遭滑鐵盧,哈,當時生疏的化妝技巧,竟讓我頂著兩條粗硬不堪的吳蚣眉、猴屁股腮登場,至今回想起來,還帶有一絲羞赧,真是丟死人了。

畢業後的第一份工作,我遇到了一位慈愛且極為提攜後進的主管幸紋姐,在我努力適應社會環境,一切懵懂無知的時候,她悄悄的經過我的座位,並且遞上一張紙條給我「你真的做得不錯,只要再加那麼一點點對工作的興趣度,以及,從工作中找出對生活的樂趣(我一直認為這才是工作應該予人的深層意義)就更好了,加油!」

這句話,彷如止痛劑,讓我適應新環境不顯痛苦。在求職的過程中,即使工作遇上不愉快,也懂得淡然處之,我漸漸體會到幸紋姐說的道理,當你體認到你就是必須得做,且別無選擇的時候,至少,你要做的很開心,因為,工作跟生活原本就很難清楚分界,唯有從工作中找到樂趣的人,會將這股力量回饋到生活上,當生活充滿想像跟電力的時候,好的心情跟創意也會反芻回工作上,工作便不再令人那麼厭煩。

最近,我的同事紛紛使用數位相機,我卻選擇當老古板,依然使用那台舊傻瓜。「數位」的優點真的很多,它不需底片跟沖洗,省錢又省力,只要把記憶卡夾,插在電腦上,就能立即顯示圖像,對於在時間壓力下生存的記者而言,確實是非常方便的選擇,不過,朋友聽了我的原因後,認為頗有道理也就沒有繼續勸說了。

因為喜歡撫摸相片厚實紙張的感覺,更喜歡在夜深人靜的時候,一頁一頁的翻閱相本,尋找往日的足跡。偶爾,翻到一張泛黃、角落翹起,四邊還被書蟲蛀到起毛邊的老照片,更是滿心的喜悅。變形的照片因為久壓箱底,散發沉悶的氣味,就好像過期的藥水曝光在空氣中經過氧化掉的氣味,味道具有獨特的厚度。
不像數位相機,只能很粗糙的在螢幕上看影像,或者透過連線列印到紙上來,粒子不清晰、利度不夠,但它的優點是應付一日新聞真的很方便。

現在,只要出們旅行,我依然隨身攜帶那台銀色的傻瓜相機,按下快門捕捉每一次享受當下的表情,雖然,無法像數位相機可立即顯影,必須花費時間等待沖洗,可是,我依然很喜歡相紙握在手中的厚實感,似乎那樣美好而獨一無二的日子,未曾從我的手中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