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05 10:30:42~築夢小佑~

自宅地土增稅優惠一生一次

更新日期:2009/10/05 00:07 【記者陳秋香/高雄報導】

出售自用住宅用地時原按一般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在拿到繳款書後,發現如果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會比較划算,可以申請變更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民眾出售土地若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的條件,可於土地增值稅繳款書註明的繳款期限內,申請改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

其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為:

1.地上房屋出售前一年內須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之情形。

2.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3.都市土地未超過三百平方公尺或非都市土地未超過七百平方公尺。

4.地上房屋須屬於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5.土地所有權人未曾依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繳納土地增值稅。該處進一步表示,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為十%,一般用地最高稅率四十%,目前申請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每人一生只有一次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