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3 00:08:26管仁健

螢橋之花:1970年代的江湖美少女(管仁健/著)


  2010年台灣新春假期裡最夯的電影,應該就是鈕承澤導演的黑幫史詩片《艋舺》了。這部戲的場景,大多是在我年幼時外婆家的萬華(當時要叫龍山區)。不過有張劇照裡五位男主角一起坐在學校圍牆上,這圍牆卻「跨區」到了古亭區的螢橋國中;偏偏鈕大導演在接受訪問時還提到,他出身世家,小學讀的是貴族學校,國中時因被同學欺負才接觸幫派,於是那所大導演的母校,一個原本早已被人遺忘的「黑幫學校」,又被媒體給挖了出來。

  其實回歸真實的台灣史,劇中描述的艋舺「太子幫」當然是虛構的。現實生活裡小蔣那幾個寶貝兒子少年時所混的,也只是「少年隊」警員口中戲謔的「太子幫」,除非鈕大導演是要影射當年該校校長與太子爺那群人的關係,但我想應該也沒這麼複雜的用意。不過對記性還不太差的中年人來說,應該不會忘記,老蔣駕崩的那一年,台灣犯罪手段最血腥、也是成員最年輕,誇張到按門鈴進屋,再殺人洗劫的黑幫,就是出自該校的「狂風暴雨幫」。

  我在「台灣的中正頭與西瓜皮」一文裡就已提到,1968年時那個胸無點墨,偏偏又特別喜歡干涉教育的軍閥,好大喜功的忽然下了一道急令,下一學年度全國實施九年國民教育;於是一夜之間全台各地大興土木,蓋了一大堆被當成「次級品」的國中。而且硬體建設要趕工還簡單,軟體建設根本無法速成。這些新成立的國中,在師資嚴重不足的窘境下,教育當局只好任意發配訓練沒多久,拿著俗稱「中正牌」證書的退役軍人教師;偏偏校內又有一大堆前幾屆初中聯考落榜的回鍋油條生,他們擁有豐富的「社會經驗」,就這樣師生之間「教學相長」,校園裡想不熱鬧也難。

  我的母校新民國中,也是在這個背景下成立的,相對於原來北投初中改制後的北投國中,師資優劣立刻顯現,與螢橋可說是是難兄難弟。但我們北投本來就是郊區,所以北投與新民之間的差距,比起螢橋與附近南門或金華的差距,那真的就是「小巫見大巫」了。1983年10月2日,台北市議會的教育審查會裡,當地選出的兩位市議員周陳阿春與許文龍,就痛責教育局放任螢橋國中裡不良幫派橫行,以致學區環境惡劣,家長大多不願讓子女就讀,一旦被分發到該校,無不想盡辦法遷移戶口,到附近的南門或金華國中學區,教育局應拿出魄力,督促該校校長潘維鑑拿出魄力、整頓校風。

  其實被兩位議員點名的潘校長也很冤枉,因為螢橋之所以被外界冠上「黑幫學校」的污名,根本原因還是在於1975年爆發的「狂風暴雨幫」事件,當時的校長應該是高堂忠,也就是新民第一任的校長。無奈現實就是這樣,就像中國海專只因「血戰中華路」一戰,被冠上打架學校之名三十年,螢橋國中也是受狂風暴雨幫的盛名之累。不過我小管從國中時就很「娘」,對那些陽剛性的古惑仔故事毫無興趣,至今還能記住這三十年前的幫派,靠的當然還是那位江湖美少女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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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學時我有一個很要好的同學高君儒,他是薇閣的住院生(就是孤兒),畢業後他回原生家庭,進了螢橋國中。1975年12月25日,那年代聖誕節還可以放假的,我就專程上台北找他。舅舅以前常提到的萬華到新店的鐵路,那時已拆了變成汀州路;木造的橋找不到了,有座鋁橋還是鐵橋的不知算不算是?至於螢火蟲,真的就更難尋覓。高兄笑說我來晚了,當時螢橋就已物不是、人更非了。兩個小男生從白天聊到晚上,除了談小女生,也沒什麼可八卦的。到最後連小學班上的那幾個女生都說完了,只好吹噓現在國中裡的校花。

  雖然我們「新民之花」蔣家唐,後來一路上去成為北一女之花、台大之花,最後當上了十大校園美女的榜首,至今依然是最美的熟女教授。無奈「記得當時年紀小」,日後這些豐功偉業,當年全派不上用場,必須靠我費盡唇舌,才能形容蔣家唐百分之一不到的美。而高兄廢話不多說,拿出報紙就問,有比我們「螢橋之花」漂亮嗎?唉!那年代報紙才三大張,要擠進版面談何容易?高兄為我上了一課「有圖就有真相」的庶民新聞學,所以,這一回合我認輸了。「螢橋之花」比「新民之花」,勝!

  「螢橋之花」之所以會成為聞名全台,當然還是拜加入「狂風暴雨幫」之賜。1975年4月老蔣駕崩,小蔣登基後就全國減刑,9月23日徐兆銘(23歲,江蘇人)得沐天恩,脫離大牢,剛回復自由,立刻又想效法國父,組織地下愛國組織。於是選在十月十日的國恩家慶時,在螢橋國中附近的水源路堤防邊,與弟弟徐兆群,還有張悅群、曾清源、馬永泰、王鎮華、楊聯政、蔡裕信、廖金權、徐大榮、貢培坤、周永平、周永明、伍學衡、陳宗隆、田純國、葉建菁、鄭明山、丁志忠、林桂芬、李偉萍、朱麗紅、劉╳萍等23人歃血為盟,成立了轟動一時的「狂風暴雨幫」。

  狂風暴雨幫最大的特色,就是內部分狂風(男生)與暴雨(女生)兩堂,狂風堂除了徐兆銘、張悅群(20歲)、曾清源(21歲)、周永平(19歲)、周永明(23歲)及伍學衡(19歲)成年外,其餘都是14到16歲的國中生。暴雨堂更加特殊,除了贓物犯龔海青(48歲)的姘婦朱麗紅(17歲)以外,其餘皆是14歲的國中女生。尤其最特殊的是劉╳萍,1962年7月出生的她,1975年11月4日被捕時年僅13歲,根據刑法18條「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不能與其他罪犯關在一起的。

  不過那年代的警察辦案,是不可能講究這麼多「繁文縟節」的。所以當劉╳萍在警局裡,被刑警上了手銬,張著清澈無辜的大眼睛,好奇的看著電視攝影機時,清秀稚嫩的臉龐,立刻吸引了各報記者。這位傳說中的「螢橋之花」,不知謀殺了多少現場記者的底片,也讓當時我們這些其他國中的臭男生大感惋惜。這些照片要是早一點出來,別的國中我不知道,但我班上就有好幾個她的粉絲深感「生不逢地」,沒有機會及早加入狂風暴雨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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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5年10月23日晚間十時,台北市吉林路51巷的眷村宿舍裡,73歲的陳將軍夫人,與幾位鄰居太太們,正忙著在客廳裡築方城之戰。陳將軍雖已去世,夫人仍住在寬敞到有庭院的眷舍裡。由於眷村住戶都是多年鄰居,白天很少有人習慣關大門,便於街坊串門子;所以即使到了晚上,女傭以為這麼多人在客廳裡打牌,也就沒想到要鎖上大門。不料怪事發生了,陳將軍家裡客廳的紗門,忽然被一個不認識的小女孩打開了,陳老太太還沒搞清楚怎麼回事,接著又衝進來六個小孩,有男有女,個個手上都還拿著尖刀。

  當時牌桌上除了陳老太太,還有她的妹妹、鄰居68歲的鄭老太太與她23歲的孫女,一開始鄭小姐還笑著說:「婆婆,你們這裡的小孩比美國的還好玩,來別人家裡要糖還帶著真刀,好逼真喔!」1961年12月出生,未滿14歲的王鎮華聽了之後大怒,罵說:「拿什麼糖,把所有的錢都交出來,不然別怪我的刀不長眼睛。」客廳裡還坐在牌桌上的這四個大人外帶女傭,才驚覺這不是萬聖節的小孩子在胡鬧,是真的有強盜上門來打劫,大家立刻都嚇呆了。

  陳老太太不愧是將軍夫人,大清帝國時代出生的她,跟著戎馬一生的丈夫,歷經北伐、抗日、剿匪,整個大中國都跑遍了,幾個毛賊,不,是毛都還沒長出來的賊,這種小場面哪裡嚇得住她。陳老太太鎮定的說:「朋友,桌上的錢全都拿去,千萬不要傷到人。」這幾個小孩立刻按照標準作業流程,有的去割斷電話線,有的收集桌上的五千多元賭資,還有的進臥房翻箱倒櫃,將保險箱裡的美金台幣全部搜括一空,連每個牌友的皮包都難逃洗劫,然後大家嘻嘻哈哈的走到街上,搭乘兩部計程車揚長而去。

  被搶的陳老太太向警方報案時,受理的警員不敢怠慢,因為陳老太太的公子就是警界高官,台北市警察局大同分局長陳兆揆。但陳老太太與牌友們報案時所陳述的情節,讓警員聽了想笑又不敢笑,因為闖進眷村洗劫已經很難想像了,涉案者還是國中生,而且還有女生,警員們雖然心裡難免存疑,卻還是照著陳老太太所說的登記備案,然後「存查」了事。

  不過這也是因果循環,不久之前3月5日晚間六時,陳兆揆還擔任木柵分局長時,離分局不遠的集應廟前發生了命案,中山女中學生陳╳明被三名青少年當場輪姦致死。這時高層已發布陳兆揆調任大同分局長,他擔心因轄區出現大案而節外生枝,於是「重案輕辦」,將調查方向導向情殺,把陳╳明認識的男生,從小學到高中補習班男同學都問一遍,並且天天見報,將死者描述成「交游廣闊」,害得死者家屬含冤受辱。最後刑事局插手,才抓到三名兇手,還死者與其家人一個清白。如今天理昭彰、報應不爽,分局長的母親家裡遭國中生洗劫,也能體會一下什麼叫「重案輕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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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0日下午二時,狂風暴雨幫裡暴雨堂的大姐頭朱麗紅,手拿一本教科書,裝扮成學生模樣,在新生南路這一帶外省人居多的眷舍,只要聽到裡面傳出麻將聲,就上前去按門鈴或敲門,隨口亂喊要找什麼張媽媽、王奶奶的,裡面打麻將的人一聽是年輕的外省女生口音,大多沒有警覺,會好心的開門問一下她到底想找誰,這時朱麗紅後面的六個國中男生,就比照洗劫陳分局長媽媽的手法,衝進屋裡「狂風暴雨」一番,然後再揚長而去。

  可是他們在金門街14巷19之3號搶劫時,除了麻將桌上的賭資與房裡的現金,朱麗紅還看上了66歲的李老太太手上那個翠玉手鐲,就揮刀逼她把手鐲拔下來。老太太想到這是她從大陸帶出來的嫁妝,已經跟著她二十多年了,多年來每逢她想家時,這是唯一的家鄉味,就跪著哭求這個小女孩。朱麗紅怒不可遏,舉起刀大罵:「死老太婆,敬酒不吃吃罰酒,你不拔下來,那就不用拔了,我直接剁了你的手來拿更快。」

  在一旁14歲已超過七個月的楊聯政,早已不耐久等,大姐頭說要剁手取鐲,立刻衝上前去,對老太太左臂上用力刺了一刀,老太太痛到全身扭曲,其他牌友嚇得要命,趕緊上前幫老太太拔下玉鐲;大姐頭戴在自己的手上後,才得意洋洋的離開。經過這幾天來在大安區這一帶的「狂風暴雨」,現在這群人「上下班」已經不用計程車了,而是租了兩台福特千里馬,專車接送。有了專車之後,這些國中生就不只是搶現金首飾而已,連新一點的電視、音響等家電也不放過。

  辛苦「工作」一天後,大家把「戰利品」搬進龔海青的巢穴,由他負責銷贓。狂風堂的國中男生每人分到五十元或一百元的獎金,然後回到台北新南海旅社與桃園紅宮飯店。至於暴雨堂這邊,大姐頭朱麗紅不但要帶隊「工作」,還要對其他國中女生實施「愛」的教育,這樣年近半百的龔海青才得以採陰補陽,永遠活龍一尾。因此暴雨堂這邊的成員,除了比照狂風堂成員的「分紅」,還能視龔海青對她的「滿意度」,買一些自己喜歡的衣服鞋子,大家無不對「乾爹」爭相逢迎,總盼今晚能獲獨攬寵倖,不然退而求其次,3P、4P,還是多P也行,因為只要能被乾爹「狂風暴雨」一次,立刻就有新衣新鞋,在幫中地位還能快速升級。

  所以,暴雨幫成員比狂風幫的更辛苦,白天出外幹活,晚上回來還要被幹,雙幹當然要比單幹的多分些「紅利」。也難怪在1976年1月28日,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本案時,龔海青除了贓物罪被判六個月,還被追加「連續姦淫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的刑責,處以有期徒刑十年;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十年六月。徐兆銘則因連續結夥搶劫,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還追加「姦淫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的刑責,處有期徒刑八年;合併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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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亭區的外省幫派,跑來大安區「狂風暴雨」了十一次,除了有一次誤闖真正的職業賭場,被裡面的保鑣持槍威脅,下跪求饒並遭痛毆一頓才得以脫身,其他任務都很順利。由於打麻將在當時也是違法,被搶的大多又是軍公教家庭,所以只要沒人受傷,財物損失不重,根本不會去報案。另一方面徐氏兄弟與龔海青,也不斷教導這些外省小孩,搶這種打麻將的外省人家庭,是種劫富濟貧、財物重分配、實踐公平正義的「高尚」行為。在這樣的「供需」原則下,狂風暴雨幫的行徑越來越誇張,直到總統冥誕那一天,他們還不肯「休工」,鬧出了「潘志偉事件」,這個少年幫派「誤觸天威」後,才受到層峰重視。

  潘志偉(25歲,台南人)是淡江文理學院工商管理系四年級學生,他的父親是退伍軍人,母親則因病需要手術治療。他一人在台北租屋半工半讀,工作內容則是四處奔波,收集各公司需報關的文件,藉以賺取學費,並將剩餘的錢寄回家。10月31日是老蔣駕崩後的第一次冥誕,全台休假一日。但潘志偉卻接到電話,對方說有一份緊急文件要收,請他去和平東路二段18巷3弄29號按門鈴收取。

  潘志偉依約前往那裡收件,才發現原來那位公司負責人正在打麻將,潘志偉收到後立刻準備離去,因為第二天早上還趕著要去報關。不巧這時門鈴又響了,門外有個年輕女生喊著要找「小王」,正在打麻將的四個人沒有人姓王,但心想反正不是警察來抓賭,放一個女生進來也沒關係,就請要出門的潘志偉順便幫他們開個門。不料門一開麻煩就來了,立刻衝進了十三個國中生,無論男女,手上都拿著利刃,威脅大家把財物交出來。

  這十三個國中生早已訓練有素,按照標準作業流程,除了搜括桌上賭資與房裡財物,還對每個人搜身。潘志偉身上的二千元現款被搜出時,竟然「撲通」一聲跪了下來,對這些跪著和他們站著一樣高的國中生苦苦哀求,表明他與這些打麻將的人無關,他只是來收件報關的工讀生,這筆錢是他借來要匯回去讓媽媽動手術的醫藥費,沒這筆錢他媽媽就沒救了;牌桌上的四個睹友也幫他證實。但帶頭的徐兆群「認錢不認人」,嫌潘志偉廢話太多,一刀就刺進了他的右胸,鮮血立刻像箭一樣的射出。

  徐兆群一動刀,跟在旁邊的李偉萍巾幗不讓鬚眉,立刻補上一刀在他腹部,眾人都嚇傻了;徐兆群一看連女生都動刀了,自己只殺他一刀,未免也太沒面子,於是又在潘志偉臀部再補一刀。一群國中生殺高興、搶高興後,才成群呼嘯而去。四個牌友見他的三處創傷都深中要害,為了救命,趕緊將他就近送往忠孝東路上超貴族的醫院中心診所,雖經醫生動了四個小時的大手術,還輸了四千五百西西的血漿,依然還有生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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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老蔣第一次冥誕時,一大群國中生在那裡「見紅報喜」,終於震驚了層峰。大安分局會同台北市刑大、古亭分局、中山分局與保安大隊的黎明小組,組成專案小組,清查這段期間大安、古亭與中山三區裡,多達十四件的高級住宅遭搶案,發現都是在打麻將時遇劫,至於沒報案的還不知有多少。11月3日,逮捕徐兆銘、張悅群與其他11名未成年嫌犯,其中還有2名少女。11月4日,再逮捕贓物犯龔海清及其他8名少年犯,另外2名在逃少女嫌犯於下午三時自動向大安分局投案。11月5日,最後一名成年嫌犯曾清源投案,狂風暴雨幫就此瓦解。

  警方宣佈破案時,順帶起出的贓物包括勞力士錶、天梭錶、玉鐲、項鍊、紀念銀幣、錄音機、劍、洋酒、現鈔等總值十餘萬元;並查扣武士刀一把、短刀七把、木棍五支與黑松汽水一瓶。經台北地檢處劉敬一於12月24日偵查終結,警方移送的33名嫌犯中,徐兆銘、龔海清、曾清源、周永平、及伍學衡6名成年犯與蔡裕信、楊聯政、徐大榮、李偉萍、貢培坤、馬永泰、王鎮華、廖金權、田純國、丁志忠、丁志良、葉建菁、林桂芬、朱麗紅、梁玉娟共20人被起訴。但轟動一時的「螢橋之花」劉╳萍與其他五名嫌犯,因證據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雖然劉╳萍獲得了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證明她並非搶劫犯,而是起訴書裡「徐兆銘糾結無知少年少女組成『狂風暴雨幫』不良組織,並以首領自居,利用龔海清的住宅為集會場所,平時對同夥未成年少女施以姦淫。」的受害人,但因「盛名之累」,當局為「保護」她不被騷擾,遂移送少年法庭,接受感化教育,從此「螢橋之花」就不會出現在螢橋國中了。

  1976年1月28日,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徐兆銘姦淫未滿十四歲之女子,處有期徒刑八年;又連續結夥搶劫,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曾清源連續結夥搶劫,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龔海清連續姦淫未滿十四歲之女子,處有期徒刑十年;又收受贓物,處有期徒刑六月。應執行有期徒刑十年六月。其餘未成年者,徐兆群搶劫時殺人,雖年僅14歲,但手段狠毒,處十五年最高刑期;楊聯政、李偉萍二人處十四年;蔡裕信、徐大榮、貢培坤三人處十三年:馬永泰、廖金權二人處十二年六月;朱麗紅、王鎮華二人處十二年;丁志良、田純國二人處十一年;丁志忠、葉建菁、林桂芬三人處十年;梁玉娟因贓物罪處徒刑六月,如易科罰金以九銀元折算一日。

  不過兩蔣時代是人治而非法治,法官怎麼量刑也要揣摩上意。小蔣要治亂世用重典,法官就「治亂世用亂典」,甚至「治亂世亂用典」。例如1976年1月5日,素無前科的張木金搶奪一個女會計的皮包,而且還是搶奪未遂,但因為在歌星甄妮家被搶案同時,竟然被移送軍法,連同多次結夥搶劫的成員,不到二十天就被槍決。可是狂風暴雨幫這一案件,由於小蔣並沒說這個月是「亂世」,審判就有得拖了。1976年3月30日,高院依然判決徐兆銘死刑,曾清源則改判無期徒刑。然後就開始在高院與最高法院之間互踢皮球,反覆更審。拖到1979年7月17日高院更五審時,徐兆銘竟然死裡逃生,獲判無期徒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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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狂風暴雨幫的幫主徐兆銘之弟徐兆群,七年後假釋出獄,立刻繼承其兄衣缽。1983年8月29日,台北市刑大在大安區「好客之家」酒店臨檢時,逮獲了李、黃、宋三名少年,原來這是徐兆群組織的青少年結夥勒索及討債組織,被依據擄人勒贖未遂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法辦,但徐兆群已逃逸無蹤。1984年1月26日,市刑大逮捕了徐兆群,這時他已改行「闖空門」,先後在台北縣市行竊三十多次,竊得彩色電視機、錄放影機、照相機、洋酒與金飾等贓物共四十多件,價值一百多萬元。據新聞報導說,徐兆群被捕後,感到愧對中風臥床的老父,在警局多次用頭撞牆,刑警制止未果,只好為他戴上一頂機車安全帽。

  到了1988年1月,小蔣又駕崩,全國又減刑,被判無期徒刑的幫主徐兆銘再次得沐天恩,又光榮出獄,可以兄弟聯手,再創霸業了。1989年5月5日,北市大安分局接獲葛姓市民報案,住在忠孝東路三段的女兒葛╳麗(28歲、台北縣人),在敦化南路有一戶房屋出租,有兩名男子與她約好,下午四時要來東豐街的公司簽約,簽約後葛╳麗攜帶台北郵局信義路支局定期存款800萬元存單、印章和保險箱鑰匙等,與兩名男子同去即告失蹤,恐遭歹徒綁架。分局長陳榮三據報,隨即指示刑事組長林欽龍,率值日小組長王松雄佈線追查。

  6日上午,葛╳麗家人接到信義路支局電話通知,有一男子攜不同印章要求解約八百萬定存,已遭工作人員拒絕。警方據報前往圍捕時,歹徒雖已兔脫;但從錄影中仍能看出是管訓中保外就醫的徐兆群。到了下午7時,失蹤一天的葛╳麗突然自行返家,但家人發現其胸、頸部皆有吻痕,所攜帶的存單、印鑑也都遺失,趕緊報警。葛╳麗向警方供稱,那兩名男子約她到外雙溪望鄉餐廳吃飯,她怕太晚回家會讓家人擔心,離席打電話回家,再回座時喝一杯果汁後即感頭暈,之後就毫無知覺。直到次日中午,才被信義路三段千祥賓館服務生發現叫醒,全身赤裸的昏迷在房間裡,可能已被歹徒強姦。

  8日開始,葛╳麗多次接到陌生男子恐嚇電話,要她拿出800萬贖回裸照。林欽隆組長率員埋伏未獲。11日中午,刑警李聲孝、許瑞賓、徐耀宗獲線民密報,徐氏兄弟正帶著房屋仲介公司的張╳娟(30歲),在伊通街與四平街的流行人生髮廊附近,可能又企圖犯案,三人遂一擁而上,將徐氏兄弟逮獲,並從車上搜出葛╳麗與其他數名不知名女子的裸照。

  徐氏兄弟被捕後坦承,自4月起夥同陸百龍(31歲)、許國偉(29歲、浙江人)和黃光捷(現役軍官),從報紙上尋找租屋或售屋廣告。由徐氏兄弟佯稱要租屋或購屋,邀約對方洽商簽定契約,再趁機下藥迷昏。被害人若是男子或老醜婦人,則洗劫棄於郊區。如被害人是稍有姿色的年輕女子,則帶入莎麗沙汽車賓館,召陸、許、黃三人來一起輪姦,並拍攝裸照勒贖。經被害人指認,發現他們犯案高達十四件,被害人包括梁國魂、陳榮茂、闕隆盛、王村輝等人,可能還有更多被害人未報案,洗劫財物包括一輛喜美雅哥轎車,總價在100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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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安分局刑事組破獲徐氏兄弟十四件下藥洗劫迷姦案後,在借提偵訊的過程中,意外又破獲了五件更大的「案外案」。原來景美綜合醫院張徽昱院長,看了報上刊登徐兆群的照片後才來報案,226徐兆群持偽造的軍法局「王兆麟」服務證,與在逃共犯許國偉,以及另一名戴眼鏡自稱是警總中尉的男子,一進醫院就亮出「武漢」服務證,痛斥醫院裡貼有反動標語,要立刻封院搜查。張院長請總務科長陪同,果然搜出一紙張貼在牆上主張台獨的標語,徐兆群立刻拿出手銬,將張院長銬住,揚言要帶回去「處理」。

  張院長交代員工,打電話請律師隨行,那名「警總中尉」竟拔出槍來,揚言誰敢「妨害公務」,他就立刻開槍。這時徐兆群又出來扮白臉,勸中尉「別生氣,有事好商量」。之後又轉向張院長,表示「法律不外人情」,要求張院長拿出四十萬元,讓中尉「喝口茶、消消氣」,經過討價還價後,雙方以二十萬元現款成交。另外博仁綜合醫院總務主任黃聯輝也來報案,219有警總人員來院裡用相同方法勒索,劫走二百萬元現款。消息一見報,警總立即也派人來大安分局「了解」一下,因為2月時警總就已開始調查徐兆群等人,但派去調查的人,竟被徐兆群趁喝酒之際下藥迷昏後洗劫逃逸。

  大安分局刑事組繼續追查迷姦案外案,結果越查越「大條」,又冒出一個案外案的案外案。原來徐兆群1988年在警總職訓第一總隊(坪林山莊)管訓時,與中尉鄭銘郎(23歲,國防管理學院畢)熟識。後來徐兆群在澎湖監獄以脊椎受傷保外就醫,回台北後就找上了已調到師管區擔任作戰官的鄭銘郎,51晚間九時,與蔣錫卿三人先去帝苑酒廊喝酒,再去世界舞廳跳舞,直到52凌晨三時,駕駛595-8639雪佛蘭轎車,送鄭銘郎回師管區,結果在高速公路南崁交流道的長榮貨櫃集散場附近,徐兆群因酒醉駕車,追撞了海產商人李銘駕駛的698-2261喜美轎車。

  車禍一發生,鄭銘郎就仗著酒意,下車拿服務證要求李銘交出證件,徐兆群還威脅李銘賠償,由於他們藉酒裝瘋、無理取鬧,阻礙了交流道的進出,其他駕駛人也幫忙勸解,但鄭銘郎態度囂張,據鄭姓、邱姓計程車司機與李姓駕駛人作證,有一高一矮兩名貌似黑道的男子下車說話了,但鄭銘郎依然叫囂,兩名男子不再多說,拔出槍來就射,鄭銘郎與蔣錫卿都腹部中彈,其他人趕緊將兩人送敏盛醫院急救。由於傷勢嚴重,鄭銘郎轉送三總,蔣錫卿則轉送馬偕。大園分局追查了很久,始終無法查獲這一高一矮的槍擊犯是誰。

  由於鄭銘郎身分敏感,是否涉及勒索案,外界議論紛紛。警總趕緊調派北警部政三科陳姓中校與陳姓中尉監察官,前往三總八病房五床查訪。由於本案已由警總「家法」處置,後續調查結果則不得而知。199084,徐兆群被台北地院以連續冒充情治人員,藉口追查叛亂分子,強行搜刮醫院、賓館財物,並佯裝租屋而下手搶劫、強姦女屋主,依懲治盜匪條例罪判處死刑;同夥蔣錫卿、黃光捷各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褫奪公權十年。

  徐兆群與他哥哥一樣被判死刑,但真的會執行嗎?由於1991年建國八十年又減刑了,徐兆群得以逃過一死。2006610日《中國時報》報導,假釋中的44歲男子徐兆群,愛上了在西門町紅包場歌廳駐唱的陳姓女星,瘋狂追求未果,竟在她家住處樓下,強押她上車到台中嘉義兩地的汽車賓館拍攝裸照,一整天後才將她釋回。日後還將裸照放在紅包袋裡,委請其他歌廳常客代送給陳姓女星,她不堪其擾才報警自保。徐兆群雖辯稱兩人是情侶關係,並非強擄,而是合意出遊。但檢察官依據裸照姿勢與表情,明顯不是心甘情願,加上陳姓女星提供的恐嚇電話佐證,將徐兆群依擄人恐嚇起訴,並請求加重其刑。這是狂風暴雨幫最後出現在媒體的報導,至於未來還會如何發展,誰也都無法知道了


JJ 2021-07-29 16:17:30

看到管大這篇文,回憶起以前住金門街那段歲月。金門街學區就是劃分到螢橋國中,在我那個年代,螢橋國中是台北出了名的流氓學校。
以前還不知螢橋的豐功偉業,看了管大這篇文,才知道螢橋真不是蓋的,現在螢橋因為行政區重新劃分,學生素質比以前好很多了。

lksung 2017-07-15 22:40:58

我也是106班,劉玉珍是導師.當時螢橋採能力分班,各年級1-5班是女生班,第1班是升學班,6-23班是男生班,6-11班是升學班,第12班比較特殊介於升學班及普通班(俗稱放牛班,我非常不喜歡此戲稱).入學後先測一次,以決定分配的班別,以後每次升級時再測一次.我是106,208,306.螢橋當年其實學風不錯,教師普遍優秀,我如今有最高等教育學位,回憶起來也覺得他(她)們被低估了.老校長張彤書五育並重,從不剝奪體育課,還請滬江高中籃球隊(徐經鉞在陣中,來校比賽時我初一大概165cm在他腰部,本人長大後187cm)來校與教職員隊友誼賽(當時有古吉雄,黃友義,戴嘉慶等),鼓號樂隊全台知名,可惜身陷啟達案.的確當時每年約可考上第一志願約20人.訓導主任及管理組長等的確採強勢及不留情面作風,如割喇叭褲,藤條體罰等,我親眼看過,但當時社會整體氣息不佳,螢中學區涵蓋部分經濟弱勢社區,當學生學習狀況不佳又被分到普通班時,容易受到一些已放棄學業同學的影響,如貢及陳(一年級是106班時並無異狀).

CHOU 2017-02-01 12:32:28

我想聽新興國中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