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籍情結下必須執行的公開槍決(管仁健/著)
一九五○年代的台灣,可說是二十世紀台灣歷史上最恐怖的十年。由於老蔣政權在中國瞬間瓦解,台灣又是歷經日本半世紀的殖民統治,以及二二八血腥衝突後的新附之地,一百萬的殘軍加上一百萬的難民,蜂擁而入這個僅有六百萬人口的小島,這在人類歷史上,也算得上是難得一見的移民奇蹟。一個原本統治四億人的君王,在政局豬羊變色後,必須被迫在這樣一個島嶼上重新站穩根基,不殺人,甚至不大量殺人,根本不可能辦到的。
在人命賤如螻蟻、短似蜉蝣的年代裡,台北馬場町每天清晨,只要天氣不太差,都要槍決幾名到十幾名的「匪諜」。這種處決大多是秘密執行,除非是涉案人層級特高的超大案件:例如一九五○年六月十日,國防部次長「吳石案」裡被槍決的吳石、陳寶倉、聶曦、朱湛之;七月十一日台電公司總經理「劉晉鈺案」裡被槍決的劉晉鈺、嚴惠先,才會在報上發布「綁赴刑場」的照片。但在政治案件以外,由於短時間內大量敗退的國軍進入台灣,治安問題非常嚴重。
國軍在中國時,因為有長期不斷的大小內戰,軍人的薪餉雖低,但只要有戰役,從活人到死人身上,總有機會搜括一些,有了錢除了花用,也能用來嫖妓,所以搶與姦的問題都還不大。可是撤退來台後,因為海峽的阻隔,加上韓戰之後美軍的進駐,基本上島內已經安定。無仗可打的軍人,加上過低的薪餉與禁止士官兵結婚,造成了軍情浮動與治安吃緊。
當時老蔣給二兵每月七元,但一條固齡玉牙膏就要十五元,無錢可用又無妓可嫖的軍人,加上根本不管制,也無法管制的槍械,讓軍人持械犯罪的案例越演越烈。由於持械犯罪的軍人大多是外省籍,而受害者從人口比例來看,當然又絕對是本省人居多,以致原本單純的刑事案件,卻常演變成複雜的族群衝突。老蔣為了穩固政權,某些「敏感」的刑事案件,涉案的外省人不但要「速審速決」,還要公開「就地正法」。家父是外省人,家母是本省人,但他們回憶年輕時,也都還對「就地正法」存有記憶。
家父是在北投的薇閣育幼院(現在的薇閣小學)任教,平日就住在院裡。他回憶一九五二年六月九日晚上,薇閣的一名工友,在台北火車站前的公路局(現在的國光客運)東站,搭乘回北投的巴士,八點十分到了唭哩岸的沼瀨川橋(後改名磺港溪橋)上,一個穿軍服的年輕人拔出手槍,強迫司機將車開往關渡的山路上停車,再喝令全車乘客交出財物,搜括了六百一十八元三角,四個手錶,一枚戒指,二支自來水筆後逃逸。結果被陽明山警察所所長王魯翹(警政署長王卓鈞的爸爸)率領部下圍捕,次日清晨在舊北投火車站(現在的捷運北投站)前,抓到了搶犯鄭震千(二十九歲,湖北人)。六月二十日清晨六時,鄭震千被憲八團押赴沼瀨川橋上,在眾人圍觀下被槍決。
家母是艋舺(後改名萬華)人,每天要走路去大稻埕(後改名延平區)當裁縫。她回憶一九五二年三月二日早上,在迪化街一段六三號的第一銀行大稻埕分行前,也有憲兵槍決人犯的場面。我查資料找到,那是在二月二十日上午十時,鄭強生(二十三歲,浙江人)在此持槍搶了張李娥的布包,裡面有一千五百元,當場被治安人員捕獲後,由憲八團執行槍決。
不過這種持械搶劫案由於案情單純,又是隨機犯案,沒有敏感的族群問題,圍觀的人也就不會太多。台灣最轟動的一次公開槍決,應該是一九五一年十月二十三日下午,在三重鎮清和里的淡水河邊,在數萬人圍觀下執行的「憲兵姦殺鎮長女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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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原名三重埔(埔是平原之意),是台北市近郊的一個鄉鎮,清末由新莊登陸的閩粵移民往北拓墾,第一個平原稱為「頭重埔」(現在捷運新莊線頭前站);「二重埔」在三重與新莊交界處。「三重埔」於日治時期屬台北州新莊郡鷺洲庄管轄,一九四七年四月一日才與蘆洲分治,設立三重鎮,一九六二年正式改制為縣轄市,不僅是台北縣第一個改制為縣轄市的鄉鎮,在全台灣也是第一。改制前的三重鎮長,除了戰後剛接收時,由鎮民代表投票選任的李阿賜當了一任外,自一九四九年老蔣遷台後,就由被地方上譽為「不倒翁」的莊×藤,連任長達十一年。
莊×藤是地方上的望族,擔任鎮長除了最初兩年是經鎮民代表投票選任外,其餘九年都是由公民直選而蟬聯三屆,在地方上深得人心。如果不是受限於選舉法令,不得再度競選四屆鎮長,他也許會一直連任下去。但即使是在地方上「喊水會結凍」的鎮長,面對老蔣帶來的憲兵照樣要吃癟。秀才遇到兵,就已經有理說不清了;鎮長遇憲兵,大概就非要被打到烏青了!
一九五○年六月,憲兵在三重鎮菜寮里成立幹訓班,高官當然就要佔住附近的「豪宅」。位於六合里八十×號的鎮長莊×藤住宅,成了長官的最愛,高官身邊的幕僚侍從官兵,也不管你鎮長同不同意,硬是強佔了部分廳舍。還好鎮長家夠大,就這樣軍民雜居了一年多。
一九五一年十月十一日夜間,大家剛慶祝完老蔣帶來的「國慶」,鎮長家中就發生了不幸。莊×藤膝下六子,僅有一掌上明珠,排行第三的莊×蕙(二十歲)文靜有禮、清秀大方,從小就深得莊×藤的喜愛。省二女中(現在的中山女中)畢業後,在三重鎮公所服務了兩年,是地方上人人敬愛的好姑娘。她事親至孝,每天早出晚歸,回家後就只在自己香閨中讀書。她的香閨位於大院北廂後進,是一間小巧精緻的臥房,佈置得清潔講究。這一天下午六時,莊×蕙由鎮公所開會後回家,晚餐洗浴後在香閨看書;十時許,由於家中住了一大堆閒雜軍人,士兵開門讓一個賣杏仁茶的小販到院子裡來叫賣,莊×蕙也走出房門,來院子裡買了一杯杏仁茶當消夜,然後入房脫衣就寢,不料這一走動,竟為自己引來了殺機。
十一時半,莊鎮長夫婦及全家人在睡夢中,被一連串槍聲驚醒。由於鎮長公館面積廣大,無法確認槍聲出自哪一個房間,於是慌亂地到處巡視。到莊×蕙的香閨時,才發見她頭部早已被槍彈轟得血肉模糊,完全無法辨識,死狀極慘。莊鎮長夫婦看到愛女突遭橫禍,深夜慘死在香閨,幾乎昏厥過去,家人也同聲痛哭,趕緊向台北縣警察局三重埔分駐所報案。由於莊鎮長是地方望族,家裡又駐有憲兵高官,到底是誰敢在太歲爺前動土?於是軍憲警全部動員,將三重鎮完全封鎖,歹徒自知無法逃出三重鎮,於是在案發一小時後,攜帶衝鋒槍一枝,向三重埔分駐所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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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不出警察所料,兇手是住在莊鎮長家中憲兵高官的中士駕駛劉貴陽 (二十一歲,江蘇省鎮江人),只因酒醉後邪念橫生,無從發洩,竟然手持衝鋒槍,闖進莊×蕙的閨房,把槍口按在她的臉上企圖強姦。莊×蕙為保衛自己寶貴的貞操,狠狠地在劉貴陽的胸部咬了一口,劉貴陽大怒,對準她的嘴先開了一槍,子彈由後腦穿透,舌頭被打得碎爛。但劉貴陽還不罷休,接著又瘋狂地連發了十餘彈,莊×蕙除臉部中三槍外,胸部也中了四槍,早已香消玉殞。台北地檢處檢察官及法醫,於隔日下午三時許前往莊鎮長公館驗屍,交其家屬收殮。
由於莊鎮長是地方大老,莊×蕙卻在自己的閨房裡被軍人持槍姦殺,地方上群情激憤,族群衝突一觸即發。保定軍校九期出身,一九四五年來台接收的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參議、官派台北縣縣長梅達夫,這時剛以外省人身分,當選台北縣首任民選縣長,本來還是老蔣「省籍和諧」的樣板,不料竟發生了如此敏感的大案。梅縣長趕緊率領民政局長陳清池等縣府官員,到三重鎮慰問莊鎮長,其他三重鎮的縣議員及鎮民代表,也紛紛前往慰問,並與各界人士成立治喪委員會,預定於十八日上午九時出殯,台灣省婦女會也決議,對寧死不屈的貞潔烈女莊×蕙,將派代表前往參加執紼。
由於兇手劉貴陽是憲兵高官駕駛,又在案發後不久向警方自首,軍方包庇加上司法減刑,民眾都懷疑兇手不需償命。十八日上午九時,莊×蕙的葬禮在六合里八×號的凶宅舉行,靈堂排滿了各界贈弔的輓聯、輓軸、花圈,台北縣縣長梅達夫、國大代表謝文程、省參議員林世南、縣議員蔡詩祥、省婦女會代表高月珍暨三重鎮各界人士七百餘人親臨致弔,場面隆重、備極哀榮。但死者已下葬,兇手卻未伏法,地方群情激憤,梅縣長趕緊使出緩兵之計,擬定二十二日上午十時,在三重鎮農會二樓召開座談會,由縣長親臨主持,還將邀約縣議員、三重鎮鎮民代表、里長、地方人士等百餘人,討論如何防止類似不幸再度發生,並加強軍民感情之融合。
問題是三重鎮民在這個時候,哪裡聽得進什麼「軍民一家」的空洞口號,大家只知道軍民住在一家,女兒就會被姦殺。眼看暴動一觸及發,行政院趕緊發新聞稿澄清:「本案經陳誠院長據報後,極為震怒,當即諭令國防部迅予嚴辦具報,國防部亦已訓令承辦機關,限剋日將該案審結並即依法嚴辦,預料該案兇犯於短期內,即將受到國法之制裁。」
二十三日下午三時,留短髮,穿白紗背心,白布短褲,足履黑色運動鞋的劉貴陽,被憲兵押解至三重鎮清和里附近的淡水河沙灘上,在數萬三重鎮民圍觀下,胸部中二彈斃命。莊鎮長還親自查看,判明確為殺害愛女莊×蕙的兇徒劉貴揚,對眾人揮了揮手,圍觀的數萬群眾才緩緩散去。
但持槍姦殺愛女的歹徒劉貴陽雖被公開處決,莊鎮長的噩運卻還沒結束。一九五五年二月二日《聯合報》第三版報導:「在農曆新春一片『恭喜』聲中,明志路台北縣議長謝文程公館,卻發生一件不明不白的綑打案。據在場人士說:『那天議長公館擠滿了各色各樣的賀年賓客,突來幾位彪形大漢,座上客皆驚奇的面面相覷,頃刻間一聲吆喝,謝文程議長和三重鎮莊×藤鎮長竟被綑綁起來,這群怪漢將謝莊二人打罵一場後揚長而去。』此事發生後,謝、莊二人及在座賀客都莫名其妙,有關機關得悉後異常重視,刻正進行調查全案真象中。」至於這是否為當地憲兵的報復,反正是他們自己在查,結果也就無人可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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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軍隊就是這樣,會闖大禍的通常都是爽兵;正如口號形容的「軍警一家」,這道理在警察身上也很適用。日治時期的一九○八年,台灣總督府所屬的園藝試驗所,在台北近郊的士林鎮,設立了士林園藝試驗分所。戰後到了一九四八年,試驗分所裡蓋了西式庭園。一九四九年老蔣流亡來台,先住在草山招待所,隔年五月,園藝試驗分所就被徵收為總統官邸。由於士林鎮成了官邸所在,大批情治單位進駐,警察任務就輕鬆了些,成了容易出事的「爽警」。
一九五二年三月四日晚間十時,士林鎮火車站前的舊街上,一位計程車司機載到了一位血流滿面的男性乘客,他對司機說:「我在路上被土匪擊傷,快送我去醫院。」司機趕緊加速將他送到中山北路二段的馬偕醫院。但快到醫院時,這位受傷的乘客又改口說:「請把我送去刑警總隊。」司機發現有異,就將已半昏迷的乘客先送進馬偕急診室,再向醫院附近的平安路派出所報案。
同一時間,士林鎮的陽明山警察局士林分駐所,也接到民眾報案,舊佳里五鄰的一幢竹屋裡,發生了滅門血案。屋主陳生(五十一歲)、妻子陳胡寶招(四十三歲)、次女陳彩鳳(二十三歲)與次子陳惠傑(十四歲)中彈斃命。長女陳桂英(二十八歲)與長子陳惠俊(十八歲)各都身中三彈,生命垂危,警方趕緊將兩名傷者送入台大醫院外科施救。至於兇手,與台北市警局第三分局聯絡後,確認了是在馬偕醫院急診室的李慰誠(山東省益都人,二十五歲),他臉部中了一彈,血流如注,經急救後醫生確認暫無生命危險,警方也派員在院嚴加看管。
士林滅門血案在案發後第二天早晨,士林分駐所就派員專車來台北,接送台北地方法院檢察處檢察官褚劍鴻、刑警總隊法醫楊日松、高坤玉,共同前往案發現場驗屍。凶宅是一幢建築了才一年的竹屋,左邊是另一幢磚屋,右邊是一片空地,前門朝向一條小巷,門前圍了一行籬笆,死者陳胡寶招橫屍於竹籬笆之邊,肩胛部中一彈,頭部中兩彈,背部中一彈,屍體俯伏於地。進門後的客廳裡,屋主陳生橫屍在客廳通往後房出口,心臟中一彈,後背中一彈。次女陳彩鳳橫屍於香閨床前,乳房中一彈,穿過後背。次子陳志傑則橫屍於同房床上的棉被中,頭部中彈,穿後背而出。整間凶宅鮮血淋漓,慘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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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劍鴻檢察官率法醫,勘驗陳生等四具死者的屍體後,便發交親戚黃錦文領去收埋。並訊問了血案發生時的目擊者,也就是陳家的客人史煥章,據史煥章說:「我來陳家向屋主陳生學習日文,恰巧兇手李慰誠來向陳生索討欠債,兩人一言不和、吵了起來,我曾在旁邊勸解無效,李慰誠忽然眼露兇光,拔出手槍就向陳生及其長女陳桂英射擊,我嚇得轉身就走,出了門拔腿就跑,以後之事也就不知道了。」
訊問完現場目擊者後,褚檢察官又向凶宅附近的鄰居探詢。據其鄰居說:「陳生一家自去年搬來這裡,夫妻就經常吵鬧,一開始我們都還去勸和,但都被陳生怒罵,後來大家就不理會他們家的事了。陳家長女陳桂英在台北教小學,早出晚歸,對她沒什麼印象。次女陳彩鳳與鄰居比較有往來,大家對陳家,也就只對她一人比較有好感。兇殺案發生時,連續幾聲槍響,我們還以為陳家又在打架,根本無人理會,直到陳桂英大喊救命後,才發現是有人開槍殺人,我們嚇得都躲到戶外,直到大批警察來了,我們才敢回家。」
褚檢察官在凶宅附近訊問完畢,就偕同法醫楊日松等驅車至台大醫院,探視傷者陳桂英與陳惠俊。姊弟兩人都在外科病房第一一○室接受醫治。陳惠俊所中的一彈,是自腰部穿入,傷及內臟,出血甚多,雖經緊急搶救,依然生命垂危。而陳桂英所中之彈,都是自右胸腹邊際穿入,雖然傷勢不輕,但應無生命危險。士林分駐所則告訴台大醫院醫師,對這兩位傷者要全力施救,一切所需醫藥費用,該所都將負責。至於士林分駐所為何會這麼好心,還要出錢搶救傷者?原來兇手不但是警員,而且就是士林分駐所的警員。
陳桂英在病床上,用虛弱的聲音告訴檢察官:「我與妹妹都是高中畢業,我在台北雙連國校教書。家父畢業於日本時代的台灣帝大,原本家境甚好,前幾年來因惡性通貨膨脹,造成公司周轉不靈而倒閉,去年才遷居來此。兇手李慰誠是本地警察,曾介紹妹妹去士林紙廠工作,但後來卻以此為由,要求與妹妹結婚遭拒,所以心懷憤恨。昨晚十時半,他又來家中與家父大吵大鬧,後來甚至開槍擊倒家父,我跑來勸阻,也被開槍射擊。後來他又跑入後房,槍殺了我妹妹與小弟,再出來向我大弟射擊,最後則在門前槍殺了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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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自殺未遂的兇手李慰誠,在馬偕醫院急救後,傷勢越來越嚴重,說話已極困難。褚檢察官為了把握時機,親自驅車至馬偕醫院訊問,據李慰誠供稱:「去年七月,陳生與妻子鬧起桃色糾紛,陳生責陳胡寶招不貞,兩人一言不合,大打出手,鄉里間無人願意出面調解,我只好挺身而出,也因此認識陳彩鳳,一開始還沒有感到什麼,但陳彩鳳卻自做多情起來,時常來找我,或者要我請她去看戲,或者請我到她家裡吃飯,還對我說:『我在學校讀書時,沒有機會接近男人,也不敢接近男人,如今看到你,我覺得很高興,我爸媽也很歡喜你呢!』」
「九月間,有天晚上她邀我去士林車站附近的一家照相館,合拍一幀相片,拍完後我準備離開時,她卻要求我陪她回家,還說:『我一個人不敢走夜路,而且有很多話要對你說。』那時夜色茫茫,我們在路上談心起來了,她說:『我爸媽都很喜歡你,我們可以做一對公開的朋友嗎?』因這時我對她也有點好感了,就滿心歡喜的答應。從此我把她當成女朋友,還想盡辦法,介紹她到士林紙廠當會計員。我們的交往越來越密切,她也時常從辦公室打電話給我,至於她家,我更是時常進出。」
「可惜愛情是多變的,當要論及婚嫁時,她的父親就想到學歷、家世與省籍等問題,嫌我和她家門不當、戶不對,她也就變了心。二月二十一日晚上,她陪我到一個朋友家裡去玩時,在途中就對我說:『現在外面閒話太多,既然我們不可能結合,就切得乾淨一點,以後請你也不要來找我了。』陳家因經商失敗,窮居士林,我因她的關係,把陳家看作一家人了,還到外面代借了三千多元給陳家應急,送她的東西也不少,既然婚姻無望了,別的不說,代陳家所借的錢總該歸還吧?這件事有關我在士林的信用啊!」
「但我幾次去要債,陳生總是東推西推,到了昨晚,我覺得陳彩鳳既與我無緣,我就準備請調,離開士林鎮了,也請陳生把債務了結。陳生卻無賴的說:『錢花光了,沒辦法!』我要他寫一張借條以為憑據,他卻口出怨言,還說要寫『以六個月為期』,陳彩鳳的姊姊陳桂美也在旁插嘴,笑我是外省人還這麼小氣,註定永遠討不到老婆。我受不了他們一家人對我的輕蔑,一時衝動,就闖下了大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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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憲警以外,軍人持槍犯案更是時有所聞,最慘烈的應該就是「三姓橋滅門血案」。三姓橋位於新竹市區約五公里處的香山鄉,據說清代曾有十多位陳姓、許姓與曾姓的屯墾移民,在此遭遇原住民的「出草」而遇害,十多具無頭屍體被其他移民收埋於當地,並建小祠供奉,稱作「三姓公廟」,一旁的小溪也就稱為「三姓公溪」。日後興建了橋樑,又稱「三姓公橋」,大家就簡稱此地為「三姓橋」。
一九五六年六月二十二日清晨,當時台灣農村還很貧困,農民也都沒有鐘錶可以計時。習慣早起的三姓橋附近十多戶居民,都只是大約知道,剛吃過早飯後(大約七時半),就聽到斷斷續續的十多響的槍聲,大家趕緊跑去市區向警方報案,大批警力到了該地,挨家挨戶搜查,才發現三姓橋十×號的陳家,男主人陳講(七十歲)、媳婦陳蔡時(四十歲)與孫女陳富(十九歲)三人,都已倒在血泊中,這是一齣慘絕入寰的三代人同時被殺之滅門血案。
陳講一家在三姓橋這裡,可說是最富裕的家庭。兒子陳木火為台灣省衛生試驗所新竹分所職員,孫兒陳成鑑去年高中畢業,在大莊國校當老師,媳婦陳蔡時還經營碾米廠及新新撞球房(外省人稱為「彈子房」),全家過著衣食無缺、幸福快樂的日子。但撞球房雖然是每天都能收現金的暴利行業,可是來店裡打彈子的人,三教九流都有;為了招攬生意,又必須聘請年輕貌美,重要的是能善於交際的女記分員。年輕人在此難免爭風吃醋,加上族群緊張與槍械管制鬆散,殘酷的殺戮也就逐漸醞釀發酵。
根據計分小姐廖美雪(十九歲)對警方陳述:「新新撞球房有兩張球桌,砲兵少尉葉超鵬(三十歲,四川省隆昌人)經常來捧場,目的是要追求計分員戴賢妹(二十一歲,桃園縣觀音鄉人)。但戴賢妹早已屬意一名憲兵,而且論及婚嫁,葉超鵬因而對憲兵不滿。端午節過後,返家團聚的戴賢妹就沒再回新竹。由於不能沒人計分,老闆(陳蔡時)就聘了我。但葉超鵬脾氣暴躁又不講理,發現戴賢妹不在,就認為一定是我在老闆面前說了她的壞話,不但威脅老闆一星期內要請回戴賢妹,還追問我戴賢妹的住處,問題是我根本不知道她住哪裡啊?」
「二十一日晚上九時(兇案發生前夜),葉超鵬又來找我麻煩。他的球藝很差,卻要一次撞一百分,我勸他不要這樣,他不但打了我一巴掌,還用撞球桿重擊我的頭,老闆陳蔡時於是拿著板凳,她女兒陳富也拿著菜刀衝出來,恰巧年長的陳講也在場,三人一起怒斥葉超鵬,並呼叫傭工林木跑去新竹憲兵隊報案。葉超鵬在其他同事勸解下,並找來他們連上的指導員,才半哄半騙的把葉超鵬拖出撞球場。但他臨走前還叫囂:『格老子的,我要殺光陳家的人。』憲兵來了之後,也只是囑咐老闆:『如果有軍人再來尋事,可到憲兵隊報案。』但過了幾個小時以後,他就來這裡殺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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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姓橋雖是新竹市郊的一個小村落,但因為地處交通要衝,四方八路的「好漢」都會集於此,加上新竹一帶駐軍甚多,茶室,撞球房也應運而生。遇到鬥毆鬧事,警察自己火力不足,往往要會同憲兵隊才敢到場。警方研判葉超鵬是在二十二日上午七時許,自牛埔營區帶著衝鋒槍一把及五十發子彈,由後山僻徑繞道下山,到三姓橋時,在新新撞球場附近水溝旁路側,鐵道橋腳約五公尺處,撞見陳家的孫女陳富,帶著一籃衣服,要到溪畔洗衣,就開槍殺了陳富。葉超鵬殺了陳富以後仍不罷手,再跑到通往陳講住家的小巷,恰好陳講在巷裡飼鴨,看見葉超鵬拿著槍,就雙腳跪地哀求,但仍難逃一死。而陳蔡時雖嚇得躲在屋內,依然難逃毒手。
葉超鵬在陳家殺了三人還不甘願,由於他來陳家之前幾分鐘,陳講之孫陳成鑑因大庄國校的女同事早一步來找他,已經離家在前往學校的路上;而陳講之子陳木火也因要趕到新竹市上班,提早一步離家得以倖免。至於陳講之妻陳楊話,因久病臥床於另一廂房,陳富的妹妹陳秀則奉侍在側,祖孫兩人很萬幸的躲過大劫。葉超鵬張望四處,找不到陳木火與陳成鑑,就持槍跑入三姓橋街,向北由稻田中直奔牛埔山。
葉超鵬連上的指導員則說:「當晚我將他帶到在番子橋上納涼,規勸了半個鐘頭,總算已心平氣和一些,這時卻忽然見到憲兵吉普車到達,葉超鵬痛罵陳家與憲兵欺人太甚,雖被我勸回營區,竟然氣憤到整夜不能成眠,還秘密寫好遺書,天一亮就持槍來此行兇。」
由於葉超鵬持有衝鋒槍,新竹市警察分局督察長趙次龍及憲兵隊長黃建賢都不敢輕忽,在牛埔派出所內組成軍警憲臨時聯合指揮部,一面出動憲警三百人,尾隨葉超鵬逃往牛埔山之路線追緝外,另一面洽請當地駐軍,出動一個營的兵力從青草湖登牛埔山包圍,切斷葉超鵬逃走的去路。但從案發的二十二日上午八時起,搜索到晚上天黑時,始終未發現葉超鵬行蹤,指揮官恐怕黑夜搜山危險性太大,於是下令全部撤退,只封鎖牛埔山至萬寶山的山路所有出口。
次日清晨(二十三日),由於搜山的憲警過於疲倦,專案小組於是由新竹縣警局調動另一批警員,會同駐軍與憲兵及義警等約三百餘人,重新混合編成十五組再度搜山。上午十一時,一名鄉農李溪,說他看到衣著像貌與逃犯相似的青年。另一名瓜農則說,一個男子在他瓜田中拿走一個西瓜,因為相貌凶惡,所以不敢計較。另有一個牛車車伕也說,看見過一個相貌衣著與李溪所說類似的青年。這三個百姓所提供的情報,讓專案小組決定修改搜索路線,向東南方的茄苳、大湖村、內湖等地前進,但到了太陽下山仍無所獲。
兇案發生後第三天,被槍殺的陳家祖媳孫三代,已由檢察官驗屍完畢,發交陳木火收埋,在二十三日入殮,原本預定在二十四日下午三時出殯。但葉超鵬在行兇前曾揚言:「要殺光陳家人」,行兇後又始終在逃,三姓橋這裡的百姓惶惶不安,謠言四起,傳說葉超鵬將在陳家埋葬三個被害者時,再殺光陳木火等四人才要自殺。當地居民一方面忐忑畏懼,不敢出席喪禮;一方面也懷疑軍方是否在袒護同僚,新竹市警分局長黃人與憲兵隊長黃建賢為了破除謠言,不但派員保護陳家,還臨時請准自其他地區,增派武裝憲警近千人,將「枕頭山」公共墓地外圍,以優勢武力團團圍住,陳家與當地民眾才安心的把陳講、陳蔡時與陳富三具遺體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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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三名死者已落土為安,但葉超鵬依然行蹤成謎,只要不落網正法,民眾就無法正常作息。專案小組研判葉超鵬隨軍調來牛埔山已三年,對附近地形瞭如指掌,而且他患有肺癆,夏日艷陽高照,根本無法跋踄叢山,所以一定還躲在山上。新竹縣警局為早日恢復治安,也擔心釀成族群矛盾,決定懸賞高額獎金來緝拿兇犯。於是在三名死者的喪禮中宣布:「凡活捉葉超鵬者,獎金新台幣五千元,擊斃者三千元。」另一方面葉超鵬的同事蕭先生也說:「通緝公告上的兇犯檔案相片,是他還在大陸時拍攝的,葉超鵬因為肺癆,臉已消瘦很多,而且來台後,軍官也不能再留西裝頭了,現在他剪的是平頭。」
新竹縣警察局長李連福知道後,就特別自台北找來素描專家,請經常出入撞球店的顧客協助,重繪了通緝公告,廣印三萬張分發新竹縣各鄉鎮市,連鄰近的苗栗、台中、桃園等縣市也四處張貼。果然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家住牛埔村一×號的劉姓軍人向專案小組報告,葉超鵬是他的同事,二十三日晚間九點,持槍闖入他家中,跟他妻子劉駱氏要了一碗冷飯充飢。因為葉超鵬手中有槍,家裡又沒有其他男人,無法反抗,只好聽命行事。等二十四日中午喪禮過後,才向丈夫透露內情。發現了葉超鵬的藏身處,軍憲警組成了特蒐隊,在二十五日中午出動,一時半到達現場,葉超鵬雖頑強的開槍拒捕,還匐匍前進、企圖突圍,但寡不擊眾,在劉家約二十步的竹籬笆處,背後中彈,倒在地上被捕歸案,他偷出來的五十發衝鋒槍彈,只剩下五發。
葉超鵬被生擒後,警方立刻發出五千元獎金,晚間在月宮酒家開宴慰勞軍憲警特蒐隊。為了避免族群衝突,葉超鵬被移送軍法審理,雖然被告的公設辯護人代為辯稱:「被害人開設新新撞球場以營利及供人娛樂為目的,但向來鄙視軍人,時以『你是個軍人,那瞧在我眼裏?』與『阿兵哥五毛錢有一紮厚』等種種侮辱之詞諷刺。六月廿一日晚間,甚至舉家以木凳毆擊,持刀欲殺被告,復歪曲事實,謊報憲警,激起反感,引動殺機,咎由自取,於人何尤?請庭上從寬議處。」
至於葉超鵬自己也辯稱:「被告於民國廿九年入伍,經歷抗戰,剿匪諸役,跋涉山川,踰越險阻,出入槍林彈雨之中,效命疆場,歷盡險阻艱辛,不無微勞。從軍十有餘年,已養成士可死而不可辱之習性,突然遭其污衊,一時氣憤填膺,被迫致動殺念,衡情應有可原,請庭上開恩。」
但軍法官徐家壁速審速決,在一週內就判決定讞了:「被告葉超鵬於六月二十二日早晨七時三十分,在新竹縣香山鄉香山村三姓橋,以○二三一七五號衝鋒槍連續殺死陳富、陳蔡時、陳講三人,業據葉超鵬先後供認不諱。經新竹地方法院檢察處驗有驗斷書抄本附卷,事證明顯,自堪認定。被告連殺三人,是連續數行為而犯同一罪名,以一罪論,依法加重處以極刑,並褫奪公權終身,以昭炯戒。」
軍法官讀完宣判文後,准其留下遺言,葉超鵬要求軍法官,代予通知在台同鄉葉丕文,將其屍首善加收埋。接著又要求軍法官,表示自己年輕時從軍,還隨軍來台,如今要命喪於此,能否准許在執刑前與他的長官一談,但一時找不著他部隊裡的人,憲兵隊長黃建賢於是再三安慰,讓其傾吐胸中心事,葉超鵬才平靜下來,慢慢吃喝了憲兵準備的紅露酒與滷菜,結果民眾都等到不耐煩了,終於兩位憲兵的雙槍齊響,九天前遇害的陳家遺族也同聲大哭祭告,「三姓橋滅門血案」才告落幕。唯一遺憾的是葉超鵬的遺體,並未交由同鄉收埋,而是被抬往牛埔山公墓,葬在陳講一家三口的墓旁。一切恩恩怨怨,就讓他們在九泉之下自行解決了。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157612
立院初審 適用刑法外患罪 共諜最重處死刑
懲治叛亂條例的復辟
我看到的版本是兇手被軍方包庇,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