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32品解說分品法義(四)
《金剛經》32品解說分品法義(四)
[經文] 第四品
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解說] 著述者 張澎居士
[表義]
無住相布施,福德如虛空。 |
[主輔]
不住相布施故,福德不可思量。 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故。 |
[心續]
1.於法,應無所住。故無量法可用。 2.於相,不住相。故不會停留在那一境上。 3.心法無盡生,相相隨處滅。 4.福德、虛空、法、相,四者不可思議。 |
[非相解]
於法,應無所住,故生無住相十度行。福德大於虛空也。 |
[如意解]
1.法行布施,相超虛空,福德不可思量。 |
2.所謂法行布施,相超虛空,福德不可思量,即非法行布施, 相超虛空,福德不可思量。 |
3.因:法──應無所住,行──非僅布施,廣擴(闊)延至十度 萬行或一般所謂身口意一切行。 (行,)無作無得而行,行相不可得,如空中雲。 空中雲,即現稱的雲端科技。 相,要離四相、六相、一切相。超,無線上綱。 虛空本是無明造,如今當作喻,應言菩提空,純淨空,朗朗藍, 一片自在,無限追憶,能如影隨形相伴。 |
4.福德,是福德,但非福德性;福德性是體是身。福德是用是影, 福德性空是清淨性。福德是量,無限無窮量,雖能用能享, 但無所得。 |
5.福伏妄想 服人心、度化用的工具,潛伏行,無生法忍行。 體空,身幻,不二用,如影隨形(行); 清淨空,幻化身,無盡轉,心定能見十方佛。 法行,應無所住十度萬行; 法住,不住18不共法、佛法; 法相,無相、空相; 法福,無量,服三衣修行,戒定慧圓滿無漏行; 法量,不可思量,煩惱多少,量即多少。 |
[直心解]
1.法,應無所住,無依無法。 2.十度行不住六塵(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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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虛空不可思量。 4.福德不可思量。 |
因1.2.故。 |
[密義]
1.法應無所住。 2.十度行不住18相。 3.結果福德等虛空或超虛空。 4.相反無明造業超虛空,如同地球人要三、四……個地球 也不夠用。 |
[淨念解]
1.於法,應無所住(理)。於行,十度萬行(事)。 不住行,不住18法行;空空行、清淨行。 理事合,非法非行非相也。三非名應無所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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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故福德應無所住。 3.故虛空,應無所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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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虛空由無明造。Ⓐ 福功二德由菩提造。Ⓑ |
ⒶⒷ應無所住。即不可思量。 即一合相,即如來禪。即不可取、 不可說,即不可思議。 |
[正解]
1.複(復)次:次復刺刺複複。 不見次次刺刺複複。次弟(第)方便……。 隨順成圓故,心法相繼入心故。 清淨無想無相無為故。 |
2.須菩提:眾聽法者,心不在焉乎? |
3.菩薩於法: ①妄心生妄法,因眾生故有垢。 ②佛心生剎土,因菩提故清淨。 ③不垢不淨,不以二相見。 ④因佛不因法不因相。 ⑤有法是幻法,是對治法、方便法。 |
4.應無所住: ①於相自生滅,於法用過即捨。 ②若心跟生滅,是隨(水)舞。雖好看,但易恍神迷惑。 ③一切眾生中能入能住。能入解決煩惱,能住常住灌頂。 |
5.行於布施: ①無行而行,無作而作,無施而施,無受而受。 ②所需不增,所施不減,不增不減自金剛。 ③有行即有形,無行業自淨。 ④無布而布,非預設立場。 ⑤施之有物,對方能接受,有智慧成長空間。 ⑥諸行是施,諸施是行。行行施施,施施行行,漸漸增長功力 。無常因緣成熟,故無定法,是對象不同。 ⑦布施十度始,布施亦含其他九度功用,故十度細含九十度 ,重重互含,成無限法。 ⑧一地即十地,漸進故。十地即無地,頓法故。 |
6.不住色聲香味觸法布施: ①六塵不染,六根不用,六識依般若。 ②無智亦無得,以無所得故,清淨故。 ③住塵布施,塵上加塵,為平方塵。 ④住根布施,根上生根,會生骨刺。⑤住識布施,意識形態。 ⑥前五成所作智,第六妙觀察智,第七平等性智, 第八大圓鏡智,第九法界體性智。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指揮前五智,名無漏施、清淨施。 ⑦佛施眾生,隨類各解,因果依智不同。有時得惡報, 因五毒旺故,不得其益,反受其害。 色不迷人人自迷,路不困人人自困。法不悟人人自悟, 佛不迷人人自戀。 |
7.不住於相:相即六根、六塵、六識、四相、六相、 一切相、六度、十度,佛法非佛法。 (含法相、非法相) |
8.福德不可思量: 慈悲喜捨四法,不住於相。故成無量法可用的福德性。 |
9.東南西北四維上下虛空,虛空無方無位故,無量不可思議。 |
10.無量法對無量不可思量虛空,故名不可思不可量佛法。 故果福德不可思量,故因果不可思議,眾生不可思議。 業力——佛心——佛法——發心——精進——。 |
11.無住相布施: 離有無,住無住,相無相。布施非布施,離非離。 |
12.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依佛所(剎土) 。 依佛教(佛法)。 依佛住(無餘涅槃)。 依佛但(應無所住)。 依佛如(善用七真如)。(參看:楞嚴經) |
[齊解]
1.菩薩於法,應無所住。 菩薩於非法,應無所住。 菩薩於法、非法,應無所住。 菩薩於有為、無為,應無所住。 菩薩於佛法、世法,應無所住。 菩薩於正法、邪法,應無所住。 菩薩於定法、不定法,應無所住。 菩薩於漸法、頓法,應無所住。 |
2.應無所住。 應有所住。 應有、無所住。 應空、有所住。 應性、空所住。 應因、緣所住。 應自然、非自然所住。 ……。 |
3.行於布施:無作而作,清淨行。行雲流水,無障礙空間。 行行覓覓,無罣礙、無尋伺。因緣自然成。 踏破鐵鞋,無覓處。於予眾生無怨憎,和光同流。 共生活,潛移默化,不知不覺已完成。得來全不費功夫。 布不佈布徧及處, 施施有需補缺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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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住六根、六塵、六識布施。轉18法入18不共法, 布施成無漏布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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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布施十度法,眾生悉得波羅密,能至彼岸, 各各愉悅,前所未有。 |
6.應無所住:
不住善不住惡, 不住淨不住垢, 不住善法不住惡法, 不住男不住女。 |
所謂住即非住。眾生各各是住持, 三世諸佛是輔導。 住持、輔導無二無別。 佛眾本一家。 |
7.布施不住於相:所謂布施即非布施。所謂住即非住。所謂相即非相。無作而作,用法生相,相有生滅。無用而用,無法而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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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十方虛空不可思量:空乃七大之一,是無障礙空間,無方無位。 思量即有設界設限,即生障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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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無住相──離有無相、住不住。 布施──十度波羅密,無量法。 福德不可思量──具足前二故。 |
[法意]
於法,(佛法,非他法) 應無所住,(能通透,活用) 行於布施。(十度之始)(初地起修) 不住(色聲香味觸法)布施——塵。 (眼耳鼻舌身意)布施——根。 前五識——成所作智──┐ 第六識——妙觀察智──︳ 第七識——平等性智── 》後得智。 第八識——大圓鏡智──┘ 第九識——法界體性清淨智(無師智)。 |
不住相──根、塵、識、十度、四相、一切相。 由四智得無師智,不住故,不可思量。 四智故名福德,無師智才謂功德。 周遍十方,因生生世世累劫行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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