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23 08:39:37小野KT

國親罷免陳水扁的十大理由

一、選舉有術,治國無方,經濟低迷,失業率、自殺率居高不下,罔顧民生, 台灣已是全球自殺率最高國家之一。

二、掏空國庫,賤賣國產,政府赤字沉重,財政瀕於破產,國債倍增,政府總債務達四兆千五百億元,可謂債留子孫,禍延後代。

三、政府弊案重重、清廉度備受質疑,陳水扁寵信貪官,放縱親信,官商勾結。

四、敗壞選風、挑撥族群對立、製造人民內部矛盾,每逢選舉,口不擇言、濫造口業,做為國家領導人,已嚴重失格、失職。

五、施政風格,行權謀詭詐,短線炒作,分化利誘,不誠無信,上行下效,敗壞政風。

六、政治黑手介入,掩飾弊案,干涉司法;偵查不公開成了刑不上權貴的護符,司法已不足以做為社會公義的最後防線。

七、迫害言論自由,打壓媒體,政府挾公權力以吊銷執照、統包廣告及置入型行銷手段,對媒體威脅利誘,濫行干預新聞自由。

八、玩弄統獨、鼓吹對立,無視兩岸經貿互補互惠事實,扭曲市場經濟法則,行鎖國政策,扼殺台灣經濟競爭力與商機。

九、破壞行政中立,違背政府信賴保護原則,不恤下屬公務人員;官吏升遷獎懲馬屁文化當道,破壞文官體制。

十、毀憲亂政、濫權獨裁。行政專權,一人獨裁;坐令政府空轉,政令不行,法治不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