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6 06:45:46ㄚ福

基隆市和平島海角樂園攝影比賽簡章

基隆市和平島海角樂園攝影比賽

 

主旨:【基隆市和平島海角樂園攝影比賽】系列活動,歡迎民眾一起加入透過鏡頭了解和平島海角樂園天然景觀及建築景觀人文活動等。

主辦單位:和平島海角樂園

承辦單位:基隆市攝影學會

攝影主題:和平島海角樂園天然景觀及建築景觀人文活動

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之人士均可參加。

作品規格:

1135以上彩色正負底片、黑白底片.數位相機(800萬畫素以上)拍攝,廠牌不限。

2、放大8 X 12吋彩色相片,作品需為一次拍攝,不得電腦合成、疉片、劃線、裱框、冒借、拷貝,連作不收。

3、詳填參加表(可影印)請浮貼於作品背面,否則不予評審。

4、參賽作品需限71830所攝影的照片且為尚未公開發表之作品,參加張數不限。

收件時間:1027 1 日至 1028 30 日止(以到達日期為憑)。

收件地點:請掛號郵寄至基隆市自來街38-7號(基隆市攝影學會 收) 洽詢專線:02-24216913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基隆市和平島海角樂園攝影比賽』。

評審日期:地點:102 9 7日(星期六 )下午2

評審地點:信義區仁壽里民大會堂

得獎公佈:評審後一週專函通知得獎人。

頒獎:另行通知。

獎勵辦法:

金牌獎1名:獨得獎金新台幣15000元、獎牌乙座。

銀牌獎1名:獨得獎金新台幣10000元、獎牌乙座。

銅牌獎1名:獨得獎金新台幣 7000元、獎牌乙座。

優選獎5名:各得獎金新台幣 2000元、獎狀乙只。

佳作獎20名:各得獎金新台幣1000元、獎狀乙只。

※金、銀、銅牌獎,一人限得一獎,不得重複。

得獎須知

經評選後得獎名單公布於主辦單位官方網站,並專函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得獎作品以傳統相機拍攝者,得獎者須於主辦單位通知期限內,繳交底片,並自行將底片掃描後儲存於光碟片,並附上得獎作品之JPGTIFF檔案;以數位相機拍攝者,須於主辦單位通知期限內,繳交原始檔(RAW檔或JPG檔,並須保留原始拍攝之EXIF資訊),無法依限完成交付者,主辦單位得撤銷得獎資格。

(參選作品如需退件請自備郵資或自取)

 


基隆市和平島海角樂園攝影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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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著作使用權讓與同意書 : 本人參賽作品如獲獎,同意將該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之著作使用權讓與「基隆人育樂有限公司」謹此聲明。著作使用權讓與人 :               (簽名)

報名單請自行影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