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6 13:52:17早鳥窩
社區禁養寵物 住戶被逼棄養搬家
台中一處社區去年通過禁養寵物規約,不少住戶搬離或將寵物送人,管委會最近再對不聽勸的住戶下最後通牒,要求在9日之前要不搬家,要不就把狗送走,引發住戶抨擊,說「寵物是私有財產,管委會有權力要求住戶拋棄個人財產嗎?」大罵不合理。
楊小姐散步遛狗,回到自家社區卻是一臉氣憤,因為管委會在她家門口貼上這張公告,紅色標題寫著,禁養寵物遷移通知,還要求限時遷離。住戶黃小姐:「我就問他說,我的狗沒有人照顧怎麼辦,他就說你自己想辦法。」
住戶:「這裡隔音設備不好,我還滿不贊成養寵物的啦!」
社區禁養寵物引發爭議,誇張的是,楊小姐前一天又收到管委會簡訊,要求她在10月9日之前搬家或是把狗送走,強制驅離住戶寵物,楊小姐大罵太不合理。住戶黃小姐:「限我幾天之內把這隻狗處理掉,牠是生命耶!不是東西。」
社區管委會主任賴國濱:「依大家住戶的決議,連絡房東,他說會自己和住戶溝通,既然社區大家區分所有人有這個決議,我們就要執行。」
台中市這處社區去年管委會通過禁養寵物規定,許多住戶被迫搬家或把寵物送人。
都發局表示,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住戶若是違規,管委會有權制止,制止不聽可以通報都發局,由市府向住戶開罰3000到1萬5000元;不過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住戶在規約制訂前已經養寵物,就不能以大樓規約禁止飼養,也不可以對住戶開罰,管委會更沒有權力強制驅離寵物。
新聞提供: TV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