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9 06:31:03樂樂

惡逼車修法初審過 最高罰2萬4吊照3月


立法院初審通過,汽車駕駛人惡意逼車的處罰條款,只要舉證成功,就可裁罰6千到2萬4千元,努力推動這項修法的,正是去年6月遭大貨車逼車撞成植物人的葉姓孕婦的大姑聶瑞瑩,原本擔任商務律師的她,看到弟弟的家庭支離破碎,化悲憤為力量,在網路上發動連署,爭取公路正義,她說政府應該制定嚴格法規,培養公民的駕駛品格,才不會有越來越多人無辜受害。



一輛香檳色轎車逆向行駛,想在轉彎道硬切進來超車,駕駛不肯退讓,索性加速往前開,雙方就在台139縣道逆向追逐,超過兩百公尺,幸好一路被逼車過程當中,沒有發生追撞車禍,未來像這樣,逆向又逼車的危險駕駛行為,將會被開罰6千到2萬四千元,吊扣牌照3個月,努力推動立法院初審通過法案的幕後功臣,非她莫屬,葉貞妤二姑聶瑞瑩:「今天我就是很不爽,我要逼你,你如果出事情,就算你倒楣,這樣子所謂的不在乎,台語講管你去死,其實就是法律上間接故意。」

去年六月,她的弟媳葉貞妤懷孕八個月在國道被大貨車,惡意逼車撞成植物人,胎兒即時剖腹生下來,為了替弟媳討公道,她在網路發動連署爭取公路正義,間接推動修法,葉貞妤二姑聶瑞瑩:「需要一些嚇阻作用,健保一年多少費用,花在這些因為你本身,疏忽放任自己多喝,然後開車不注意,造成其他人身心上損害或國家的支出。」原本擔任商務律師的她,自從弟弟一家人發生車禍,變得支離破碎,毅然決然辭職,轉當民刑法律師,儘管推動過程中受盡法界人士,與民代的數落刁難,但她堅決替被害人發聲,要逼車的駕駛人,為自私的過失付出慘痛代價。

轉載自~ 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