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28 11:00:06蚊子

文壇授章與在地文學:2003年臺灣文學獎項的幾點觀察(參考)

文壇授章與在地文學:
2003年臺灣文學獎項的幾點觀察

近年來,臺灣的文壇極為繁華熱鬧,隨著各類文學獎的揭曉、作品刊登、頒獎,爆發著一段段的花火,尤以年中過後,活動為甚,如行之有年的中國文藝協會文藝獎章(1960-)、中山文藝創作獎(1966-)、教育部文藝創作獎(1982-),報系主辦的聯合報文學獎(1976-)、時報文學獎(1978-),訴諸某一身份的全國學生文學獎(1982-)、山海文學獎(1996-),若以主題、類型小說為區分,皇冠大眾小說獎(1994-)、倪匡科幻文學獎(2001-)則是鎖定科幻、推理等通俗文類,作為獎掖推廣的方向,這些璀璨如珠玉的獎項,表彰華美了創作者苦吟的付出,更在設立、運作的同時,指涉某些預期的引導方向,本文囿於篇幅關係,不擬一一細談,而將談論方向,設定在中央與地方性文學獎的觀察。
九0年代,隨著本土化、文化紮根的落實,臺灣文學獎的風貌,逐漸由「中央——全國」的獨攬,各縣市逐漸興辦屬於自己的文學獎,並且蔚為風潮,這種從機械性區域劃分,也就是單純從「全國」與「地方」的觀察,並不能有機地看見,「獎」與「獎」間的對台唱和、各擅勝場,因此有必要進一步申論其間的錯綜複雜處。
目前知見的地方性文學獎,由南到北,表製如列:

籌辦單位 文學獎名 創設時間/
本年屆數 設獎緣起
■屏東縣 大武山文學獎 1999年創立;2003年為第5屆。 為提升屏東縣的文化品質,屏東縣政府以屏東縣最高的山脈大武山為其文學獎命名,自民國八十七年起設立文學獎,藉以為文寫出屏東的風土人情。此獎分為短篇小說、散文、新詩、戲劇等四項,每項錄取前三名及佳作若干。
■高雄市 打狗文學獎 由高雄市文藝獎(1981-2002)改名;2003年為第1屆。 未著錄。
■台南市 府城文學獎 1995年創立;2003年為第9屆。 以獎勵台灣文學創作,延展南台灣文學香火為目的,台南市立文化中心自民國84年起設立「府城文學獎」。此獎項分為創作及特殊貢獻兩部份,創作部份,又有現代詩、散文、短篇小說、文學評論等獎項,各頒以正獎、二獎及佳作等獎項,特殊貢獻獎則頒發給對台灣文學有傑出貢獻的人士。
■台南縣 南瀛藝術文化獎 1993年創立,原南瀛文學獎、新人獎;2003年為第11屆。
為鼓勵文學創作,倡導地方文學風氣,台南縣文化局及財團法人台南縣文化基金會於民國八十二年設立「南瀛文學獎」。獎項分為文學獎、新人獎、創作獎。文學獎係肯定本縣資深作家的創作成就及對本土文學所作的貢獻;新人獎是鼓勵、培養本縣文壇新秀創作研究;創作獎則是鼓勵單篇作品的創作,分為現代詩、散文、小說、兒童文學等四項,每項各選出第一名、第二名各一名,佳作兩名。
■嘉義市 桃城文學獎 已停辦。 為提升文學創作的風氣,嘉義市立文化中心於民國八十七年開始舉辦「桃城文學獎」,分為小說、散文、新詩等項。
■雲林縣 雲林文化獎 2003年文學類,徵選散文。 未著錄。
■彰化縣 磺溪文學獎 1999年創立;2003年為第5屆。 彰化古名為「半線」,另名「磺溪」。因此,彰化縣的文學獎定名為「磺溪文學獎」,即是希望透過此文學獎,發揚傳統的人文精神、確定人生的意義與價值。進而鼓勵文學創作、改善藝文環境、提高生括品質。彰化縣立文化中心於民國八十八年設置「磺溪文學獎」,獎項分為新體詩、散文、小說、報導文學四類,每類各取前三名,另佳作四類共取五名。
■台中市 大墩文學獎 1997年創立;2003年為第6屆。 為了獎勵資深作家長期努力創作及鼓勵新人積極從事文學創作,倡導地方文學風氣,提升國民素養,台中市政府於民國八十六年創辦大墩文學獎。此獎分為文學貢獻獎及文學創作新人獎兩類,唯其參加資格均須為本籍台中市或設籍台中市五年以上者。
■台中縣 台中縣文學獎 1999年創立;2003年為第5屆。
為了提升文化品質,推廣藝文活動,帶領文學風尚,台中縣政府委託台中縣立文化中心,於民國八十八年,籌辦「中縣文學獎」。在敘獎方面,分為「新詩」、「散文」、「短篇小說」、「報導文學」四類,每類皆不分名次,選出多篇優秀作品。 「中縣文學獎」的敘獎方式,不同於其他縣市所採取的菁英選拔方式,其特色在於給獎名額增多,而且不分名次,讓文學得以真正普及化,成為大眾反應社會生活,抒發內心情感、表達思想見解的園地。
■南投縣 玉山文學獎 1999年,創立南投縣文學獎,復於2002年改稱「玉山文學獎」;2003年為第2屆。
為發揚南投縣特有文化、獎勵文學與研究、充實縣民精神生活,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於民國八十八年設置第一屆「南投縣文學獎」共辦理三屆後,又於民國九十一年時,將「南投縣文學獎」更名為「玉山文學獎」。以「玉山」為名,希望凸顯出南投縣的特殊精神象徵。獎項分為兩類:文學貢獻獎、文學創作獎(包括短篇小說、散文、新詩)。文學貢獻獎是獎勵對文學發展具有高度貢獻者,得獎者僅取一名。文學創作獎則是要求以南投縣之風土民情為題材來創作,各文類分別取正獎、評審獎、佳作獎一名。
■苗栗縣 夢花文學獎 2003年為第5屆。 未說明。
■新竹市 竹塹文學獎 1997年創立;2003年為第7屆。 新竹市立文化中心為提升文化風氣、鼓勵文學創作,特於民國八十六年設立「竹塹文學獎」,以獎勵對文學有特殊貢獻者。獎項分為兩大類;文學創作類(包含現代詩、散文、短篇小說、舞台劇本、報導文學、文學評論)以及特殊貢獻獎。文學創作獎各文體取正獎、貳獎各一名,佳作兩名;特殊貢獻獎則取一名。每年得獎作品則均結集成書。
■新竹縣 吳濁流文藝獎 2001年創立;2003年為第3屆。 為了紀念新竹縣出身的文學大師吳濁流,以及提升新竹縣的文藝水準,所以新竹縣政府特於民國九十年,舉辦了首屆的「吳濁流文藝獎」,並將前「竹風文學獎」併入了此獎。首屆「吳濁流文藝獎」分為「現代詩」、「散文」、「小說」、「兒童文學」四大類,每類分別選出首獎、貳獎、參獎、佳作。 新竹縣政府設立「吳濁流文藝獎」,正是希望透過吳濁流對文學的堅持與貢獻,以作為有志投入文藝工作者之典範和鼓勵。
■桃園縣 桃園縣文藝創作獎 2003年為第7屆。 未說明。
■台北市 台北文學獎 1998年創立;2003年為第6屆。 為讓文學走向民眾,拉近與民眾日常生活的距離,台北市政府及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於民國八十七年主辦台北文學獎。獎項分為文學創作獎、全民寫作獎及台北文學年金等三類,其中文學創作獎分為短篇小說、散文、新詩三項,每項各選出首獎一名、評審獎兩名。另全民寫作獎須以台北為創作題材。
■基隆市 海洋小說創作獎 2003年首次創立。 未著錄。
■花蓮縣 花蓮文學獎 2003年為第4屆。 未說明。
■台東縣 後山文學獎 2003年為第2屆。 未說明。
■澎湖縣 菊島文學獎 2003年為第6屆。 為提倡已漸流行的「文學創作」,澎湖縣文化中心於民國八十七年設置了第一個屬於澎湖的文學獎。分為短篇小說、散文、現代詩等項。
‧說明:「設獎緣起」一欄,係轉錄國家圖書館建置的「當代文學史料影像全文系統」。


(一)「文學獎」做為文壇授章
「文學獎」的肯定,就等於核發文壇的通行證,正如2002年首屆「文建會台灣文學獎」,其徵稿啟示便指出其宗旨為,「鼓勵創作者將文學創作視為終生職志,得獎雖非目的,卻是身為文學人的最高榮譽」,然而,這樣的陳義,放在新世代創作者身上,「獎」並非是箇終極的勳章,而是一路肯定的文化標記;創作者通過得獎機制,可以推動資本間的轉換,尤其部分較高榮譽的獎項,是以推薦方式,進入審查,一方面須有成冊累秩的作品,一方面寫作的成熟度與可辨識性,這些都有助於保障其文化資本的佔有,於是,創作者藉獎來磨礪身手,成為近年各類獎項的一景。

(二)地方文學獎的在地性
質言之,地方文學獎所彰顯的,便是在地文化(local culture)的特色,或者有更強大的企圖在:形塑地方文化的獨特主體,這與國民政府治臺,透過威權,以黨國機器形成一元論述,使得各地方的特色被泯滅,於是,除了,台北可以侈言為「城市」之外,其餘行政區域,無論劃分為市、鄉、鎮等,其地景幾為一致,可以看得出區域無特色的戕害,再者,台北的都會性格,卻又彷彿見著日本東京、大陸河山的身影,在全球化的震天響聲中,「台北」,快速變容,亦步亦趨在國際的潮流中,然而,年初一場非典型肺炎的風暴,「台北」,疫情圍城,又彷如卡夫卡筆下的孤城,考驗著市民的生存與互助,因此,第六屆台北文學獎,以「圍城台北」為主題,有所深意,也從抗煞的經驗中,提煉出人性的脆弱與光輝。
從文學獎本身考察,正如學者焦桐所指出,過去引領文壇風向的兩大報文學獎,都有著「相當程度的中華性(Chineseness)」,因此,通過獎項授予臺灣以外的華人、大陸人士,讓自己的文學獎 更具有代表大中華的「合法性」(《臺灣文學的街頭運動》),那麼,我們可以說地方性文學獎,強調的是視界(version)的改變,從過去家國的大敘述,落實在鄉里瑣碎語言的建立,本年雲林文化獎,推薦鍾文音的理由之一,即為「描寫台灣這塊土地,從童年的寫作角度,把鄉土的愛詮釋得淋漓盡致」。
再者,參賽者的資格限定,一般侷限在本地戶籍、現於本地就讀、工作者(如高雄市、台南市、台中市),強調與在地的聯繫與經驗,或者,著重其文化意象,不以出生或設籍為依歸,要求作品內容以書寫當地風土民情為題材(如台南縣),兩者兼具,則有屏東的大武山文學獎,這些從條件上要求在地的書寫,就成了大多數地方性文學獎的門檻,至於,主張「本國國民」(如南投)、「中華民國國民」(如台北),甚或標榜「本國國民及海外人士」(如新竹縣),則放眼處,仍在「關心台灣」,或可見目前主流引領的價值。

(三)歷史記憶的召喚
摹擬城市鄉鎮的歷史記憶,成了近期文學獎值得關注的焦點,彷彿透過文學獎的召喚,逝去的歷史亡魂,得以穿越歷史,回到眼跟前,獲得二00二年聯合報短篇小說獎的「王考」,作者童偉格透過祖父晚年痴語中,重新進入地方的開拓史,將故鄉三村的祭神行為,重新演繹,然而,歷史建構的弔詭性,原來在此神「根本是一個虛構的小說人物,他只出現在明朝某一位姓余的讀書人的遊記裡」,那麼,它又遙指了操觚弄筆者,編派歷史的可能。
那麼,虛構與真實的結合,通過書面言語,召回語言的存在,就以報導文學的徵獎,透過專設獎項,用意極深,如台中縣設為常項、雲林則輪流徵文,而時報文學獎,特設「鄉鎮書寫」,以「發生於台、澎、金、馬各地鄉鎮相關的自然風土、人文歷史,以散文體例書寫完成之作品」為對象,則是有將眼光重新投注在臺灣的用心。
又如,標舉境內文學先輩,作為獎項名稱,則是有繼承臺灣文學精神的著眼點,如台中縣文學獎短篇小說組,首獎兼為洪醒夫小說獎(案:「洪醒夫小說獎」原為隱地感念其人,特於爾雅「年度小說選」中,擇優頒發),洪醒夫(1949-1982),本名洪媽從,出生彰化二林,活躍、埋骨於台中,短暫的一生,為臺灣許多默默的鄉土人物塑像,新竹縣則以轄內文學巨擘吳濁流(1900-1976)之名,命名文藝獎,採取是「展現台灣文學之風華,並推廣與傳承吳濁流先生對文藝之熱愛」,充分顯現文學世代間,香火傳承的意味。

總的來說,「文學獎」,除了可以扶掖新人、肯定持續耕者外,放在文學傳播(Literature communication)的脈絡下,更可以細部考察文學產生機制中的種種問題,透過本文以概覽式的提出三點觀察,企盼能勾勒出臺灣文學獎項的趨向,並提供讀者反思的空間。

@ 本文發表於《台灣文學館通訊》第四期,台南:國家臺灣文學琯,200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