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1-01 02:11:53學子一名
猶大被迫揹黑鑊!?
(此文是我對李先生之說的小小回應,自問自己對此問題認真想過,就是自己沒有李 先生的思辯功夫,也想就自己不同意的地方表達一下.此文中所言的"上帝",是聖經中的神,不是別的,在此先旨聲明{嚴格說是我從聖經中認識的神,我最終希望真是以聖經為準,如我的聖經知識有誤,是我抵死有餘!!如文中真有"聖經原則"之誤,望請立刻告知!}"如有閱讀此文者,亦不妨回應,自己學力有限,加上當局者迷,如文中有任何問題,謹請賜教.)
"上帝自編自導,製造出這個原罪問題,再去解決這個原罪問題。耶穌下凡就是上帝的安排,猶大出賣也是上帝的安排。耶穌的任務是救世,猶大的任務是做奸角,揹黑鍋。" ( 李天命---<<從思考到思考之上>> p.151 )
李生曾說基督教的故事,內容有不少問題.如一度吵得火紅火綠的"石頭問題" (stone paradox,即"上帝能否造一自己拿不起的石頭"的問題,文中不會討論此問題,如有興趣可到以下網頁參考----http://www.chinesetheology.com/WislonChiu/StoneParadoxOfLi.htm )
以及開首所引之"猶大被玩"問題."猶大被玩"成問題,李生已明言(也可再細讀<<從思考到思考之上>>).如按以上說法,則我們都是上帝的棋,猶大就不幸被上帝"揀選"了,要犠牲去"榮耀基督".這問題一推廣,就是"約定論",即歷史的所有事,不論大小,都早已被決定了,你行乞,你發達,你遊手好閒,你用功,甚至是你2004年12月31日晚上9:00隨地吐了一口痰,也是上帝(或命運,或xx)一早決定了(或安排了).若如此,先不論對此"約定論觀點"有何評價(如約定論所言都是真,也不到我們去講它是非,總要接受),而聖經中言及上帝給我們自由,什麼"自由意志",都必與"約定"產生矛盾(自由意志指我們有能力去起碼一些選擇,如我今天我想吃什麼菜,約定論則是說我今天吃什麼菜都早已被決定而不是我所能選擇的).
從"自由意志"的原則,我可斷言基督教思想容不下"約定論"(不是指上帝完全的自由放任,什麼都沒有定,如定了"末日審判","耶穌的救贖",但不是約定論所言的什麼都已安排).李生指出神學家不能忍受上帝也有所不知.這個當然.因聖經指出祂是全能的.而全能必蘊含(imply)全知.他又指出神學家不能忍受有事情能夠脫出上帝的旨意,從而推論"始祖犯罪","救贖"等都是上帝安排.然而,"不能有事情能夠脫出上帝的旨意"是什麼意思?是指上帝的全知?若是指上帝的全知,則全知不蘊含'"始祖犯罪","救贖"等都是上帝安排'.又還是指上帝把一切事都"早有安排”?但這說法有何根據?
全知不蘊含“全盤安排好”是十分明顯的.想像一下,一個先知可以知道未來,但不表示未來是先知所安排的.又或是,如一天你看醫生,醫生告訴你:“你如今是末期癌症,你只餘下3個月命.”你總不會對醫生說(可憐地或怒氣沖沖地或……):“你為何這樣對我,我幹了什麼令你想我死!?”知和安排可以一點關係也沒有.
至於“上帝早有安排”一說,聖經只提到上帝安排了“耶穌救贖”,安排“猶大揹鍋”一說卻沒有根據.如是沒有根據,則我們不能先武斷地說“猶大出賣也是上帝的安排”.如今立即斷然“沒有安排”,是訴諸無知的謬誤,但按聖經的原則,“神愛世人”,猶大是人,而李生所言的“猶大的角色”是一個被玩得很盡的角色(先是出賣耶穌,後是慘死!),是和神愛人的原則完全矛盾(愛人的神不會玩人玩得如此過份,又會玩人玩得如此過份).如是,則可推說按聖經說法, 猶大出賣不是上帝的安排.
至於如何推說‘“基督教思想容不下"約定論”’,首先,如果是命定的話,所有人都不必為罪負責(反正人犯罪不是自行決定,而是上帝命定的),聖經說我們要為罪負責,明顯表示聖經不接受 “約定論”,再者,當我們要討論“神義論”時,也就是指明上帝是定意造自由意志,甚至是可用自由意志犯罪的人.至於為何上帝要造這樣的人,這就上帝的事,不是我所能回答.只是我個人認為,這是上帝對人的自由一個十分高的尊重.
總括全文,有兩個重點.第一,是指出基督教思想只接受自由意志的說法而根本不接受約定論,如是,則先解決了兩說的矛盾,第二個重點,則是從以上的結論,駁斥了李生的“上帝自編自導“原罪問題”與“救贖及猶大被玩”之說.
"上帝自編自導,製造出這個原罪問題,再去解決這個原罪問題。耶穌下凡就是上帝的安排,猶大出賣也是上帝的安排。耶穌的任務是救世,猶大的任務是做奸角,揹黑鍋。" ( 李天命---<<從思考到思考之上>> p.151 )
李生曾說基督教的故事,內容有不少問題.如一度吵得火紅火綠的"石頭問題" (stone paradox,即"上帝能否造一自己拿不起的石頭"的問題,文中不會討論此問題,如有興趣可到以下網頁參考----http://www.chinesetheology.com/WislonChiu/StoneParadoxOfLi.htm )
以及開首所引之"猶大被玩"問題."猶大被玩"成問題,李生已明言(也可再細讀<<從思考到思考之上>>).如按以上說法,則我們都是上帝的棋,猶大就不幸被上帝"揀選"了,要犠牲去"榮耀基督".這問題一推廣,就是"約定論",即歷史的所有事,不論大小,都早已被決定了,你行乞,你發達,你遊手好閒,你用功,甚至是你2004年12月31日晚上9:00隨地吐了一口痰,也是上帝(或命運,或xx)一早決定了(或安排了).若如此,先不論對此"約定論觀點"有何評價(如約定論所言都是真,也不到我們去講它是非,總要接受),而聖經中言及上帝給我們自由,什麼"自由意志",都必與"約定"產生矛盾(自由意志指我們有能力去起碼一些選擇,如我今天我想吃什麼菜,約定論則是說我今天吃什麼菜都早已被決定而不是我所能選擇的).
從"自由意志"的原則,我可斷言基督教思想容不下"約定論"(不是指上帝完全的自由放任,什麼都沒有定,如定了"末日審判","耶穌的救贖",但不是約定論所言的什麼都已安排).李生指出神學家不能忍受上帝也有所不知.這個當然.因聖經指出祂是全能的.而全能必蘊含(imply)全知.他又指出神學家不能忍受有事情能夠脫出上帝的旨意,從而推論"始祖犯罪","救贖"等都是上帝安排.然而,"不能有事情能夠脫出上帝的旨意"是什麼意思?是指上帝的全知?若是指上帝的全知,則全知不蘊含'"始祖犯罪","救贖"等都是上帝安排'.又還是指上帝把一切事都"早有安排”?但這說法有何根據?
全知不蘊含“全盤安排好”是十分明顯的.想像一下,一個先知可以知道未來,但不表示未來是先知所安排的.又或是,如一天你看醫生,醫生告訴你:“你如今是末期癌症,你只餘下3個月命.”你總不會對醫生說(可憐地或怒氣沖沖地或……):“你為何這樣對我,我幹了什麼令你想我死!?”知和安排可以一點關係也沒有.
至於“上帝早有安排”一說,聖經只提到上帝安排了“耶穌救贖”,安排“猶大揹鍋”一說卻沒有根據.如是沒有根據,則我們不能先武斷地說“猶大出賣也是上帝的安排”.如今立即斷然“沒有安排”,是訴諸無知的謬誤,但按聖經的原則,“神愛世人”,猶大是人,而李生所言的“猶大的角色”是一個被玩得很盡的角色(先是出賣耶穌,後是慘死!),是和神愛人的原則完全矛盾(愛人的神不會玩人玩得如此過份,又會玩人玩得如此過份).如是,則可推說按聖經說法, 猶大出賣不是上帝的安排.
至於如何推說‘“基督教思想容不下"約定論”’,首先,如果是命定的話,所有人都不必為罪負責(反正人犯罪不是自行決定,而是上帝命定的),聖經說我們要為罪負責,明顯表示聖經不接受 “約定論”,再者,當我們要討論“神義論”時,也就是指明上帝是定意造自由意志,甚至是可用自由意志犯罪的人.至於為何上帝要造這樣的人,這就上帝的事,不是我所能回答.只是我個人認為,這是上帝對人的自由一個十分高的尊重.
總括全文,有兩個重點.第一,是指出基督教思想只接受自由意志的說法而根本不接受約定論,如是,則先解決了兩說的矛盾,第二個重點,則是從以上的結論,駁斥了李生的“上帝自編自導“原罪問題”與“救贖及猶大被玩”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