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04 12:21:26烤芋頭(Potato Hwang)

Web 2.0的反撲.....

資料來源:(朱學恆的路西法地獄)
http://blogs.myoops.org/lucifer.php/2007/05/03/web_2_0c_a_a_s_1




Digg是一個以網友至上的訊息分享平台。每個人可以自由的把自己喜歡的新聞或是消息丟上這個平台,越多人支持的新聞就會被推的越高,也自然會吸引更多人來看。換句話說,這就很像是傳統WEB論壇上的「頂」(透過發言來讓文章持續留在第一頁),或者是PTT的「推」(用推薦數來吸引網友觀看)。

這樣的作法的差別就是在於少了所謂的「媒體守門人」,沒有一個自以為知道讀者趨勢的編輯會去決定什麼東西應該被報導,什麼東西不應該被報導。一切都是由消費者的直接需求來決定的,換句話說,這是一個比蘋果日報還要蘋果日報的介面。由消費者決定消費者要看什麼。

至於這個Digg網站的重要性?麻省理工學院開放式課程今年一月左右有史無前例的大量使用者前往拜訪,但兩三天之內卻沒有任何的相關媒體報導。(一個月前有平面媒體的報導)我跟該計畫的管理者討論過這件事情,他說這巨大的流量只是因為有一個使用者把一個月前的開放式課程報導挖了出來,重新丟到Digg上面,而又被頂到了第一頁所導致的。(是的,Digg在科技界的影響力甚至超越了華盛頓郵報、紐約時報這些報紙)所以,如果你現在去紐約時報的網站上看,你會發現每篇文章都有Digg This的連結,讓讀者可以輕易、簡單的就把報導推到Digg的平台上!因為他們一個月有超過一千六百萬的讀者!(描述下文事件的報導就在這裡:http://www.nytimes.com/2007/05/03/technology/03code.html?_r=1&oref=slogin ,各位不妨去看看唷!)

這一切都是從2007年2月某名駭客對外宣稱他已經破解了新一代藍光光碟BD和HD-DVD的加密系統開始的。他公布了一串關鍵密碼,透過這個密碼,BD和HD-DVD的加密技術將被徹底破解……

當然,像我們這種科技界的落後份子根本不會注意到這件事情。但業界的內行人士早就開始不停流傳這一串的關鍵數據,而隨後Advanced Access Content System Licensing Administrator的律師就開始追著這些數字跑,到處寄出律師函、以觸犯版權保護法的理由要求各網站自律、砍文。

同樣的,這個事件在2007年5月1日之前還是沒有多少人注意到的。

但一週前,有個使用者Digg了這個密碼的消息,Digg在舊金山的總部跟著收到了律師函,於是把這些消息從資料庫裡面移除,然後在2007年5月1日在Blog中解釋了這樣做的原因。
於是,web 2.0的大反撲開始了。

從2007年5月1號,美國西岸時間的中午開始;大量的使用者認為這樣的砍文侵犯到了Digg所賴以為本的網友發言自由權,於是開始刻意的將所有相關的文章推到Digg的第一頁,網友成立了相關的網站記錄,各種圖片惡搞、密碼轉換(很類似那個PTT的孫權自立為海賊王的故事)……如果你想聽聽看這個密碼的歌曲版?紐約的一名歌手Keith Burgon把這串密碼改編成歌曲,上傳到youtube上面,一天之內就有超過八萬人瀏覽:http://www.youtube.com/watch?v=L9HaNbsIfp0

Digg創辦人Kevin Rose的Blog上面寫的很清楚(http://blog.digg.com/?p=74
But now, after seeing hundreds of stories and reading thousands of comments, you’ve made it clear. You’d rather see Digg go down fighting than bow down to a bigger company. We hear you, and effective immediately we won’t delete stories or comments containing the code and will deal with whatever the consequences might be.
If we lose, then what the hell, at least we died trying.
(但現在,在看過了數以百計的故事和成千上萬的意見之後,各位已經清楚的表達了你們的意見。諸位寧見Digg因與跨國企業頑抗而亡,也不願見Digg因卑躬屈膝而活。我們聽見了,從這一刻開始我們將不會刪除任何與該密碼相關的文章和論述。我們也願意面對所有因此行為而造成的後果。
就算我們最後依舊失敗,但至少我們曾努力奮戰到最後一刻。)

《紐約時報》的結論中引述了維吉尼亞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的話,因為有太多的網友參與這個事件,娛樂和內容產業自此將再也沒辦法進行任何有意義的法律行動,因為沒有人可以控告幾萬、甚至幾十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