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23 11:18:02Lin

剝削賣春女 每月做不滿200次要賠

每月接客不足21天、接客不滿200人,統統要扣錢!桃園地檢署昨指揮北市警中山分局,會同移民署人員破獲「088」應召站,逮獲主嫌盧坤杉及成員多人,查知中國賣春女若未達前述工作標準,須賠應召站10萬元、假老公費20萬元,宛如應召界的「血汗工廠」。

檢警指出,38歲的盧坤杉昔日經營北部知名「山葉」應召站,多年前被警破獲解體後,和同居女友李家樺重起爐灶,除分工更精細,還和「假結婚、真賣淫」的中國籍賣春女簽訂「工作契約」,萬一對方落跑,他可循線向其家人討錢。

應召界血汗工廠 一天至少得做12小時

警方查出,盧嫌以保證年入30萬元人民幣,引誘對方來台賣淫,但事實上強逼賣春女郎每月必須工作至少21天,若低於他制訂的當月最低200人次「工作績效表」就須賠償,不少中國應召女不得不拚老命接客。

來自四川的蒲姓賣春女,去年5月1日以假結婚來台,當天被帶至北縣三重,每次向客人收費4000元,她實得1300元;若有「加班」,應召站每鐘點多給她200元。花名「玉兒」的蒲女說,她每天至少「工作」12小時,人不舒服才能休息,非常痛苦。

警方昨逮獲盧嫌等4人、人頭老公4人、中國女子4人,起出大批贓證物和毒品、吸食器,全案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