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外籍代理孕母 生一個160萬
2009/12/25 04:11
計費標準精細 可選長相學歷
〔記者張協昇、林良哲/台中報導〕台灣驚爆首宗網路跨國「代理孕母」案,警方昨天逮捕主嫌羅瀗?,其涉開設網站,非法仲介台灣人到泰國,和越南代理孕母「生子」,並依孕母的外貌、學歷等條件開價;警方查出十多對求子心切的不孕夫婦,平均約支付一百六十萬元才喜獲兒女。
昨天有五對涉案夫婦被警方傳喚到案,他們很不安地坦承,因為台灣代理孕母迄未合法化,於是經由網路認識羅姓男子及其公司員工,由該公司安排,赴泰國進行人工受孕。
若有對價關係 涉買賣人口罪
部份夫婦說是提供自己的精子或卵子,但也有人全部採用他人的精子、卵子。但不論採取哪一種方式,因為有給予孕母金錢的對價關係,可能涉及買賣人口罪,情況複雜,後果不妙,是不孕夫婦未來須面對的問題。
非正式統計,台灣現今有不孕困擾的夫妻,達四十萬對之譜,若依羅嫌每次收取一百六十萬元代價計算,將是五千億元的地下商機,羅嫌若掌握千分之一的市場,就有五億的非法暴利,難怪寧犯法紀,也要投入這個行業。
美架網躲查緝 赴泰生產登記
刑事局偵九隊是在八月接獲檢舉,指有業者利用架設在美國的網站,打出仲介外國年輕女子為代理孕母的廣告,吸引多對不孕夫婦飛往泰國獲得小孩。
警方根據網路IP位址,鎖定住在彰化縣的主嫌羅瀗?等人,並透過駐外單位展開蒐證,警方昨天逮捕羅某等六人,依「違反人工生殖法」移送地檢署偵辦。
返台辦理認養 合法取得國籍
警方表示,我國尚未開放代理孕母,羅瀗?等人刻意在美國架設網站,以避免遭查緝,並在泰國曼谷設立「管理中心」,找尋年輕的越南女子當代理孕母,並依代理孕母的學歷、外貌、體型、年齡、婚姻諸條件,做為計價標準,平均每產下一位健康的嬰兒,不孕夫婦須支付一百六十萬元。
警方指出,初步調查,台灣已有十多對夫婦以此方式在泰國生下小孩,嫌犯再讓這些小孩,於泰國醫院登記為不孕夫婦所生,再持此泰國醫院證明文件,返台辦理認養手續,最後登錄在我國戶籍中,順利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到案的五對夫婦都已請回,但警方呼籲民眾,有對價關係的代理孕母,在我國仍屬非法,民眾不應相信廣告片面之詞,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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