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6 20:46:50蔡瑢錡

環保公司亂丟廢棄物 負責人交保

環保公司亂丟廢棄物 負責人交保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林朝文日前接獲情資,「旅揚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再將未經處理之廢棄物載往農地回填或隨意堆置,乃指示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進行蒐證,11日展開搜索、傳喚行動,北門環保公司負責人林峻陞、廠長史建輝和旅揚環保公司負責人方昭旺,各20萬元不等交保。

 

林朝文檢察官是在11日上午,指揮南檢辦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刑事警察大隊、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等單位逾76名警力,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台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及嘉義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共25人,同步前往「北門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共10處所執行搜索及傳訊,當場於臺南市七股地區之農地,發現有來自於「北門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未經處理之污泥,並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採樣檢驗其內成分,同步傳喚「北門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林峻陞等共8人到案說明。

 

案經檢察官林朝文、莊立鈞訊問後,認「北門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林峻陞及廠長史建輝、「旅揚環保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方昭旺,自10334月間起,陸續將未經處理約2520公噸之污泥堆置在臺南市七股地區等地,均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之未依許可文件內容處理廢棄物等罪嫌,檢察官訊後諭令林以新台幣20萬元、史建輝以8萬元及方昭旺以5萬元交保候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