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李宇欣、花孟璟/綜合報導〕我國號稱科技島、電子大國,政府內部的資訊更新卻嚴重落後,地方土地交易竟延宕十五年才建檔,造成民眾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花千萬元購買土地卻無法興建農舍,成為冤大頭。花蓮縣政府表示,近年逐步進行電腦資料更新,但人力有限,只能從最近的年度回溯登錄。
蕭美琴國會辦公室日前接獲民眾陳情,質疑花蓮縣地政資料延後十五年才建檔公開。陳情人黃先生忿忿不平地說,當初是相信政府資料不會騙人,才貸款購買土地,如今出事政府卻不願負責。
黃先生在九十六年斥資一千萬元,買下花蓮縣吉安鄉光學段的六塊農地(約一甲),當時他曾到花蓮地政事務所及建設處申請所有地號土地登記謄本,並無發現異狀,也沒有土地使用過紀錄,其他登記事項欄顯示空白。
買地4年後 才知農舍面積已蓋完
黃先生興沖沖規劃建農舍,沒想到一○一年開始動工前,他再次赴地政事務所,竟發現其他登記事項欄「突然出現」註記:已提供興建農舍,並顯示其基地座落位置。黃先生詢問花蓮縣政府建設處建管科,其回覆「因縣政府建管人員有限及作業期程採逐年回溯登錄,故九十六年購買土地查詢時,登錄作業未完成,尚未回溯至八十六年的建案,才會出現此狀況」。
黃先生質疑,他事後追查發現,九十六年購買的一甲地,可蓋農舍面積早在八十六年就已被蓋完,但建管科登記的土地交易資料卻在近十五年後、一○○年才顯示公開,他花了千萬元,竟然在多年後才知道買下別人的配合農地,他曾向縣府陳情,縣府僅以「私人爭議」為由推卸責任。
花縣府:人力有限 僅能回溯登錄
花蓮縣政府表示,早年的建管資料並未和地政事務所同步,分別隸屬縣府建設處建管科、地政事務所,近年才逐步進行電腦資料連線,將地政、戶政、建管套繪資料結合,但資料量太龐大,人力有限,只能從最近的年度回溯登錄。
縣府表示,已在依法行政立場全力協助黃先生,希望能圓滿解決。
立委要求 重新檢視全國地政資料
蕭美琴說,經追查後發現,黃先生並非個案,全台灣約有六十多個類似案例,她要求重新檢視全國地政資料的進度,盡速補足遺漏;此外,花蓮縣政府應針對黃先生的個案,進行專案處理,不能兩手一攤,讓民眾自行負責。
對此,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坦言,從黃先生的案例來看,地方政府對於資料更新的責任不能置之度外,但也不能以個案就否決掉內政部長期建立的地政資料系統,她提醒民眾在土地買賣時要更加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