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14 21:07:43kivo

【給F的信】不要了

  
給F的。
  
  我有一個好朋友,在一段三個人的愛情裏困苦流離。他曾經很愛一個人,但是那個人又在他們分手的其間交了新的戀人。一段時間後,當他再度遇見那個人,他們之間奇跡般再度燃起了愛,可是這一次,卻多了一個人。
  留也不是,舍又不得。朋友向我求救,到底要放棄還是繼續留守。
  
  我讓朋友跟對方說:「我不要了。」
  「不要什麽?不要這段感情,還是不要那個人?」朋友問。
  我說:「什麽都不要了。這樣至少可以在結束的時候還保有最後一份驕傲。」
  
  可是,最近我卻一直在想,不要之後,愛情結束之後,我們真的能保有驕傲嗎?
  真是是我不要了嗎?
  
  還是,那已不是我所能要的了?
  
  還是,對方已經有了更好的依靠?
  
  還是,說「不要了」,「我不想你了」,「我從來沒有愛過他(她)」的我們,其實只是在自欺欺人而已?


  特別演出:駐守書櫃的超級驕傲小羊仔「不見」!!
梅庭過 2007-11-05 08:17:53

我喜歡你用這種方式寫作
像是一種自我的對話
更像是一種透過文字後面
那個人 所處的真實世界的一個人
的遐想

真真假假真亦假 假假真真有還無?

文字裡 文字外 誰又能跳脫那抹日光之下呢?

版主回應
真開心,終于有人懂了
終于有人不再問,F是誰
F是誰,其實并不重要
假如F確實存在
那我選擇這樣的書寫
而不是面對面地說
其實已經將F虛化了
你的最后一句,讓我發現懂得是一件如此美好的事!
^_^
2007-11-05 18:10:54
晨晨 2007-04-03 15:19:37

不要了! 我覺得是對此事再續沒也意義了 所以我寧可不要了!

版主回應
是啊,不要了其實還可以轉化成另一句話
那就是村上春樹說的“就是那麽回事”或“那又怎麽樣”
對不再是自己的東西,就是這麽單純的道理啊
2007-04-03 16:20:28
黃媽媽 2006-10-30 21:51:40

Kivo

那天我看了一下我放書的那裡,發現經由你的推薦,讓我是買到好幾本書。

麥田出版社的書籍,有張維中《岸上的心》、張維中《戀戀真夏》、張維中《飛導遊》、張維中《大好時光》。

也買了皇冠出版社的書籍,有張曼娟《我的男人是爬蟲類》……我非常喜歡這本書,這本我看完後送給一位好朋友、張曼娟《喜歡》、張曼娟《妖物誌》。

和石頭小妹妹聊的那時候,也買了孫梓評的《男身》和《女館》。唯一覺得可惜的是,我沒買到那本《童話》。《男身》那本我看完後也轉送給一位好朋友,給那位朋友留著當紀念。

那些書籍我都好好保存著,很珍惜它們。

版主回應
黃媽媽:
謝謝你喜歡我的推薦喔!
一直覺得呀,將好書和好朋友分享,是一件很快樂的事!因爲那樣的話,幸福會雙倍成長呢!
也說一句,我也很喜歡《我的男人是爬蟲類》喔!
2006-11-03 10:5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