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7-25 11:53:34杰特

情愛的態度

昨晚,有人打電話來,知道我有了對象,心中很是高興。但是,卻對我不去追求的舉動也感到很是奇怪。

我說:「追求不就是要讓對方感到自己的好嗎?那麼,我做回自己不就是已經足夠了嗎?」

我一直也是這樣想,喜歡一個人,令她感到舒服就已經很足夠了,是否能夠成為情侶,甚至長相廝守,就是另一回事了。愛情,一直也是兩個人的事,就算你對她有多大的好感,怎樣賣力追求,不喜歡就是不喜歡,與其令到對方難堪,不如讓這件事順其自然地發展更好了。起碼,我相信,兩個有感覺的人,就是會自自然然地走在一起的,不是嗎?會喜愛我的人,不應該是那些漸漸發掘到我的好處,覺得我是獨一無二的人嗎?

而且,就算怎樣賣力表現自己,若果那不是真的自我,不也是一件很辛苦的事嗎?與其要一段勉強自己,辛苦別人,又吃力不討好的戀情,我情願談一次舒服的愛算了。

當然,這可能都只是我為自己找的借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