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20 02:14:06小小小野花² ܤ
愛情
是忽然有一個人,我們覺得一見如故,
很想靠近他,
我們的內分泌忽然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很想擁抱他。
以後,無論快樂或哀愁,我們也想不起當初為什麼愛他。
只有當我們不愛一個人時,才會找出不愛他的原因,
因為我們開始挑剔。
任何一個人,只要你去挑剔,一定找得出缺點。
越去挑剔,缺點越多,我們便可以說出為什麼不喜他。
我們想買一件衣服時,即使發現他有小小瑕疵,
埋怨幾句,也肯將就,因為只有這一件,而且我們太喜歡它了,瑕不掩瑜!
假使我們根本不想買那件衣服,
它的小小瑕疵便是致命傷。
我們更會努力地找出其他缺點,譬如質料不夠挺,
顏色太鮮豔,向售貨員證實,我們不是隨便來逛逛的,
我有認真考慮過的呀!
分手可以有很多原因,結合卻只有一個原因.........
原因就是:不需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