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20 02:14:06小小小野花² ܤ

愛情




是忽然有一個人,我們覺得一見如故,

很想靠近他,

我們的內分泌忽然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很想擁抱他。


以後,無論快樂或哀愁,我們也想不起當初為什麼愛他。

只有當我們不愛一個人時,才會找出不愛他的原因,

因為我們開始挑剔。

任何一個人,只要你去挑剔,一定找得出缺點。

越去挑剔,缺點越多,我們便可以說出為什麼不喜他。

我們想買一件衣服時,即使發現他有小小瑕疵,

埋怨幾句,也肯將就,因為只有這一件,而且我們太喜歡它了,瑕不掩瑜!

假使我們根本不想買那件衣服,

它的小小瑕疵便是致命傷。

我們更會努力地找出其他缺點,譬如質料不夠挺,

顏色太鮮豔,向售貨員證實,我們不是隨便來逛逛的,

我有認真考慮過的呀!

分手可以有很多原因,結合卻只有一個原因.........


原因就是:不需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