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30 00:14:08耶穌

跨國公司倒閉/收購的法律改革

跨國公司倒閉/收購的法律改革



今次的金融海嘯來勢洶洶, 我們都要有一些前瞻性的反思。 美林倒閉, 在香港或世界各地的子公司應該如何應對, 子公司的資產如何受到保障, 宣佈破產的前後六個月所有的資產轉移, 主要是要探討從子公司轉往總部的資產應該如何處理。 破產或清盤後, 資產如何分配才算合理, 出現賤賣總公司或子公司時, 股東或客戶的權應如何保障, 出現私相授受時, 有沒有否決或禁止的機制, 有沒有法理可依循!



今次的金融海嘯爆發地在美國, 但為何香港股市的跌幅遠遠超過美國本土, 金融從業人員, 或總部的管理層操守上有沒有嚴重的違規事件, 這是否應視為金融業界黑箱作業的丑聞, 他們是否在香港洗倉套現然後把現金調回美國, 這樣的做法是否恰當! 子公司的最高管理層在事發後, 有多少發言權, 是去保障總部的利益還是自己所管轄的區域! 是否可以把總部和子公司分開, 總部照常破產可以, 但把區域或子公司的業務獨立起來運作, 如果要這樣可以如何處理, 是否可以在向總部繳付部分代價後可獨立運作, 所需要付出的代價比例是多少才好, 有沒有明文規定! 這都是香港政府, 監管機構, 金融業界, 法律界, 投資者, 甚至普羅大眾需要思考和提出可行建議的重要議題, 大家可以認真討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