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11 10:30:34胖胖嘉

(轉載)合適、真的比愛重要

很多時候,很容易被“我們很相愛”感動,慢慢經歷了一些事情,對於相愛這事兒多少存了一點疑心。如今,倘若一對男女決定在一起,我更希望聽到他們自信滿滿地說,我們在一起,真的很合適。

 

只有愛情不代表就能結婚

 

當初愛得深,是因為太過想像。在愛情中,惺惺相惜最重要,而婚姻考驗的卻是相容性。兩個同樣高品質的零件,不在一台機器上時,彼此傾慕,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放到一台機器上,運轉起來,卻往往因為雙方的功能都過於強大與張揚,而你磕了我,我磕了你。

 

沒有愛情的婚姻是有風險的,然而,如果覺得只有愛情就可以結婚,恐怕風險更大。“如果覺得合適就結婚吧”,這是無數母親面對女兒的終身大事時的態度。她沒有說愛,而說合適,不是因為“愛”這個字眼太黃色太肉麻,她說不出口,而是在潛意識裡,經歷了漫長婚姻生活的母親們,看重的不再是愛,而是合適。

 

先磨合到“合適”再談論婚姻

 

大仲馬說:“爭吵與傷害,正是試探愛的手段。”每一個有過深愛的人都應該清楚,當你很深很深地愛著一個人,往往是無法容忍平淡的。隔三岔五就要製造事端,讓雙方的情緒陷入穀底。從穀底掙紮起來的痛疼感是對愛最好的證明。所謂愛恨交織,沒有恨,也就沒有愛。愛得死去活來的戀人,在老輩人看來,多半不宜走入婚姻,所謂“深愛不壽”。或者乾脆來個愛情馬拉松,先磨合到“合適”,再談論婚姻。

 

所謂合適,代表的是一種比較舒適的狀態。很可能因為舒適,便產生習慣,因為習慣,而造就平淡。沒有了三天一吵,兩天一鬧,也就沒有了刻骨銘心的愛與恨。它的前提是,兩人在性格上能夠容忍、互補,最好是生活中,女強男弱,事業上,男強女弱。不合乎常理的愛情最美麗,合乎常理的婚姻才最長久。無論如何,婚姻都是對愛情最嚴重的磨損,愛的昇華也好,親情的建立也好,總之是跟愛情沒什麼關係了。隨著磨合的加劇,相愛時被刻意忽略的性格上的不和諧會越來越明顯,那些自認為已經愛到相知的​​男女,此時才發現,他竟然與自己一樣孤芳自賞,一樣自我,一樣不切實際,一樣貪玩,一樣不求上進,或者一樣地不甘平庸。愛情講究的是“共性”,而婚姻則講究和諧的“差異性”,惟有取長補短,才能避免磨合得皮開肉綻。

 

你能跟誰談一輩子戀愛呢?

 

而那些曾經讓我們欲仙欲死的憂鬱的人、浪漫的人、多情的人、超酷超屌的人,他們適合與大多數女人戀愛,卻不適合與大多數女人結婚。如果你不是大野洋子,絕對不能指望降伏約翰·列儂。

 

“我覺得你們在一起不合適。”當有親朋好友如此評價你們的關係時,絕對不要一笑置之,甚至暗忖,關於我們的事,你又懂多少。你不妨想想,我們究竟哪兒不合適,是可以克服的,還是很難克服的,是旁人的錯覺還是果有其事。

 

女人當然是理智越少越快樂,談一輩子戀愛更快樂,問題是,你能跟誰談一輩子戀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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