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分手沒有什麼不好
「我一定要跟他分手。」艾蜜莉大概是第五十八次跟我說他想跟酒保分手,可是我知道每次只要喝醉她就會復合。也許是因為緣份吧,每次只要分手沒多久他們就會有「狀況題」。突然忘記帶鑰匙、生病要掛急診、坐計程車遇到惡司機……。反正有太多太多的原因,兩個人就是會復合。我從勸合到勸分,到懶得說話只當自己是一台攝影機,拍著對方自言自語……,這天下午,她卻突然打給我說:「欸,我在酒保家附近,剛把東西打包玩,肚子好餓,我們去吃飯吧!」我一愣,因為沒頭沒尾地,沒吵架、沒誤會,那天就來了。
「怎麼會分?」在餐館裡,我問她。
「時候到了。」她說。
「怎麼會這樣?」我又問。
「感情不就這樣,妳不是常說『愛上一個人跟分手,往往只需要十秒鐘』?」
也是,艾蜜莉說的沒錯,我每次戀愛都是這樣,一愛上了就十分投入,想要離開時,咬著牙也一定要離開,不管是真灑脫還假灑脫。而且真想分手時,完全不會吵,也不會鬧。艾蜜莉這次似乎也是這樣,想了很久,有天突然下定決心,該離開了,對這個人的愛已經足夠了,雖然會喜歡他的親吻、擁抱、床上的姿態,可是不願意再做一次,不是厭惡,也沒什麼恨,就是想走了。
其實分手這件事情,不管是吵架、劈腿、個性不合,往往是有機可尋,妳會發現你們之間的緣份已滅。
像是,好不容易看到他喜歡的東西,那東西卻被人拿走,沒辦法順便幫他買;你心情不好打給他他的電話就是不通;你前腳走,卻在Facebook發現他在你剛在的咖啡廳打卡;剛回家,管理員就說,他剛把你的東西還來給你。怎麼樣都碰不到,始終擦身而過。
然後你想起來,剛戀愛的時候卻好『有緣』。你們會穿同樣顏色的衣服;你們會中午講電話在路上相遇,相約吃飯;你們會吵架吵到恨的牙癢癢時,突然你幫他訂購的「限量品」來了;他氣憤地要把鑰匙投在信箱時你剛好下樓。好像老天爺在當和事佬似地,給彼此都有一個臺階下。可是要分手的那天,當你不願意幫自己搬梯子,對方也不想回頭,又完全沒有緣份時,或許故事就已經到了盡頭。
分手,真的沒有什麼不好,若兩個人真的不適合,還硬要放在一起,那才是真痛苦。
尤其是當有一天對方不愛你的時候,不管他有沒有說出口,只要你感受不到對方的愛,你卑微地去求著:「我們再給彼此一次機會好不好?」其實那才是無限折磨的開始,放自己,跟對方一條生路吧!
失戀真的會好,可是,如果困在那愛情的陰宅裡,幸福就不會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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