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7-10 03:11:26fine

北京日記之F4篇

從一進北京市區開始,就不斷看見港台明星的廣告看板,有古天樂、鄭伊健代言的洗髮水,任賢齊、Gigi代言的飲料,其中最大型也最“火”的就是「台灣之光」F4代言的“移動電話”和電腦廣告。
從路邊的立牌,到公車地鐵內的海報,想不看見都難。從鄉下到城市,年輕人身上穿著「流星花園」或「流星雨」字樣的T-shirt;男孩兒們紛紛留起長髮、穿背心,一心想成為言承旭、仔仔的分身。
聽說還有一個當地的4人男孩團體叫「神秘男孩」,想以F4的模式出道,演偶像劇、出唱片、拍廣告,但他們堅稱他們沒有模仿也不想成為F4。(筆者註:並沒有人會想拿你們和F4比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