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04 11:10:34綠茶ㄆㄟㄆㄟ

計劃往前推進

從計劃開始推動
已經經過了近一個月的時間
但整個細部的路線卻還沒有規劃出來
其實知道遲遲定不下來原因就在梅莉號的不確定因素
但預定本週要進行北宜試跑
在那之後
一切就會明朗化
走不走..或者該怎麼走
也就會有個答案出來了!!
整個行程雖然目的在繞一圈
完整的計劃也還沒有訂出來
不過有些東西我還是有悄悄的在準備著~~

比如說
保險....
旅行平安險..!!
當然不希望用到
但卻不能不先作準備~~~
另外一個是 B 計劃
--> 道路救援!!
這一趟下去會經過很多鳥不生蛋的地方
雖然我很相信她
但梅莉號甚麼時候會鬧脾氣實在很難說..
所以我準備的B計劃!!
富邦的馬路小天使
只要加入會員就可以享有一年內一次的機車免費救援服務!!
這個不錯用~~(但是希望用不到)

當然
除了B計劃
我還有C計劃..
那就是尖嘴鉗和板手
如果有必要..我會像壁虎斷尾求生一樣
直接拆了大牌..坐車回家!!-.-+
關於路線的規劃
目前打算先訂出幾個想要去的地方
然後再連接起來..進而完成整條路線!!

不過這遭遇到一個困難
那就是我想去及知道的名勝地方其實並不多
也有人是使用美食地圖的方式
就是以連接各地的美食小吃來規劃路線...
而這對我而言也是很困難
-.-||

好了
不管
萬事起頭難
不開始永遠沒辦法繼續....
就先訂吧..然後再慢慢修訂作增減



1.東西橫貫公路的牌樓
從小學就在課本上看過這個畫面
但卻從來沒有到過這個地方...-.-”
根據資料顯示
在往花蓮途中在出蘇花公路之後
就可以連接東西橫貫公路入口
而牌樓就在這裡..!!

2.北迴歸線標誌
北迴歸線位於北緯23.5度
在臺灣東部
是經過瑞穗(台9線)
在西部則是經過嘉義的水上鄉..
這是臺灣的重要地理標誌~
所以一定要去朝拜一下!!^^
3.臺灣最南端
大多數人都認為鵝鑾鼻燈塔是臺灣地理的最南端
其實是不對的
在經過鵝鑾鼻燈塔後往佳樂水方向
還有個臺灣地理最南端的標誌
聽說很難找..小徑也只能容一個人通過
那裡的臺灣最南端的標誌(如上圖)
這個才是本尊!!
如果情況許可...我要去找出來~~~~
http://www.ironman.idv.tw/travels/aroundTaiwan/bikeTripsFrame.htm
4.永保安康
永康+保安車站
我感覺實地走一趟這兩個車站
要比到台鐵買美美的護身符要有意義的多..!!
5.西螺大橋
這也是在小學就在書本上看過的
但卻從來沒有機會去過的地方
現在交通方便了
南下北上有高速公路有高鐵
所以根本沒機會經過這裡~~~
在每年繞境的時候都可以在電視上看到它的身影
是很漂亮的一座橋!!
我~要~去~看~AND跑一遍~~^^
6.國立聯合科技大學
既然會經過苗栗
當然要回學校看一看~
就把這裡
當作是我LKK青春期執念回憶的完結篇吧..!!
^^||

咩~ 2007-12-06 17:14:27

是呀~以前我學銀保時~
老師都教我們寫法定繼承人就可以了~
醬子不管有沒有結婚~也都不用改保單....

版主回應
不懂...
是說寫法定繼承人
就不用課遺產稅嗎??
2007-12-06 22:31:32
咩~ 2007-12-06 17:10:43

放心~決定當誰這種小事..
我們當然是不會讓你煩惱滴~

你 就 是 喬 巴~

瞧~我跟珂琳一向都走這種貼心路線滴~(@^.^@)~

版主回應
我 不 是 喬 巴

我 是 木 村 拓 哉
2007-12-06 22:30:33
2007-12-06 17:08:56

[ 常識] 保險指定幾個受益人?
這篇文章不長,大家一定要撥空了解一下!
特別是你有投保的人...

還有~
記得寫我滴名字^^+


525 華航空難事故,許多夫妻或一家人同時罹難,使得『受益人』問題再度受到消費者的重視,有不少罹難者是夫妻同時死亡,生前各自投保人身保險時,互填對方為保險指定受益人,如果是這種情況, 其 法定繼承人在領取保險金時,將面臨 申報遺產稅的問題。

保險法規定,投保人身保險時,如果有指定受益人,在發生事故理賠時,指定 受益人所領取的保險金,將 不納入遺產課稅(包括將受益人指定為法定繼承人亦適用 )。

由於國人投保時對受益人的指定,通常互相指定配偶為唯一受益人最多,如果沒有在保單中填寫其他指定受益人,夫妻兩人同時罹難,因指定受益人已同時死亡,其繼承人領到的保險金必須併入遺產課稅。

為了避免保險金被課徵遺產稅,辜負了當初投保的本意,提醒您,投保時一定要指定受益人,並且可以 同時指定多位親屬為 受益人 。

由於人身保險保單,一般都是可以依順位填寫多位指定受益人,就算第一順位的受益人同時發生不幸,其他指定受益人領取保險金時,仍可以適用免納入遺產的優惠。

此外,還要給您更多的建議,於眾多壽險保單及產險之個人意外險或旅遊險等之受益人欄中,除了依序寫上 自己親愛的家人外,最終不要忘了再填上「 法定繼承人」 。

以大園空難為例,當時有一家四口同時死亡,徒留年邁雙親的情況,由於指定受益人全部身故,又 未指定「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因此 理賠金算是 遺產,要併入遺產計算稅款,必須於清償所有資產、負債後有餘額,家屬才能拿到這筆所剩不多的遺產,倘若不幸負債超過資產及理賠金總合,那麼遺留給家屬的僅有負債,完全喪失當初投保的本意。

依據民法第一一三八條規定之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法定繼承人的順序為:
1. 配偶:所謂配偶,指合法婚姻關係存在的夫或妻。至於雙方的婚姻關係究竟合法與否,則以繼承關始時為判斷標準。(同居並不能認為有婚姻關係,自然不該有繼承權)

2. 直系血親卑親屬
   O 子女:子女多人平均繼承,男女相同
   O 養子女:養子女為養父母之直系血親卑親屬,與婚生子女相同,為第 一順位繼承人
   O 孫子女、曾孫子女:其繼承順位以親等近者為優先,內孫、外孫均是同一順位的繼承人,女性不問是否出嫁,皆有繼承權
3. 父母:沒有直系血親卑親屬時,則由父母與配偶共同繼承
4. 兄弟姐妹:沒有直系血親卑親屬與父母時,則由兄弟姐妹與配偶共同繼承
5. 祖父母:沒有直系血親卑親屬及父母兄弟姐妹時,則由內、外祖父母與配偶共同繼承

於指定益人為法定繼承人時,一順位中有多人時保險均分, 例如:投保一千萬保險,並指定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卻不幸在事故中夫妻都身故,保險金將由子女均分,若子女也同時身故,則由父母均分,假若父母亦身故,則由兄弟姐妹均分理賠金,且不列入遺產稅課徵。

你的保單必須讓第三者知道

小珍是一家機械工廠的操作員 , 三年前X保險公司透過電話行銷 , 打電話到小珍上班的工廠向小珍介紹保險商品, 小珍於是向X保險公司購了100萬的壽險、 100萬的意外險與一些醫療險,然而因為小珍的老公極反對保險 , 所以她沒將這件事讓老公及其他人知道,而留給保險公司的資料也是留她上班的工廠地址和電話, 保險費則由銀行自動轉帳扣繳一個月前, 小珍上班的機械工廠鍋爐爆炸,因工廠的易燃物甚多 , 整個工廠就這麼燒完了, 而小珍也在這場意外中不幸走了,小珍的老闆因工廠不賺錢, 而沒有修護工廠繼續營業, 工廠就這麼荒廢在那兒.

保險的理賠屬 &quot 申請主義 &quot 而非&quot 事實主義 &quot, 也就是說 , 假如發生符合理賠的情況 , 保險公司方面必須有人提出申請 , 才會理賠 , 並非事情發生了就主動給付 , 不論是壽險、意外險或醫療險都是如此
除非是一些大型的社會新聞 , 如阿里山的小火車事件 ,或空難事件( 也不見得每家保險公司都會主動理賠).
若沒有人知道要申請 , 保險公司是不會主動告訴你可以申請理賠的 .

故事中的女主角小珍, 原本在這次事件中可以得到保險公司200萬元的理賠金 ,但因沒有人知道小珍有買保險 , 包括小珍的老公也不知道 ,而且又是透過電話行銷 , 所以也沒有業務員來拜訪 ,更不幸的是工廠也關了 , 保險公司縱使有再好的服務也找不到小珍 ,保單至多就是扣不到錢而進入停效或失效, 保險公司並不會主動來找人理賠.
所以你知道你的保險必須要讓第三者知道了吧 !

版主回應
要給第三者知道....??

我...我沒有第三者..-.-&quot
2007-12-06 22:2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