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29 11:01:00獨行兔

反噬 (有點隨意的營銷反思)

喬丹快閃風波隨著Nike 台灣公司道歉慢慢平息,這件事上Nike 犯了錯是不爭的事實。日後也自然成為危機管理的教材,即使我這兩年來都沒教這科,可是也留下了不少的資料。我在想的是兩個問題,企業使用明星營銷時需要考慮的反噬及消費者在這種明星營銷的效應下如何自處。

先說明台灣的消費者心態和生態我都不熟悉,然而Nike 公司在安排上有這麼大的失誤,事前必然有些誤判。是什麼讓他們有這種錯誤的看法?香港的Nike安排了喬丹出席三個活動,記者招待會,展覽揭幕,還有香港籃球員表演(現場有兩千個少年籃球隊成員)。記者除了作活動報導外,一些傳媒還可以與喬丹做專訪。香港的迷哥迷姐們早一個月已經開始搜集相關的產品,接機跟蹤冒充記者層出不窮,對主辦單位保護太強,不能一睹偶像風采的埋怨也是有的。但基本上這次活動還是很成功,大家都很興奮和肯定,也期待下一次的活動。網上有一些活動的照片和片段可以觀看,喬丹笑容可掬,衣服換了一套又一套。我絕不相信台灣的營銷人員比香港同行遜色,那麼究竟問題在哪裡?是僥倖心態嗎?盲目欺負消費者嗎?說老實話,台灣的消基會比香港的消費者委員會強勢多了。香港的消委會雖然或會介入事情,但絕不會有發起罷買或揚言派人在零售點勸阻別人購買的行為。會是競爭環境的問題嗎?香港的競爭倒真的激烈得可怕,而且水貨商又多,生意的確不易為。是因為這樣令香港的Nike 如履薄冰,小心翼翼嗎?

企業選擇代言人不外三個考慮因素:吸引力,可信性及感染力。是不是Nike 公司太倚賴喬丹,令他們沒有多大的討價還價能力?台灣是喬丹亞洲之行第三站,北京因反應太熱烈,把一個活動取消了。香港一天三活動,前一晚喬丹可是玩得不亦樂乎。台灣之行他倦了嗎?這可是個笑話吧。台灣Nike 公司是不是揹了黑鍋,問題出在喬丹身上?這可能性也不高,除非當初合約沒安排。我懷疑台灣Nike 可能原先不在名單上,極力爭取下簽了“不平等條約”,跟香港去年花一億元搞的“維港巨星匯”一樣,好好的意念把自己弄成了冤大頭。這裡面有文章,我翻查記錄香港在5月初時已在宣傳喬丹訪港事宜,但台灣是稍遲才確定喬丹會訪台。至於喬丹第一晚在台的晚會,賴星川的表演等等我不清楚,不能置喙,但他在台的活動除了促銷究竟跟籃球有什麼關係?

經過這次事件後,台灣Nike公司對喬丹傾斜的政策是否需要調整一下?花無百日香,人無百日紅。消費者如果怪的是喬丹,那麼Nike換換人就是了,可現在怪的是Nike,真是陪了夫人又折兵。我想喬丹後面一定有高人(喬丹本人並不很高)指點,與這些跨國大公司週旋還是利害得很。當一家公司發現代言人的光暈效應強至掩蓋了本尊時,還坐視不理的話那真的只好怪自己了。

人的成就跟他的品格需要分開評價這是我一向的想法。消費者們迷上喬丹的風采是很自然的事,如果我有機會跟他握握手聊幾句我也會有飄飄然的感覺。神聖化是幾年前營銷學的其中一個研究課題,消費者把喜愛的物品(或人)看成神,他做的一切都是對的,說的話像神諭,更甚者會為其創作傳說。喬丹早已成了籃球之神,耶穌在水上走,喬丹在空中步行。這籃球之神對香港的記者說香港很美麗,球迷很熱情,東西很好吃,他一定要再來。他在90秒的台灣快閃中說過些什麼?單從營銷的角度來看,喬丹在台灣真的交不足功課,對一個籃球之神,迷哥迷姐們膜拜之餘,要求多一點,神也不願施捨一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