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05 00:00:23凱查普基

空中兩天,地上兩年!?

是不是我兩年的青春歲月,還比不上一張美國來回機票?

今天,繆找我談續約的事。
再簽個兩年吧,她說。
公司月底想派你去出差,去美國進場五天。歐洲你已經很熟了,這次帶你去美國訓練,下次你就可以自己進美國的場。可是,這些事情必須是你簽兩年約以後才會發生。不然,公司給你這個機會,可是後來你離職了,這個經驗你就帶走了。


所以?
不是很懂說…….
人家去美國受訓,我去美國做苦工。
都一樣是去美國啊!
所以讓我去美國進場做苦工,我就要抱著你的腳、磕頭感激你的恩惠?

各位老闆們,其實明年我好想放自己一個假。
工作這些年,肩膀覺得好累。我快垮了,就要撐不住未來。
我快要三十歲了,沒有國外生活的經驗;我的法文英文還是二二六六;我還是一個從小到大沒離開過家裡的小女生;我還有好多地方想去……我好想好想過一過,屬於我自己的生活。

但是,我就是一個這麼優柔寡斷的人。
儘管已經做了種種計畫以及資料收集、準備實踐我的流浪大夢,但是我仍然對續約這件事情是心存保留的。老闆們,給我機會成長學習的是你們;讓我重新對自己有些自信的是你們;我現在擁有的一切,經驗、視野,都是拜你們之賜。也許我會願意為了你們真心誠意的挽留,以及未來可能發生的其他機會而留下。
但絕對不會只是為一張美國機票。

機票我可以自己買。
可是青春以及快樂沒人可以還給我。

如果由我們共創的未來才會更美好,我願意為了你的美好未來而考慮留下的事。但可否,也請你替我想想,我的美好未來,又是什麼?
豬小妹 2007-10-05 10:06:41

親愛ㄉ:公司絕對可以給你一ㄍ看更多的未來,因為我相信涂總~但是~老闆給ㄉ機會必須去爭取~這是一ㄍ值得你去爭取ㄉ世界~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