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酒精殘留,就千萬別開車了

很多人知道酒後千萬不要開車。

但是沒有幾個人知道酒後第二天(只要有酒精殘留),也不要開車了。

這是端午節的實際經歷。

端午節早上一家人本來計畫去宜蘭的,後來沒想到在北上20公里處被一台小自客給撞上了。後來跟保險公司連絡,就等交通警察來處理。


後來到了交通大隊,首先就是做了酒精濃度的測試。

對方(吳先生)由於前天喝了酒,所以酒精濃度還有0.12(標準是0.25),所以不需要被告發,吳先生也鬆了一口氣。

沒想到,過了一分鐘後員警走來以酒醉駕車肇事正式告發吳先生,我們在走完簡短筆錄後離開。

後來跟吳先生聯絡後才知道事情有多麻煩,他非常沮喪的說:

-只要是有酒精濃度而肇禍者,就會以酒醉駕車肇禍提起公訴,必須回居留地派出所筆錄候傳。

-酒駕罰單一張(第一次一萬八,第二次六萬)。

-駕照吊扣二個月,再犯吊銷。吳先生的工作必須每天開車送貨的。

-保險公司不理賠,因此必須自己全額負擔(我們的車2萬元,他的車也要2萬元吧!)。我們車子的損失也必須全額配償。

由於我是滴酒不沾的人,很難了解酒精的魅力。

不過看到吳先生的經過,我很嚴正的告訴小孩子:將來絕對不能喝酒。因為實在不值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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