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12 19:08:34尚未設定
<文章>寫在沙灘上的名字
我喜歡到海島上旅行,因為海浪的聲音。
蒐集靈感啊?自以為知情的人總是這樣問我。還是尋找寫作題材?
是啊。我的微笑似乎這樣回應著。其實不是的,只是,有時說不,就要解釋很多。解釋之後,你可能會看見「勉強同意」的眼神、「不能理解」的笑容,或「強作解人」的詮釋,或者一連串的問題:妳喜歡哪個國家,為什麼?
國家及國界對我的旅行並無太大意義。島嶼和旅館是旅行中唯一有生命意義的疆界。而喜歡就是喜歡,「為什麼」不能理直氣壯,為什麼要問為什麼?
至於我的出走,只是想忘記,不是為了尋找。忘記「曾經」的我,也許,並不能忘記。
我喜歡坐在沙灘上看浪花襲來,退去的潮水在我身邊織出魚鱗狀的波紋與光影,我如同沙灘上那些靜靜的貝殼,什麼也不想,儘量不讓腦袋轉動,只是無聲的笑著,等待下一次浪花來襲。
有時太開心,我就像個瘋子一樣咯咯笑了起來。十公尺方圓內,通常沒有人,一千公尺範圍內,大概也沒有跟我說同一國話的人。誰也聽不到我的笑聲。沙灘溫柔的吸收了我微弱的聲音,如同它們幾億年來做的一樣。
如果你願意把眼睛從「有價範圍」移開一下,你就會發現,珍貴珠寶的定義不只是世上稀有的礦石,沙灘上的水花晶瑩璀璨,不只這些!抓起一把沙子,我看見沙中隱藏著無可數計的貝殼珠子,它們可能來自幾千萬個不同的貝殼。死去的貝殼把身體貢獻給沙灘,千萬年來琢磨出直徑比一釐米還小的貝殼珠。
在有價的眼光看來,數大並不是美,不能販售就不值錢。還好不值錢,所以它們留在海邊,繼續傾聽海的聲音。
除了腳印,什麼也不該留下;除了記憶,什麼也不該帶走。我信仰這麼素樸的旅行觀。我花了許多天,坐在海邊,住在海邊,儘量享受無事可幹的感覺。我不蒐集也不尋找,太陽太大時則回房寫稿,我並不想這麼努力,只是習慣,在旅行時,寫稿變成一種壞習慣。一個從「曾經」的世界帶去的包袱。
這次在峇里島,我忍痛租了一間有史以來我住過最貴的地方飯店,非常大而光亮的房間(在台北大概會被隔成四房二廳),只因有十五公尺長的大陽台,坐在可以看見海的書桌前寫稿,時時可以聽見海浪的聲音,入夜時還有另一邊的田野迢遞過來的蟲叫蛙鳴。
啪啦啪啦,母性的海浪聲音,有時我昏昏然睡著了,醒來,喝幾口冰涼的啤酒,我覺得自己身處於最靠近天堂的地方。
這幾天,我做了一些非常值得紀念的事情,比如:
在沙灘上來回行走時發現一「馱」東西被沖上岸,走進一看,是隻死掉的有刺河豚。它足足有五十公分長,大概是壽終正寢吧。我蹲下來看它,幾個當地人不久也湊過來看,說了些我不懂的話,探頭走開了||可能是看我太有興趣的樣子,怕我把它吃掉,告誡我不能吃吧!
在大清早和漁民出去看野生的瓶鼻海豚。海豚迎著剛剛昇起的太陽向東方游泳,有隻「人來瘋」的還興奮的表演了空中旋跳。
某一天早上有隻受傷的偽虎鯨(它長得太像鯊魚)游上岸來,企圖擱淺等死,好心的當地人拚命把它送進海裡,幾番奮戰,牠終於游進海中。下午那人告訴我,偽虎鯨沒有活下來,傷得太重。看他們知其不可而為了,我的眼淚感激得掉下來,唉,在台灣,大家早已拿刀來割肉了,不是嗎?地方新聞曾這麼說。
浮,看小丑魚和鸚鵡魚在珊瑚礁群中穿梭,喝進幾口海水,鹹得可以把我醃成魚乾。
游泳,皮膚已經晒成小麥色。
在沙灘上看兩隻很會享受的狗在弄潮並舔來舔去。
向攤販買了一隻烤玉米,在落日時邊走在沙灘上邊吃。
在吧檯邊喝很嗆的愛爾蘭威士忌,一邊看著水攝影家David Doubilet的「海洋之光」圖片,對海中的怪東西們嘖嘖稱奇,發誓將來一定要去大溪地,然後帛琉群島、新幾內亞和埃及的海邊。
對照我平常密集的「工作狂」日誌來看,這大概叫做「混吃等死」。
我獨自玩得開心。
我想到日子正當少女時曾經做的「傻」事:喜歡一個人,於是騎了兩個鐘頭的腳踏車到海邊,把他的名字寫在沙灘上。
保守的小鎮不許在讀書時談戀愛。多嘴的手帕交會洩漏我的秘密,於是我只好把名字寫在沙灘上,讓海浪沖去,不留一點痕跡。「重大」的秘密說了,死無對證。
寫了哪一個名字?當初的重大秘密,我如今並不記得,是A是B還是C,還是ABC都有?
寫在沙灘上的名字是誰,並不重要,就好像沙中的貝殼珠屬於哪一種貝殼,名字,都不代表什麼。那一刻和大海的聲音心靈相通的感動,仍然非常美妙。
我們的名字,再怎麼特殊,再怎麼輝煌光燦,都只是寫在沙灘上的名字。最後會被潮水磨平,沒有一點痕跡。對於藍天碧海,我們不如一個貝殼。
當我每次聽到久違的海浪聲音時,它也這般提醒我。
當我每次坐在沙灘上微笑或大笑,我也提醒自己,只有當下的開心與歡喜,是真正屬於我的東西。
蒐集靈感啊?自以為知情的人總是這樣問我。還是尋找寫作題材?
是啊。我的微笑似乎這樣回應著。其實不是的,只是,有時說不,就要解釋很多。解釋之後,你可能會看見「勉強同意」的眼神、「不能理解」的笑容,或「強作解人」的詮釋,或者一連串的問題:妳喜歡哪個國家,為什麼?
國家及國界對我的旅行並無太大意義。島嶼和旅館是旅行中唯一有生命意義的疆界。而喜歡就是喜歡,「為什麼」不能理直氣壯,為什麼要問為什麼?
至於我的出走,只是想忘記,不是為了尋找。忘記「曾經」的我,也許,並不能忘記。
我喜歡坐在沙灘上看浪花襲來,退去的潮水在我身邊織出魚鱗狀的波紋與光影,我如同沙灘上那些靜靜的貝殼,什麼也不想,儘量不讓腦袋轉動,只是無聲的笑著,等待下一次浪花來襲。
有時太開心,我就像個瘋子一樣咯咯笑了起來。十公尺方圓內,通常沒有人,一千公尺範圍內,大概也沒有跟我說同一國話的人。誰也聽不到我的笑聲。沙灘溫柔的吸收了我微弱的聲音,如同它們幾億年來做的一樣。
如果你願意把眼睛從「有價範圍」移開一下,你就會發現,珍貴珠寶的定義不只是世上稀有的礦石,沙灘上的水花晶瑩璀璨,不只這些!抓起一把沙子,我看見沙中隱藏著無可數計的貝殼珠子,它們可能來自幾千萬個不同的貝殼。死去的貝殼把身體貢獻給沙灘,千萬年來琢磨出直徑比一釐米還小的貝殼珠。
在有價的眼光看來,數大並不是美,不能販售就不值錢。還好不值錢,所以它們留在海邊,繼續傾聽海的聲音。
除了腳印,什麼也不該留下;除了記憶,什麼也不該帶走。我信仰這麼素樸的旅行觀。我花了許多天,坐在海邊,住在海邊,儘量享受無事可幹的感覺。我不蒐集也不尋找,太陽太大時則回房寫稿,我並不想這麼努力,只是習慣,在旅行時,寫稿變成一種壞習慣。一個從「曾經」的世界帶去的包袱。
這次在峇里島,我忍痛租了一間有史以來我住過最貴的地方飯店,非常大而光亮的房間(在台北大概會被隔成四房二廳),只因有十五公尺長的大陽台,坐在可以看見海的書桌前寫稿,時時可以聽見海浪的聲音,入夜時還有另一邊的田野迢遞過來的蟲叫蛙鳴。
啪啦啪啦,母性的海浪聲音,有時我昏昏然睡著了,醒來,喝幾口冰涼的啤酒,我覺得自己身處於最靠近天堂的地方。
這幾天,我做了一些非常值得紀念的事情,比如:
在沙灘上來回行走時發現一「馱」東西被沖上岸,走進一看,是隻死掉的有刺河豚。它足足有五十公分長,大概是壽終正寢吧。我蹲下來看它,幾個當地人不久也湊過來看,說了些我不懂的話,探頭走開了||可能是看我太有興趣的樣子,怕我把它吃掉,告誡我不能吃吧!
在大清早和漁民出去看野生的瓶鼻海豚。海豚迎著剛剛昇起的太陽向東方游泳,有隻「人來瘋」的還興奮的表演了空中旋跳。
某一天早上有隻受傷的偽虎鯨(它長得太像鯊魚)游上岸來,企圖擱淺等死,好心的當地人拚命把它送進海裡,幾番奮戰,牠終於游進海中。下午那人告訴我,偽虎鯨沒有活下來,傷得太重。看他們知其不可而為了,我的眼淚感激得掉下來,唉,在台灣,大家早已拿刀來割肉了,不是嗎?地方新聞曾這麼說。
浮,看小丑魚和鸚鵡魚在珊瑚礁群中穿梭,喝進幾口海水,鹹得可以把我醃成魚乾。
游泳,皮膚已經晒成小麥色。
在沙灘上看兩隻很會享受的狗在弄潮並舔來舔去。
向攤販買了一隻烤玉米,在落日時邊走在沙灘上邊吃。
在吧檯邊喝很嗆的愛爾蘭威士忌,一邊看著水攝影家David Doubilet的「海洋之光」圖片,對海中的怪東西們嘖嘖稱奇,發誓將來一定要去大溪地,然後帛琉群島、新幾內亞和埃及的海邊。
對照我平常密集的「工作狂」日誌來看,這大概叫做「混吃等死」。
我獨自玩得開心。
我想到日子正當少女時曾經做的「傻」事:喜歡一個人,於是騎了兩個鐘頭的腳踏車到海邊,把他的名字寫在沙灘上。
保守的小鎮不許在讀書時談戀愛。多嘴的手帕交會洩漏我的秘密,於是我只好把名字寫在沙灘上,讓海浪沖去,不留一點痕跡。「重大」的秘密說了,死無對證。
寫了哪一個名字?當初的重大秘密,我如今並不記得,是A是B還是C,還是ABC都有?
寫在沙灘上的名字是誰,並不重要,就好像沙中的貝殼珠屬於哪一種貝殼,名字,都不代表什麼。那一刻和大海的聲音心靈相通的感動,仍然非常美妙。
我們的名字,再怎麼特殊,再怎麼輝煌光燦,都只是寫在沙灘上的名字。最後會被潮水磨平,沒有一點痕跡。對於藍天碧海,我們不如一個貝殼。
當我每次聽到久違的海浪聲音時,它也這般提醒我。
當我每次坐在沙灘上微笑或大笑,我也提醒自己,只有當下的開心與歡喜,是真正屬於我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