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19 01:35:19

回到夜生活

先說

此夜生活非彼夜生活



我是很純真善良的

(旁:屁勒)




昨天

實驗第一天

實驗目標:11點睡 3點起床

因為11到2點是最佳睡眠時間

我很天真的以為

只要11點到2點有在睡覺

隔天精神就會比較好


實驗結果:大失敗

3點時

鬧鐘大叫

趴 按掉

4點時

手機唱歌

趴 按掉



結果一睜開眼睛

媽的勒

6點了




所以..

11點睡3點起床


那只是個天方夜譚

至少對我來說

It is impossible!!



所以..

放棄



我要繼續我的夜生活了

2點睡之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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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4 20:00:00

不會早死唷~

☺毛′s平方.. 2006-10-19 20:57:11

白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