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09 23:27:34葉教練

桃園縣市專業道路駕駛訓練班-車禍現場處理六步驟







車禍現場處理包括:

一、設置警告標誌。

二、保持現場完整。

三、緊急救護。

四、報警處理。

五、警方現場蒐證。

六、應訊筆錄。 


  


●一、設置警告標誌:

發生車禍後,首先應打開黃色警告燈,同時再將反光警告三角故障牌放置三十至一百公尺後方;若再市區交通壅塞時,可將反光警告三角故障牌懸掛於後行李箱或後擋版上方或於事故地點後方五公尺處,也屬恰當。這點看倌應都明瞭,在此不多贅訴。如果未依規定設置,而引發第二次車禍甚或連環車禍,你將為第二次車禍負某種程度的刑、民事責任。



●二、保持現場完整:

保持現場完整是蒐證最重要的部份,千萬不可任意移動現場任何物證,並注意週遭情況,包括附近障礙物,如廣告招牌、檳榔攤、建築材料等,以及慢車道併排停放和轉彎路口違規停放之車輛,任何足以影響行車的東西,都要為造成車禍負起部份行政違規過失責任,相對的也減輕你將負起的責任。另外,若有倒地的機車絕對不可以移動位置,尤其是倒地的方向,左右倒地的方式,都會影響肇事因素研判。如果為了救人必須移動人、車,一定要再移動前先拍照或用白色噴漆作標誌、標記,意免試後引起爭議,影響權益。而散落現場的破碎物件,要避免他車輾過或拖帶離開原位。所以在設置警告標誌後,最好立即以照相機將現場和周遭的所有情形拍照存證,尤其是會移動的跡證,否則等道警察到達時,可能已是二、三十分鐘以後的事,許多有利或不利的跡證都已消失不見。個人建議,車上最好隨時準備一支輕巧的相機和一罐白色噴漆,以備不時之需,既可以保障自己的權益,也可以隨時伸出援手幫助朋友或他人,可為功德一樁。



●三、緊急救護:

救人是車禍發生後首要工作,分秒必爭,但在救人的過程中應該注意下列事項:首先打一一九緊急救護電話,然後開始移動傷者。移動傷者應注意註記與車輛的相關位置,傷者在二人以上時,要註記各所在位子是何人,如性別或老少等特徵。在移動傷者時特別要記清楚何者為駕駛人,以利事後追訴刑、民事責任。輕傷者應移至路肩安全處並遠離車禍現場,以免遭受二次傷害(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條第四款);重傷者除非是專業人士,否則不得任意移動,特別是頭部部份,要保持警戒等待一一九的專業救護。傷者送醫,若發現有飲酒現象,應要求警方作酒精測試或要求醫院作抽血檢驗,以了解是否為酒後(醉)駕車,這點涉及刑責和汽車強制責任險的理賠問題,用路人請特別注意,如果傷者拒絕測試,可要求警方拍照存證或作必要之處置(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條第四項),已供日後作為司法審判的參考。



●四、報警處理:

報警處理越快越好,但切記一定要親自打110報案電話,如此自首行為可獲得減刑(刑法第六十二條)因為110報案電話都會有自動錄音保全,事後可以查證。過去有案例肇事人未親自打電話,擅自離開現場求救,等返回現場警方已接或其他路人報案抵達,被誤為肇事逃逸,結果不能獲得減刑,冤枉無比。而當事人報警時要說明發生時間、地點、車輛種類和傷亡情形,以利警方對處理撞控的掌握。



●五、警方現場蒐證:

※警方現場蒐證,主要包括測繪現場圖和拍攝肇事現場。測繪現場圖是處理警員的事,但絕不容馬虎,用路人也要了解。


應注意事項有:

1、路形要劃正確,是直路、彎路或叉路口等。

2、發生在何車道應標繪清楚,尤其快、慢車道、機車車道應分清楚。

3、煞車痕、胎痕、刮地痕、遺留物水漬、油漬、血跡等應測距併標繪清楚。

4、發生時間、處理時間、晴天或雨天、有無照明、能見度如何,應註記明確。

5、現場的標誌、標線、標示應明確,叉路口的號誌為幾個燈?幾時相?應標繪正確,這點是確定用路人的行為是否適當的重要證據。

6、現場附近道路的障礙物應標繪清楚如招牌、檳榔攤、土石、建材、排停放車輛、斜向停放的車輛、路面坑洞、人孔蓋、前車散落物等,越詳盡越好。

7、各車行向、各車駕駛行為和路標要詳記,否則會誤判肇事因素。

8、駛離現場車輛應註記,送醫救護的傷者應在圖上詳實註記,這點常被遺漏而影響肇事責任的判斷。當警方將現場圖測繪好後,雙方當事人依定要詳實核對,若認為有不妥或疑問之處,即應當面提出,或在圖上註記,最後務必在圖上簽名(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條第二項),並於事故後依星期至處理交通事故單位索取現場圖影本。很多人不簽名,事後現場圖被塗改無從查證,損害權益就大了。



※拍攝現場照片:拍攝現場照片,處理警員要拍,當事人自己也可以拍。


應注意事項有:

1、路況照片(號誌設施)、跡證照片都要和現場圖吻合。

2、煞車痕、刮痕、胎痕要拍照存證(這點繪測圖往往無法區別清楚)。

3、車損照片,包括撞擊點、刮擦痕、掉落物、爆胎等。

4、人員受傷部份,包括撞擊部位、擦撞部位等。

5、雨天或夜間也要拍攝,並應在晴天或白天再從拍一次,以便於對照。切不可因下雨或夜間而不拍照,這點十分重要。



●六、應訊筆錄:

應訊筆錄雖然是處理警員應訊一問一答,但仍要注意細節,完成後應詳細閱讀再簽名。


筆錄內容應注意細節如下:

1、肇事現場路況,直路、彎路、叉路、有無號誌、幾時向、有無標誌、有無標示、障礙物或施工情形等千萬不得遺漏。

2、兩車行向,是同向、對向、側向(左往右或右往左)要說明。

3、兩車駕駛行為,是直行、轉彎、變換車道、超車、超越、迴車、倒車、停車、路邊起駛等皆要交代清楚。

4、有無預見或注意,行車速度如何要說明。

5、車損部份,身體受傷部位要陳訴清楚。

6、對方飲酒情形要求測試(如果發現對方有飲酒,一定要在筆錄中載明)。

7、發生車禍時間,報警時間、警方處理時間、酒精測試時間,應掌握清楚。

 



總之,車禍現場處理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事情與工作,稍有不慎將影響日後鑑定或司法程序時之刑、民事責任的權益甚鉅。因此用路人除了要遵守交通規則駕駛外,對於如何做好車禍現場處理的諸多事項應銘記在心,甚或自己假設發生車禍狀況預作練習以備不時之需。